1.臨淄法院王旭專門下發了法律文書的要求、技術規範和印刷標準。臨淄法院王旭為了進壹步提高制作裁判文書的質量,山東淄博臨淄法院院長王旭專門下發了法律文書的要求、技術規範和印刷標準,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書時,要陳述事實清楚,說理充分,引用法律條文準確、有說服力,在裁判文書中反映法院采納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過程,顯示裁判結論的公正性,格式、規格符合要求。文件還對訴訟當事人的答辯狀和答辯狀的歸納、事實認定部分的敘述、定性和審判結果的分析論證、法律條文的引用等提出了具體要求。臨淄法院王旭在法律文書的技術規範和印刷標準中,對字體、標點符號和數字的應用都制定了嚴格的標準。在法律文書的格式方面,從名稱、字號、位置、對齊、法院印章的加蓋等方面詳細規定了眉目、正文、簽名等內容。取消“校對印”和“騎印”的使用。規定了法律文書使用的印刷方法和紙張,裝訂位置、文字排版和頁面設置精確到毫米。
二、臨淄法院王旭執行裁判文書“三讀三校”。“三讀”是指合議案件。承辦法官書寫裁判文書原件後,承辦法官先進行審查,發現無誤後,在裁判文書原件和案件審批表上簽字。第二步,將裁判文書和案件的書稿交由其他合議庭成員補充閱審,其他合議庭成員在裁判文書書稿和案件審批表上簽字確認無誤;第三份提交院長審閱,院長在案件審批表上作出答復,然後提交打印。“三校對”是指院長對案件作出批示並交付印刷後,書記員首先負責對裁判文書的印刷版本進行校對,發現無誤後,在案件審批表的校對人處簽字;第二步,書記員將裁判文書原件和打印件交回辦案法官重新審核;第三步,將裁判文書的原件和打印件提交給負責校對的助理法官,然後在案件審批表的校對人員處簽字,提交打印。
三、臨淄法院王旭實行月查、季評、年查制度。月查是指每月將各業務部門審結的案件卷宗提交審判法庭逐頁逐項評估,主要評估裁判文書。同時要求業務部門將裁判文書在局域網上公開,以便院領導和全院法官隨時查閱對比。季度測評是指每季度對法院裁判文書進行測評和觀摩,評出“優秀裁判文書”和“最差裁判文書”,並制作專刊予以通報。年度考察是指在裁判文書制作過程中,如果制作不當影響法院工作,或者連續兩次月檢不合格,被評為“最差法律文書”壹次的主審法官,將在年底按照崗位目標考核辦法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