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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目錄

第壹部分是概述

第壹章是信息法的概念和形成。

第壹節信息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壹、信息法的概念

二、信息法的調整對象:信息關系

第二節信息法的地位和淵源

壹.信息法的地位

二、信息法的起源

第三節信息法與相鄰部門法律政策的關系

壹、信息法、電子商務法和網絡法

二。信息法和媒體法

三。信息法和信息政策

第二章是社會形態的變化與信息法的形成。

第壹節社會形態和法律的變化

壹、農業社會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法律——土地法

二、工業社會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法律——動產法

三、信息社會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法律——信息法

第二節國家信息化戰略與中國信息立法概述

壹、社會信息化概述

二。國家信息化戰略概述

三。中國信息立法概述

第三章信息法的目的、原則和體系

第壹節中國信息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則

壹.信息法的目的

二、信息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信息法律體系

壹、信息基本法

第二,個人信息保護法

三。政府信息公開法

四。信息財產法

動詞 (verb的縮寫)信息安全法

第四章信息

第壹節信息的概念和定義

首先,定義信息的方法

二、信息的定義

第二節信息的法律特征和基本類別

壹,信息的法律特征

二、信息的基本類別

第二部分個人信息的保護

第壹章個人信息概述

第壹節個人信息的概念

壹、個人信息標題的概念

二、個人信息的定義

第三,個人信息的法律性質

第二節個人信息的分類

壹、個人信息類別的行政劃分

二、個人信息類別的理論劃分

第二章個人信息保護法概述

第壹節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壹、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概念

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調整對象

第三,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關系

第二節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體系和分類

第壹,個人信息保護法體系

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分類

第三節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地位、屬性、目的和功能

壹,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現狀

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性質

第三,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目的

第四,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功能

第四節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第壹,目的明確的原則

第二,知情同意原則

第三,目的限制原則

第四,信息質量原則

動詞 (verb的縮寫)安全原則

第六,政策開放原則

七、不滲漏的原則

八、保存期限原則

九、自由流通和合理限制的原則

第三章個人信息權和個人信息處理行為

第壹節個人信息權的概念和性質

壹、個人信息權的概念

二、個人信息權的性質

第二節個人信息權制度

第壹,信息決定權

第二,信息查詢權

第三,正確信息的權利

第四,封鎖信息的權利

動詞 (verb的縮寫)刪除信息的權利

不及物動詞信息保密權

七。要求報酬的權利

第三節個人信息處理行為

壹.收藏

第二,加工

第三,使用

第四章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要素

第壹節國家機關收集和處理的要素

第壹,特定目的要素

第二,三個可選要素

第二節對國家機關的使用要求

壹.壹般利用的要素

二、利用國家機關作其他用途的八個要件

第三節計算機比較的法律要素

壹、計算機個人信息的概念和範圍比較

二、計算機比較的目標和目的

三。標準化比較:比較項目

四、比較的前提:比較壹致

五.監督比較:信息統壹委員會

不及物動詞個人權利的救濟:正當程序

第五章非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要求

第壹節非國家機關收集和處理的要素

壹.資格

二、特定目的要素

三、五個可選元素

第二節利用非國家機關的要求

第壹,非國家機關使用個人信息的法律要求

第二,主管機關的限制和四個限制性要素

三、非國家機關非目的利用的六要素

第六章個人信息的跨國傳輸

第壹節個人信息跨國傳播概述

I .個人信息的跨國傳輸

二、個人信息跨國傳播的分類

第二節個人信息跨國傳輸的基本原則

第壹,自由流通和合理限制的原則

第二,對等原則

第三,個人信息跨國傳輸的監管

第七章侵犯個人信息的法律責任

第壹節侵犯個人信息的行為和責任概述

壹、個人信息侵權的概念和分類

二、個人信息侵權及責任

第二節國家機關個人信息侵權及責任

壹、國家機關侵犯個人信息

二、國家機關侵犯個人信息的構成要件

第三,責任。

第四,責任形式

第三部分政府信息公開法

第壹章是政府信息公開法概述。

第壹節政府信息公開法的概念和性質

壹、政府信息公開法的概念

二、政府信息公開法的性質

第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關系

第二節政府信息公開法的目的和意義

壹、政府信息公開法的目的

第二,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法的意義

第三節政府信息公開法的基本原則

壹、政府信息公開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特征

二、政府信息公開法的基本原則體系

第四節權利主體、義務主體和監督機構

首先,正確的主題

第二,義務主體

三。監督機構

第二章政府信息

第壹節政府信息的概念和標準

壹,政府信息的概念

二、確定政府信息範圍的綜合標準

第二節政府信息的分類和例外信息

壹,政府信息的分類

二、異常信息

第三章知情權

第壹節知情權的概念、特征和性質

第壹,知情權的概念

二、知情權的特征

第三,知情權的性質

第二節知情權的確立和內容

壹、知情權確立的理論基礎

第二,知情權確立的憲法和國際法基礎

第三,知情權的內容

第四章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程序和救濟

第壹節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程序

壹.主動披露程序

二、依申請公開的程序

第二節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保障機制

壹、監督機構

第二,監督和保證體系

第三節電子政務的信息公開

壹、電子政務的信息公開及其影響

二、電子政府信息公開和電子行政程序

第四節行政爭議和救濟

壹、行政糾紛及救濟概述

二、國外救濟制度

三、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爭議救濟制度

第四部分信息產權法

第壹章是信息產權的概念和分類

第壹節法律意義上的信息財產的概念

第壹,美國UNCITA和信息財產的概念

二、數字商品、虛擬財產、電磁記錄和信息財產

第三,信息產權的定義

第四,信息財產的法律特征

第二節信息財產的分類

壹、有物質載體的信息財產和無物質載體的信息財產

二是標準信息屬性和定制信息屬性

第二章是信息財產的法律屬性和保護模式。

第壹節信息產權的物理和經濟特征及權利客體理論

壹、信息財產的物理和經濟特征

二、權利客體理論

第二節信息屬性和“物”

第壹,民法上的東西

第二,信息財產不是壹個東西

第三節信息產權和“知識產權”

第壹,知識產權客體的名稱

第二,知識產權的範圍

第三,知識產權的性質

第四,信息產權不是知識產權

第四節當前信息財產保護模式

壹.信息財產和財產法

二。信息財產和知識產權法

三。信息財產和債權法

第三章信息產權

第壹節提出了信息產權的概念

第壹,俄羅斯信息基本法確立的所有權

二是美國UCITA確立的信息產權

第三,提出了信息產權的概念

第二節信息產權的概念、特征和內容

壹、信息產權的概念

二、信息產權的特征

第三,信息產權的內容

第三節大陸法系財產權制度的完善

壹、民法體系中的財產權制度

二、信息產權與財產權、知識產權的區別和聯系

第四章信息產權交易的概念和類型

第壹節信息產權交易的概念和特征

壹,信息產權交易的概念

二、信息產權交易概念的特征

第三,信息產權交易與網上知識產權許可的區別

第二節信息財產的網上銷售

壹、網上銷售信息產權的概念

二、網上銷售信息財產的分類

第三節信息產權在線服務

壹、信息產權在線服務的概念

第二,網上服務與網上銷售信息財產的區別

三、信息產權網上服務的分類

第五章信息產權交易的法律性質

第壹節信息產權交易法律性質概述

壹、確定信息產權交易法律性質的意義

二。信息產權交易的“許可理論”介紹

第三,美國UNCITA立法思想的確立

第四,美國UNCITA立法選擇的失誤與批判

動詞 (verb的縮寫)信息產權交易法律性質的認定

第二節“知識產權許可理論”批判

壹、“權利保留論”及其批判

二、“權利制約論”及其批判

第三,“復制許可”理論及其批判

第三節標準信息財產銷售的法律性質

I .銷售標準信息財產和銷售有形產品

二、標準信息產權銷售與知識產權許可的性質差異

第三,出售標準信息財產的法律性質

第四節定制信息房產銷售的法律性質

壹、現有理論及其批判

二、定制信息房產銷售的法律性質分析

第五節信息財產在線服務的法律性質

首先,界定了信息產權在線服務的法律性質

第二,信息財產的租賃

三、信息產權網上服務的分類

第六章信息產權交易規則

第壹節信息產權交易的達成

壹、信息產權交易合同成立和生效概述

二、大眾市場交易契約

第二節信息財產的交付和電子支付

壹、信息財產的交付

第二,接受信息產權

第三,電子支付

第3節供應商的缺陷保修責任

壹、信息產權瑕疵擔保責任

二、信息財產瑕疵擔保責任

第四節信息產權交易合同的消滅

壹、信息產權交易合同的終止

二、信息產權交易合同的終止

第五部分信息安全法

第壹章信息安全概述

第壹節信息安全的概念和特征

壹.信息安全的概念

二、信息安全概念的特征

三、信息安全的法律性質和意義

第二節信息安全的概念演變和制度變遷

壹,早期的信息安全概念

二、20世紀90年代的信息安全概念

第三,成熟的信息安全理念

第三節威脅信息安全的法律事實

壹.威脅信息安全的行為

二。威脅信息安全的事件

第四節信息安全目標和保護機制

壹、信息安全的目標

二。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概述

三。技術和技術設施

四。技術條件

動詞 (verb的縮寫)道德規範

不及物動詞法律規範

第二章信息安全法概述

第壹節信息安全法的概念和性質

壹、信息安全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二、信息安全法的性質

三、信息安全法的特點

第四,中國制定信息安全法的必要性

第二節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模式、目的和宗旨

壹、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模式

二、信息安全立法的根本目的和立法目的

第三章信息犯罪概述

第壹節信息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壹.信息犯罪的概念

二、信息犯罪的特點

三、信息犯罪的基本分類

第二節全球打擊信息犯罪立法概述

首先,美國

第二,英國

第三,法國

第四,德國

動詞 (verb的縮寫)日本

不及物動詞澳大利亞

七。阿根廷

八。歐盟

第三節我國信息安全立法的現狀、不足及完善

壹,我國信息安全立法的現狀和不足

二,我國信息安全立法的完善

第四章危害信息系統的犯罪

第壹節非法侵入信息系統罪

壹、非法侵入信息系統罪的概念

第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構成

第三,識別隨後的非法入侵行為

第四,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立法完善

第二節破壞信息系統功能罪

壹、破壞信息系統功能罪的概念

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的構成

第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立法完善

第三節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

壹、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的概念

二、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的構成

第三,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的刑罰適用

四、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

第四節危害信息系統安全罪

壹、侵犯系統安全罪的概念

第二,破壞系統安全罪的構成

第三,破壞系統安全罪的刑罰設置

第五節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

第壹,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概念

第二,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構成

第三,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認定標準及立法完善

第五章針對信息本身的犯罪

第壹節非法截取信息罪

首先,非法截取信息罪的概念

第二,非法截取信息罪的構成

第三,非法截取信息罪的刑罰設置

第二節竊取信息和財產罪

壹、竊取信息和財產罪的概念

二、行為結構:目的行為與手段行為的區分。

第三,竊取信息財產罪的構成

第三節破壞電子信息罪

壹、破壞電子信息罪概述

二、破壞電子信息罪的構成

第三,破壞電子信息罪的刑罰適用

第四,破壞電子信息罪與非法截取信息罪的區別

第六章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

第壹節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概念和構成

第壹,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概念

第二,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構成

第二部分: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認定標準及立法完善

第壹,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認定標準

第二,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立法完善

第四節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罪

壹、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罪的概念

第二,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罪的構成

第三,行為的結果是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第四,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罪的刑罰設置

第七章擴展了網絡轉載版權的順序。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促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報刊和互聯網媒體合法誠信經營,推動建立和完善版權合作機制,規範互聯網版權轉載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1.網絡媒體轉載他人作品,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必須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並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作品來源。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網絡媒體依照前款規定轉載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權益。

二是報刊單位之間轉載已經發表的作品,適用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即作品發表後,其他報刊可以將其作為摘要、資料轉載或者發表,但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抄的除外,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報刊、網絡媒體、網絡媒體之間轉載已經發表的作品,不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著作權人同意,並支付報酬。

3.網絡媒體轉載他人作品,不得對作品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對標題和內容的任何文字修改或刪節,不得歪曲或篡改標題和作品的原意。

四、著作權法第五條所稱“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報道的簡單事實性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包含版權所有者原創作品的新聞、時事通訊、特寫、報道等作品不屬於純粹的事實新聞。網絡媒體轉載必須獲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5.報社單位可以就以合同或者投稿方式取得的作品與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明確約定被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被許可使用的權利是排他性的還是非排他性的、被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和期限、支付標準和方式、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雙方約定由出版社行使權利的,網絡媒體轉載作品應當取得出版社許可,並支付報酬。

六、報刊單位可以通過合同與職工約定職工完成報刊單位任務所創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合同約定的著作權由報社單位享有的,報社單位可以通過出具著作權聲明,明確報社單位發表的作品的權屬關系。網絡媒體轉載此類作品應取得報社單位許可,並支付報酬。

七、報紙和網絡媒體應建立健全版權管理制度。建立本單位及其從業人員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數據庫,明確作品的權屬信息。對於許可他人使用的作品,應明確授權方式、授權期限等相關信息。建立他人作品授權數據庫,註明權利來源、授權方式、授權期限等相關信息。

八、報刊單位與互聯網媒體、互聯網媒體應當通過簽訂版權許可協議建立網絡轉載版權合作機制,加強轉載作品的版權審核,探索合理的授權價格體系,進壹步完善作品授權交易機制。

九、各級版權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媒體的版權監管,支持行業組織在促進版權保護、版權交易、行業自律和維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嚴厲打擊擅自轉載和非法傳播他人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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