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2、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還需要取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籍認定對象應提交以下材料:
1.退出中國國籍證明: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證明》或《喪失中國國籍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2.合法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證明:指外國護照持有國在申請加入當時的中國國籍後,出具的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證明。提交外國護照國家簽發的“入籍證書或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如果您以前是中國的戶籍居民,還應提交您的戶籍註銷證明或您的中國護照、通行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您在中國的申請原件。
國籍接受和批準的流程如下:
1,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及相關文件、證件(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提交外國護照和外國人居留證復印件;申請退出中國國籍,提交中國身份證和中國護照復印件;申請人與外國人結婚或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資格的,提交結婚證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證明復印件);
2.填寫國籍申請表;
3.提交本人四張兩寸照片;
4.縣公安局受理國籍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然後提出意見,書面報送省公安廳;
5、省公安廳審查縣公安局的書面報告,經核實後,提出意見,寫出審查請求,報公安部審批;
6.加入、退出或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審批機關批準,加入、退出或恢復中國國籍,並分別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國籍證書;中國人民* * *和國家公民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證明。由受理機關轉送申請人;
7.申請人支付國籍證書費用。
8.受理機關在移交入籍證和再入境證的同時,收繳申請人持有的外國護照和外國人居留證;在交出公民身份證明的同時,收繳申請人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的身份證,同時收繳中國護照,並通知戶口登記部門註銷其中國居民戶口。
綜上所述,加入中國國籍的是純粹的外國人和從未取得中國國籍的中國人,恢復中國國籍的是曾經擁有中國國籍的外籍華人、華人和無國籍華人,脫離中國國籍的是中國公民。
綜上所述,加入中國國籍的是純粹的外國人和從未取得中國國籍的中國人,恢復中國國籍的是曾經擁有中國國籍的外籍華人、華人和無國籍華人,脫離中國國籍的是中國公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想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也需要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以海員身份出境或者入境並在外國船舶上工作的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船員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的雙重國籍。
第四條
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
父母雙方或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並具有中國國籍;但如果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並已在外國定居,出生時就有外國國籍,但不會有中國國籍。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自動喪失中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