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了壹個新的發展階段。是在總結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的基礎上,引導和保障義務教育發展的壹系列制度和規範。該法把維護教育公平正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重要指導思想,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重點。新法著眼於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許多方面都有創新和突破,為我國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己的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專業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具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堅持“壹切為了學生,壹切為了學生”,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每個學生全面素質和良好人格的培養。
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事業的重要成果,也是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為辦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的義務教育法中,處處提到超常教育,充分體現了本屆政府對人民文化的關心和親民的理念。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我們將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法律保護,讓這些殘疾兒童和家庭看到希望,看到黨對他們的關懷。從這個角度來看,新義務教育法凸顯了政府構建和諧社會、以人為本的理念,這讓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奮和欣慰。
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首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調教學活動中德智體美有機結合。這些內容必然會影響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在實施新義務教育法的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想法。
目前,全社會越來越重視考試。為了讓孩子上壹個好的中學,很多家長花大價錢買學區房。北京壹位母親甚至花了10萬買了壹個門道,讓孩子能上個好學校。另外,家長為了拿到這個證書和那個證書,在周六日給孩子報很多班,讓孩子成為上中學的敲門磚。
針對近年來義務教育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義務教育法》明確提出,學校不得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為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我相信在新法律的保護下,每個孩子都會受到同樣的教育。
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體會
通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知識有了初步的了解,對未成年人的哪些權益受國家保護,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該怎麽辦有了壹定的認識。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壹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內容和原則,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和內容,各種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是壹部基本法。它的頒布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展的特殊階段,決定了他們始終處於被撫養、被守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經常受到監護人、老師等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比如,在壹些學校,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的現象。比如有時候壹個學生被處分,有時候全班因為違紀被批評,有時候優等生被優待,有時候對後進生態度差。這些做法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的規定,也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應該全面、準確地認識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所有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逐漸成為全社會的知識。但是,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只有通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得到好的結果。很重要的壹個原因就是家長、老師、社會不可能壹直關愛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擁有自己的壹技之長,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的侵害。應該讓他們明白,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最有效的自我保護措施是尋求法律的幫助。依法維權,既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又能維護法律的尊嚴。因此,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和社會的保護的同時,要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依法維護其權益。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給予特殊保護,做好未成年人的培養教育工作,是壹項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戰略性系統工程。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培養他們健康成長,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基礎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執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正確履行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學習《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體會
有人說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遊客說老師是園丁,有人說老師是紅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教師是壹種不同於其他工作的工作。她是神聖的,偉大的,高貴的,世界上所有贊美的話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還是個學生的時候,我學習代碼和規範。當了老師,我學的是教師法。我國於6月5438+0993+10月31日經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雖然由來已久,但很多侵害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比如毆打、侮辱、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然而,在時代和社會的壓力下,很少有教師能夠主動運用這壹法律武器為自己辯護。這說明教師僅僅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的基本權利。作為壹支高素質的社會隊伍,教師學好、用好法律是壹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們教師的必修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對法律的認識,也明確了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我認為老師是為社會和學生服務的,忍氣吞聲壹些損失是可以的。現在我不這麽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壹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該只是嘴上說說,只有落實了才有意義,否則不可能有法律。同時也體會到作為教育壹線教師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獲得收入,也給了教師行為準則。只有學好了,才能保證教師享有權利。
此外,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壹定的義務。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加明確了作為壹名人民教師應該履行的義務和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讓家長放心,得到社會的認可,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對家長的諷刺、挖苦、威脅和責難。任何時候都要以教師道德行為準則要求自己,不穿花裏胡哨的衣服,處處“以身作則”。對於後進生,不要拔苗助長,不要冷嘲熱諷,耐心教育。尊重每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灌輸和移植知識的過程,而是學習主體(學生)與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獨立知識的學習者。面對知識更新周期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我們必須徹底改變教師知識的存儲量和教給學生的知識之比是“壹桶水”和“壹杯水”的舊觀念,努力使我們的大腦知識儲備成為壹條無盡的河流,篩舊、激活新知識、積累學習。有句話說得好:“老師不是看他讀了多少書,教了多少年書,而是看他讀了多少書,用心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學、創新教學、重復教學的效果有天壤之別。
教與學的生活讓我意識到教師在生活中也要有創新精神。春草年年綠,草年年不同。我們的學生也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是有差異的,所以教育不僅要面對所有的學生,還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調動每壹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讓每壹個學生都積極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小組教學和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實行個別對待的原則,強調壹把鑰匙開壹把鎖。學生就像年輕的花朵,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特點。所以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式用愛去澆灌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激勵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促進他們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青少年犯罪。只有這樣,我們的事業才能輝煌,我們的教育對象才能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