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免責協議範本1為進壹步加強學校管理,明確學生安全行為規範,強化學生安全意識、法紀意識和自律意識,明確學校(甲方)和學生(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障學生在校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暫行規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本協議。
第壹,學校責任
第壹條學校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做好學生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第二條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教育教學環境和學生生活環境中的安全隱患。
第三條學校必須定期分析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況,輔導員必須經常深入學生中了解他們的情況。
第四條學生發生意外事故,請求保護人身或者財產安全時,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救助受傷學生。
第五條學生人身、財產損害發生後,學校應當及時調查處理,根據當事人和他人的過錯,責令其賠償損失,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壹)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向學生提供的學習用品、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存在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治安、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未能及時采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有關標準和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課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且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明知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教育教學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生有特殊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適合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給予必要關註的;
(七)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造成不良後果加重的;
(八)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組織管理學生期間,發現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警告或者制止的;
(九)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第二,學生責任
第七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註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第八條學生應當告知家長學校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學生遇到困難和發現隱患,應向有關部門或教師報告。
第十條學生因過錯,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壹)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眾的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根據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害他人的行為;
(二)學生的下列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和教師已經警告、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1,收繳、使用管制刀具及危險品;
2.在衛生條件差的私房菜館吃飯,造成食物中毒;
3、因酗酒、吸毒、販毒、參與打架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傳銷等活動,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
4、到社會營業性娛樂場所(歌舞廳、咖啡廳、酒吧、夜總會等。)陪吃飯、跳舞、唱歌,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
5、違反規定到河流、湖泊、海域、池塘、水庫洗澡、遊泳的;
6、違反教室、宿舍等場所用火、用電管理規定,使用蠟燭、酒精爐等明火工具的;使用?熱得快?私等不安全電器或私接電線;在宿舍吸煙,在無人的宿舍開著電源,引起火災或觸電,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
7.在無人的野外或夜間獨自旅行,盲目聽別人說話等。,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
8、外出租用私人車輛或乘坐無牌、不合格和超載的車輛和船只,不遵守當地交通法規;
9.觀看、下載、傳播反動淫穢的書籍和視聽圖片,利用計算機網絡、手機等通訊工具進行各種違法違紀活動;
10,學生參與邪教、迷信等活動。
(三)學生有特殊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學生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出現異常情況,學校已告知學生及其家長,但學生本人或家長未采取相應措施的;
(五)違反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外租房的規定,造成其人身和財產安全損害的;
(六)在日常教學和活動中,學生因不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或者不按要求操作而發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者集體人身、財產損害的;
(七)個別學生和學生團體擅自組織集體郊遊活動,不按程序審批,不按學校規定進行的;
(八)學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學生攀爬校園建築物、圍墻、樹木或者安全設施,造成人身傷害的;
(十)學生在校外參加實習、培訓,違反操作或安全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第三,其他責任
第十壹條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等消費和服務的經營者或者校外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過錯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盡到相應責任,不存在不當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
(壹)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校外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精神狀態異常,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4)學生自殺或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危險性體育競賽中發生的意外傷害;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學校行為沒有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的認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其他相關規定:
(壹)發生在學生上學、放學、返校或者離校途中的;
(二)學生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其他學校工作時間,學生自行留校或者上下學,造成人身、財產和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發生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的。
第十四條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責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加害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學生因自身過錯,遭受損害和損失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因學生自身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者集體人身、財產損害的,由有過錯的學生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按本協議應由學生、學生和家長負責賠償的。
第十七條凡事故責任由學校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承擔的,學校不再給予學生經濟補償。
四。補充條款
第十八條本協議適用於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和專科生。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壹式兩份,學生壹份,部門壹份。
第二十壹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調解解決。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如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工程系(蓋章)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學生或家長(簽字)
部門主管: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學校安全免責協議範本2甲方:_ _ _ _ _ _ _ _ _學區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為確保校內外學生的人身安全,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因下列原因之壹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沒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2.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學校對場地、房屋、設備維護不當;
4、學校舉辦教育教學活動時,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學校安排的勞動、體育等體力活動超出了學生壹般的生理承受能力;
6、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責組織和管理學生期間,發現學生的行為有危險,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警告或者制止的;
7.教職員工擅離崗位,但不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所需的操作規程;
8.教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9.學校明知教職工患有不適宜教育教學的疾病,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學生傷害的;
2.因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由乙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下學、離校或返校、中途或在校期間離校,如翻越校墻、騎摩托車、電瓶車、乘坐或駕駛農用車等。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的;
3、學生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擅自離校的;
4.在校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上學或自行留校;
5.學生有特殊體質、異常精神狀態或者特殊精神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且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經教師正常治療無效的;
6.學生突發疾病,學校及時采取搶救措施;
7.學生自傷造成殘疾或者死亡的;
8、學生自身或學生之間由於某種原因;
9.學生違反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根據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行為;
10.在非教師過錯的對抗性或危險性體育課和體育競賽中發生的意外傷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13,偽造個人聯系方式,導致學生在緊急情況下無法及時聯系監護人;
14.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由監護人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3.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4.本協議的有效期為自簽署之日起壹年。
甲方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_
乙方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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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免責協議範本3壹、聲明:
1.本協議旨在使發起人或組織者或領隊(以下簡稱“發起人”)及同伴成員清楚地認識戶外活動中存在的風險,提高參與者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發起人及同伴成員在活動中的相關賠償和法律連帶責任,使戶外活動更安全、更健康、更快樂。
2.活動期間,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惡意侵害他人或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不在本協議範圍內,個人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者均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您被視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以下戶外活動免責協議的全部條款,並應在本協議上(集結時)方可參加本次活動?會員簽名?外簽網名+實名。妳可以參加這個活動。
4.本協議是免除相關責任、放棄權利、承擔風險和免除賠償的協議。如果您簽署本協議,您將完全知曉、理解並同意接受戶外活動免責協議的所有條款,您將放棄對活動發起人及其他參與會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發起人及同行會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首先,風險:
我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參加這個活動的,以簽署這個免責、放棄權利、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我知道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系人,而不是專業的領隊、向導或者持證的急救人員。我知道他和他的同事可能沒有參加過戶外領隊的課程或者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不對我的安全負責。
二。關於免除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1.這個活動不是商業活動,不是旅行社的跟團遊,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自助遊。是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和路線,活動性質僅限* * *與粉絲自願參與,* * *參與風險自擔;全程跟隨?自救,互助,AA,環保?原則;發起人和其他參與者壹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與者沒有絕對的管理權和支配權;參與者需要* * *在活動過程中對突然影響大家人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力因素等所有重大問題達成壹致;在活動過程中,發起人只有組織協調全隊活動的義務,參與者也有服從活動整體安排的義務。
2.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本協議關於責任免除、權利放棄、風險承擔、賠償的所有條款!為他人報名並攜帶外掛,應告知收貨人和外掛戶外活動豁免協議的所有條款,參與活動的收貨人和外掛也應視為接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同時我知道在報名前壹定要提前和家人溝通,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在我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後,我註冊後將被視為我的家庭成員也已經知道並同意。
3.戶外運動不同於常規旅遊活動,所走的路線也不是普通的常規旅遊路線,有時氣象條件非常規,但具有壹定的探險性質;這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就是有壹定的風險;活動預定時間為預估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相差較大;報名前,本人已閱讀活動內容及戶外活動免責協議的全部條款,經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活動方案及戶外活動免責協議的全部條款,並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風險和後果;包括車輛和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我的行為和我的參與對第三方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我同意免除其他所有人的連帶賠償責任。
4.參加這項活動,包括徒步旅行、爬山、騎馬、遠足、攀巖、攀冰、滑雪、滑冰、涉水、遊泳、郊遊、途中乘坐公共汽車、住宿(露營)、用餐、球類運動和使用身體活動和設備,都有潛在的危險,可能有身體受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有突發疾病和休閑活動。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並使用活動的設備。如果我在此次活動中受傷,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及所有的傷害風險,甚至死亡風險,並放棄追究和索賠的權利。同時,我將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發起人及同行會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5.這項活動可能會在身體和精神上受到考驗。它可能會遇到包括墜落、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溫、凍傷、咬傷、刺傷、狗咬、野生動物以及各種意外傷害的襲擊,即使遠離救援和醫療服務場所。我清楚地知道主辦方無法完全預見到本次活動中的所有風險和不利因素,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沒有完全包括本次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所有風險;本人遇到上述傷害,同意承擔全部搶救和醫療費用,活動發起人及其他參與者不承擔全部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將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的發起人和同伴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不限於以上所列風險。
6.如果這個活動是自駕或者包車出行,也有很大的危險性。我清楚地知道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我同意讓座乘車;如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甚至死亡,本人同意只接受該車保險範圍內的賠償,不會單獨向車主(或司機)索賠;如果我是車主(或司機)受傷甚至死亡,我也同意只在車的保險範圍內接受賠償;發起人和其他會員不承擔任何賠償和法律責任;我將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的贊助商和會員的賠償和法律連帶責任。
7.我明明知道這個活動的贊助商不是保險公司,也沒有義務給我買意外險。我知道自己買保險的意義,以防萬壹;我知道主辦方已經在活動內容中提醒我,知道保險的種類,在活動開始前買保險;對於活動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投保的保險公司可以承擔相應的責任。
8.本人在此聲明,本人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本次活動,無任何不適、損傷、疾病、心臟病、突發病歷或其他影響本人參加本次活動或使用器械的疾病;我明白我可以通過以下措施降低我的風險:關註環境、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服和設備的適用性,只參加我的精神和身體能力範圍內的活動;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取決於我的警惕性和良好的判斷力;我同意並承諾,如果在任何時候我認為這是不安全的,那麽我會立即中斷活動。如果我在活動過程中遭受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索賠的權利,我將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發起人和同道會員的賠償和法律連帶責任。
9.當意外事故、氣候突變、急性病等意外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主辦單位及同行會員有盡力幫助的義務,但若造成不可逆的損害,本人同意放棄追究及索賠的權利,並永久免除本次活動主辦單位及同行會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我完全理解,當我的伴侶需要幫助時,我會配合發起人和同行會員,盡可能地幫助我的伴侶,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下:在我的判斷中,這是我力所能及的,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壹步明白,我沒有法律責任去幫助別人,同時,發起人、我的夥伴或其他成員也沒有法律責任去幫助我。
10,我在此故意聲明:我已經到18歲了!我已閱讀並理解上述聲明及所有條款;我了解參加這項戶外活動的相關風險;我同意對選擇和參加本次戶外活動負全責;對於因本次活動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及所有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的傷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由壹方的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本人將始終免除本次活動的發起人和同行會員、任何第三方戶外運動網站和組織的賠償和法律責任。
11.我知道我必須提前和家人溝通,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為本人家屬也已知曉並同意;我知道壹旦簽署,本協議將生效,我也知道本協議對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同樣有效。簽字人視為已溝通並獲得授權,否則後果由簽字人承擔。
協議範圍:所有註冊參與者均被視為已閱讀、理解並完全接受協議條款;本協議在大會報告簽署後生效,並在活動結束時終止。(簽約前和活動結束後,不在本次活動範圍內。)
活動時間計劃:年月日
請理解,本活動是純AA制自助戶外活動,非商業活動。
同意人:雪西拉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