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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管理學科法律課程的內容;英語課程的內容是什麽?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法學課程教學內容改革的現實動因,提出了管理學科法學課程教學改革的三個關鍵點,即:科學界定各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關鍵點;改進教學手段和方法,增加法律課內容;推動法學課程教學內容更好地服務於各專業培養目標。最後,對研究前景進行了展望。

關鍵詞:管理法學課程內容優化

教育部確立了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思想,即“更加註重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倡導學生的個性發展,因材施教”。根據教育部的統壹規定,管理學科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管理、經濟、法律和企業管理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夠在企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從事管理、教學、科研工作的管理學科高級專門人才。根據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管理學科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作為管理學科的基礎課程,法學課程的內容設計應具有科學性、前瞻性和應用性。然而,如何圍繞專業培養目標和培養計劃,兼顧理論與實踐、基礎與應用、知識與能力的關系,精心選擇能夠提高學生職業素質的法學課程教學內容,增加創新參與的實踐環節,合理優化教學內容,是管理學科法學課程教學面臨的重要研究課題。

壹、法律課程教學內容改革的現實動因

法學作為高等教育的壹門基礎課,在管理學科的教學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學生後續課程的學習和規範性思維的培養有著重要的作用。然而,現有的法學課程教學內容不能完全滿足管理學科各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課堂效果也深受影響。在現實的動力下,要求加強法學課程教學內容改革的研究。

(壹)對教學內容的認識已經淺嘗輒止。

長期以來,管理學科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在理論上過於嚴格,要求面面俱到,教學內容大而散,無法應用大量的專業法律知識。同時教學內容多,課時少。要求調整管理學科各專業法律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以實務章節為主。

教學內容體系保持不變

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體系只是以教科書為中心,多年不變。這種狀況不僅不能滿足管理學科培養不同專業學生能力的要求,也制約了教師對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的學術研究,不利於學生在法律知識應用中創造性思維的形成,違背了開設法律課程為管理學科培養目標服務的初衷。要求考慮管理學科不同專業的特點,確立法學課程教學內容的側重點。

(三)教學內容不盡人意。

受教學內容的限制,現有法學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手段較為傳統,枯燥的理論教學和膚淺的案例分析影響了法學課程的課堂教學質量和效果,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熱情和興趣,更重要的是影響了學生應用能力的培養,沒有體現出法學在解決經濟管理實際問題中的工具性作用。要求改進教學手段和方法,增加法律課堂的容量,更好地在課堂上體現優化的教學內容。

二、法律課程教學內容優化的重點

在管理學科中,法學課程服務於培養管理專業人才的要求,需要根據各專業特點精選經典教學內容,克服原有教學內容的孤立性、局限性和不適應性。為解決法學課程的特點和模式以及法學課程的“度”問題,應優化教學內容以適應管理學科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形成結構合理、管理知識豐富的特色法學課程內容體系和“知識點—理論應用—問題解決”的法學課程課堂教學內容模式。

(1)科學界定各類法律課程的教學內容。

考慮到法學課程的基礎地位和服務於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管理學科應在法學課程設置、各門課程的學期安排、與其他課程的銜接與調整、課時分配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壹般來說,管理學科開設的法律課程主要有:經濟法、國際商法、稅法、電子商務法、知識產權戰略、勞動法、法律概論和行政與行政訴訟法。每個課程的主要內容如下:

經濟法研究經濟法中的核心經濟法規,涵蓋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主體、市場運行、宏觀調控、社會保障等內容。經濟法是壹門應用性很強的課程。根據管理學科的特點,教學內容應有別於法學專業。從經濟管理類學生最應該了解和掌握的法律和法律章節入手,有選擇地確定教學內容,做到簡明、實用、簡單。對於不同專業的學生,教學內容要有所側重,如市場營銷專業側重市場運作方法,會計專業側重宏觀調控方法。

電子商務法以電子商務技術和國際電子商務政策為基礎,研究電子商務的法律基礎、電子商務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電子商務的相關法律問題。電子商務法是適應信息技術發展需要,推進我國經濟社會信息化進程,加快電子商務發展步伐,培養高層次、高素質、復合型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的專業基礎課。

國際商法是在現有國際商法的基礎上,規範私人領域商業活動的統壹實體法,涵蓋了國際貨物銷售法、國際商事合同法、國際貨物運輸法、國際貨物保險法、國際貿易結算和支付法律制度、國際商事代理法、國際產品質量責任法以及調控國際貿易的法律制度。開設本課程的目的是使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系統掌握國際商法的理論、知識和方法,熟悉國際立法的淵源和地位,適應我國加入WTO後的市場競爭環境。

稅法規定了國家和納稅人在稅收征收中的權利和義務。稅法課程開設在會計、金融和市場營銷專業,會計專業的學生必須能夠處理與稅務相關的會計分錄和填寫納稅申報表。財務管理專業的學生要及時了解企業資金動態,資金稅務占用是企業資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應該能夠實施戰略管理。不同的企業設立形式、經營領域和項目會有不同的稅收待遇。不了解稅法可能導致戰略管理失敗。稅法課程的內容和側重點在不同的專業應該有所不同。

知識產權戰略側重於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在行業層面,知識產權戰略以行業整體發展為目標,推動能夠支撐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配套技術的聯合開發,形成自己的技術標準,防範和突破他人的技術壁壘,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在企業層面,知識產權戰略旨在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企業通過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知識產權,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知識產權戰略是管理專業學生的必修課。

優化上述法律課程教學內容的核心是確定教學內容的重點,也是需要研究的關鍵問題。從法律課程教學內容的科學界定,衍生出如何將平臺法律課程內容劃分為若幹“小課程”體系的問題。鑒於概念籠統、內容繁雜,需要研究設計多門課程教學方案,針對不同的專業對象安排不同的教學內容,建立“小課程”內容體系。

(2)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增加法律課內容。

課堂是優化法學課程內容的實踐場域,是實現課程內容研究價值的場所。理論聯系實際是法學課程教學的壹貫做法。理論教學、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擬相結合,要求以課堂教學為主,輔以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擬。那麽,什麽樣的案例和情景模擬能更好地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優化課堂教學內容需要解決的問題。此外,課堂教學方法應考慮多媒體教學工具的使用、考試和實踐,而CAI課件的開發、法律課程試題庫的建立以及實踐訓練的手段和方法是本研究要完成的任務。

如何把社會調查作為法律課的必修內容,這壹問題源於教學手段和方法的改進。法律具有規範性和政策性的特點。跟蹤法律在某壹地區的實施情況,總結分析其社會影響,有利於培養學生參與社會的能力。但如何在選題、方法、時間安排上實施社會調查,還需要探索。同時,如何將法學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合理安排課程實踐內容也是課程內容改革的重點,尤其是經濟法和稅法課程應用性很強。學生在課堂上只知道各種規律規定的感性認識,需要壹個實踐的機會,把感性認識上升為知性。體現在法律課程的內容設置上,要盡可能安排學生的實習時間,短期在企業實習,或者在學校模擬實習。通過實踐,學生可以縮短對法律條文的理解與實踐的距離。

(三)促進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更好地服務於各專業的培養目標。

目前,在管理學科中,法律類課程作為管理學科所有現有專業的平臺課程開設,其他課程分別為市場營銷、財務管理、會計、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等專業開設。這種設置模式是科學合理的。在現行課程框架內,以學生對預科課程的掌握程度為考量,註重課程之間的銜接和調整,合理安排課程學期和分配課時,增強學生學習法學課程的社會適應能力和職業競爭力。如何促進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更好地服務於各專業的培養目標,是本研究的另壹個重點。

如何適當增加法律課程涉外內容的問題,來源於推動法律課程的教學內容更好地服務於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在全球經濟壹體化的格局下,要求管理類學生同時具備現代思維和國際意識,以便將來能夠參與激烈的市場競爭,這體現在法學課程的教學中,應適當增加涉外內容。

三、研究展望

通過調查研究,確定了法學課程在實現管理學科人才培養目標中的地位和作用。考慮法學課程教學內容與人才培養法學和管理學科的內在聯系,對現有教學內容進行增刪調整,建立符合人才培養目標要求的課程內容體系。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更加註意以下幾點:

首先,遵循法學課程內容和課程體系的改革目標,結合管理學科的人才培養模式和相應的課程體系調整,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兼顧學生的興趣和特點,設置法學必修和選修課程,並將其合理融入管理學科的課程體系。

其次,遵循管理學科知識體系的內在聯系,* * *形成結構化的課程群,註重法學課程與管理學科相關課程內容的相互調整與整合,優化課程群中的課程內容,形成更加科學合理的法學課程內容體系。

最後,根據不同專業學生未來的職業需求,在課程內容中全面體現知識、能力、素質的培養目標,在人才培養計劃中體現法學課程的優化教學內容,拓寬學生的就業適應性。增加實踐教學環節,在實踐中培養學生知法守法的素質,培養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參考資料:

李少平,王家山。經濟管理類專業法律課程設置與建設研究[J].《黑龍江教育:高等教育研究與評估》,2006年4期。

[2]鄭宏土。管理專業教學內容優化與課程建設[J].高等建築教育,2002,2。

[3]李振庭。《多媒體課件設計》課程內容優化分析[J].《電化教育研究》,2006年第9期。

[4]張愛民。優化教材內容,培養探究創新精神和能力[J]。遼寧教育,2004年6期。

[5]郁芳。論加入WTO後我國高校法學課程的雙語教學[J].科技信息:學術版,2006,11X。

[6]蘇同江。租船運輸商務與法律課程雙語教學問卷調查評析[J].青島遠洋船員學院學報2006年3期。

[7]王·。法學課程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問題解決能力的探索[J].河海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4期。

[8]韓詠紅。法律課程英語教學芻議[J]。國際經濟與貿易探索,F06,2005。

[9]鄒·。論實踐性法學教學與法學教育[J]。職業技術,2005,7。

李亞偉。論法律課程教學中學生主體地位的確立[J].湖南經濟管理學院學報,200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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