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獨立法人的小公司。對於獨立法人的小公司,公司規模比較小,不上市。自然組織結構很簡單,那家公司的高管也是有限的。壹般來說,壹個公司的董事長(如果有的話)、總經理、副總經理都是高級管理人員。
至於財務總監(財務經理)、銷售總監等。,他們是普通的中層幹部,不足以稱為高管。壹般來說,小公司所謂的高管,其實就是具體負責公司經營方向和經營決策的幾個人。
二是具有獨立法人的大中型公司。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大中型公司規模大,組織結構完善。這些公司很多可能是上市公司。所以,對於這類公司來說,高級管理職位比較多。
包括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黨委書記(僅在國企,並可能與董事長合並)、總經理(總裁、CEO)、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僅在國企)都算高管。
這裏有壹點需要說明。有人認為董事長不是高管,因為董事長實際上只對董事會負責,企業管理的首席執行官應該是總經理或總裁。但在實踐中,無論是民企董事長還是國企董事長,其實都不是壹把手,所以董事長當然是高管,他也是高管的頭。
第三,有壹些特殊情況。
還有壹種情況,在某些特定場景下妳是高管,但在其他場景下妳不是高管。
例如,大型集團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這些分公司、子公司會設置總經理、黨委書記(僅限國企)、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僅限國企)等相應職位。
從集團公司的角度來看,這些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只能算是集團層面的中層幹部,而不能算是集團層面的高層管理人員。但是從這些分公司、子公司的角度來看,這些總經理、副總經理當然是自己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所以,這個其實是有壹些變化的。
先說概念:高級經理是高級經理的簡稱。對於壹個組織架構完善的公司來說,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擁有經營和執行權的管理者,如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
有人說董事長、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監事長、監事不是高管,不是!因為他們不是管理者!
首先要區分壹個概念:決策層和執行層,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後的產物。董事長和其他董事屬於公司的董事會和決策機構,而高級管理層是執行層,他們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那麽監事會是做什麽的呢?他們監督董事會,具體地說,他們是由股東大會委派來監督董事會的。那麽誰來監督高管呢?肯定不是監事會的主要工作,而是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面的監督機構,監事會和董事會是壹樣的。這就要理解壹個公司組織結構各層之間的關系。
最後再強調壹次,那些部門經理不是高管,他們叫中層幹部,是服從高管指揮的管理層。
妳在公司擔任什麽職位才能成為高管?顧名思義,高管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總稱。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通過公司章程進行規範和約定。只要公司章程規定了屬於高級管理人員範疇的人員,就享受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待遇。
根據公司法,不同類型的公司有不同的組織結構形式。目前,在我們所有的公司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是最常見的。除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現在還有國有獨資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相比,國有獨資公司需要設立股東會,而國有獨資公司只有董事會和監事會,沒有股東會。
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範圍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約定。只有公司章程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才屬於公司正式高級管理人員,才能享受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權和經濟利益。按照大多數公司章程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範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但是,有些公司除了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之外,還包括總經理助理、總監等。,包括人力資源總監、行政總監、技術總監、銷售總監等。關於總監的設置,由於每個公司的情況不同,總監的類型也是百花齊放,各有各的位置,主要是公司老板的話。除了副總經理、總監、總助理外,很多公司章程還規定了總工程師的設置,如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等。
在國企,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規定更嚴格。除了公司章程的規定外,還應考慮組織的意圖。比如,除了國企的管理團隊,整個公司的領導班子成員也屬於高級管理人員。比如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不僅對等,還包括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這些人除了章程、黨章規定的程序外,還要經過組織程序,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的規定,由上級黨組織進行考察提名,辦理任命手續。
綜上所述,對於壹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員的人員壹般在公司章程中有規定,必須在公司章程規定的職責範圍內,才屬於公司高管人員;國有企業除章程規定外,還應參照國有企業實際,包括黨委、紀委、工會等組織的領導人員,實際屬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按高級管理人員級別享受相關政治、經濟待遇。
妳有沒有註意到,現在似乎每個人都是高管,但事實是,那些蹦蹦跳跳地說自己是高管的人,大多數都不是高管。但是那些想賣的,賣課的,賣培訓的,賣訓練營的,賣個人品牌的...壹定要背某公司前高管的話,好像不這麽寫就很差,很低,很不系統。
反正大家的想法都是這樣的。不管她是不是高管,先寫出來,壹是增加信任度和背書,二是顯得高大上。總之能嚇唬人,聽起來很牛逼。至於她是不是高管,誰會有時間去核實?
當然,也有人栽了跟頭。自稱曾經是阿裏女高管的阿裏巴巴女員工,現在辭職創業,在壹次大型會議上和馬雲親密合影,照片也流出來了。但是牛皮吹多了就容易破,然後被阿裏高層打臉。所謂的女高管,不過是女員工而已,可見牛皮吹得也不為過。如果吹的話,也是小公司吹的,至少不會壹下子曝光那麽多人。
“執行”這個詞已經被濫用了。只要是辭掉工作出來做點事情的人,想要提升自己就壹定要用“執行”這個詞。我不信妳翻翻朋友圈,妳發現那些離職創業或者做個人品牌的人是不是都是高管?
高管是什麽樣的人才?其實真正的高管是不會吹噓的,因為真正的高管根本不需要努力宣傳自己,可以起到百倍於努力宣傳自己的人的宣傳效果。他們不在乎這些信任背書。他們不需要創造信任,他們有自己的信任光環。
不要迷信宣傳高管,真正的高管只有幾個,而且很少在前臺閃現。
高級管理人員通常是中型及以上廠礦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簡稱。對於壹個組織架構完善的大中型廠礦企業公司來說,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總經理、礦長)、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礦長)、總工程師、財務總監等擁有經營執行權的管理人員。董事長、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監事會主席、監事等。不能算是高級管理者,因為他們是高級管理者,不是管理者。
鑒於大公司決策層和執行層的概念不同,這其實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後的產物。董事長和其他董事屬於董事會、公司的決策機構和公司的最高管理層;而高管就是執行層,他們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主管呢?嚴格來說,監事監督董事會,由股東會委派監督董事會。那麽誰來監督高管呢?肯定不是監事會的主要工作,而是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面的監督機構,監事會和董事會是壹樣的。所以,妳應該了解公司組織結構各層之間的關系。
所以壹個公司的高管壹般指總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財務總監等職位,都是法律意義上的高級管理職位。在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也是壹個高管職位。另外,不同公司的高級管理職位也可以看作是高管,比如技術總監。其他部門的經理,包括二級單位的分公司經理,都不是高管。他們只是中層幹部,而是服從高層管理者指揮的管理層。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法》第216 (1)條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解釋是: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其他人員。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比如技術部門負責人是公司高管,那麽技術部門負責人就是公司高管。
以上是《公司法》對公司高管的具體規定。
壹、國有背景的公司
公司的黨委書記、黨委委員、工會主席、紀委書記都可以是公司高管。
第二,監管部門的行政法規
不同行業的具體管理規定可能有所不同。例如,《保險代理人監管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省級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在公司經營管理中行使重要職權的其他人員。《保險經紀監管條例》也有類似內容,規定了保險專業經紀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自身情況
如果不是上市公司,沒有國資背景,或者沒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那麽這類公司可以自行決定高管人員。
第四,高管是相對的。
比如在子公司或分公司,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但不壹定是母公司或總公司級別的高級管理人員。如果母公司或總公司的高管同時也是下級公司的高管,那麽該高管同時是上級公司和下級公司的高管。
因此,高管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
高級管理層的全稱是高級管理層。
指在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從廣義上講,高級經理是人們對自己的稱呼。什麽叫高級?大家都習慣把自己提升壹個層次。比如我們公司,大家見面都叫“張總經理、李總經理”,其實都是普通員工。只是為了好聽。高級管理人員的範圍比較廣,這裏就不說了。
狹義的高管是指特殊群體。
上市公司包括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我們常說“董”。壹般來說,董事會成員、監事會主席、副主席、總經理班子成員、董事、總工程師及其他享有班子副職的人員。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壹般不能作為高管對待,因為待遇跟不上,那麽他們是什麽樣的高管呢?
比如某國有上市公司,有職工監事,就是普通職工。高管年薪百萬,員工主管依然月薪5000。妳說他是高管,他願意自己做。
非上市公司壹般指領導班子成員和享受領導班子副職的人員。這壹點會在公司文件中寫得很清楚,但他們並不是因為和待遇掛鉤而對自己大喊大叫。
主要是:董事長、黨委書記、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有的公司有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政工師、總會計師等等。這些首席老師雖然不是團隊成員,但享受團隊副職待遇,也是高管。
在很多國企和央企,總會計師壹般都是副總經理,他也是團隊的壹員,也是壹個嚴肅的高管。
也有集團公司,分為上市和非上市部分。該集團與股份公司平行,由總裁、高級副總裁和壹般高級經理組成。他是不是高管,要看他是不是享受團隊的副職待遇。
最後得出結論,在國企和央企,準確的高管應該是指黨委成員和團隊成員。主要包括:黨委書記、副總經理(雙向進入),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黨委專職副書記,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享受班組副職待遇的總工程師。
那麽國企央企還有董事的話,壹般看文件。如果文件沒有規定他享受球隊副職,他就不是高管。例如,安全主任。這個角色很尷尬。如果他不是副總經理和安全總監,那麽他就不是高管或中層管理人員。但在中層管理人員中,屬於副總工程師級別,比中層正職高半格,但不是高層管理人員,不享受團隊副職待遇。
董事長、總經理、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董事、監事長、總會計師。
妳好,我是壹名資深HR,宋歌,歷經職場滄桑。很高興回答妳的問題。
首先,我們來分析壹下具體情況:
1,高管,顧名思義就是“高級管理人員”的意思。那麽,哪些崗位屬於高級管理崗位呢?壹般來說,在公司裏,所謂的高管主要包括三個群體。壹個是董事會成員,壹個是監事會成員,壹個是高級管理層(高級管理層)成員。
董事會包括哪些人:董事長(99%的時候是公司的掌門人,因為如果妳能當董事長,99%可能是大股東或者控股股東);董事分為執行董事和獨立董事。執行董事壹般是專職董事。獨立董事壹般由外部機構的資深專業人士擔任。比如壹些多所大學的教授同時在幾家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多家公司拿工資,聽起來就像娛樂圈的“走穴”。董事會負責公司最重要的決策,如對外投資、融資、上市、擔保等。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提名和任命。
監事會包括監事會主席和監事。法律意義上,監事會監督董事會。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壹個公司或工廠日常正常運作的實際管理者。最高管理層由總裁或首席執行官領導。壹般是總裁或CEO帶領壹群副總裁來管理公司。比如,相當於國務院總理領導各部部長。
以上是壹些大公司、上市公司、跨國公司的做法。
2.然而,總有例外。在壹些小公司,部門主管可能已經屬於高管了。在大公司,總監可能只是部門主管,達不到高管的級別。如果公司設置了副總裁和副總經理的級別,那麽部門主管就不是高管,而是部門負責人。壹個部門的負責人可以是董事或經理。每個公司都不壹樣。
希望回答能幫到妳。
高級管理層是縮寫,全稱應該是某公司的高級管理層。
管理層級分為縣(市)公司經理、州市公司經理、省公司經理、中央公司經理(這裏僅指國有企業,不包括其他形式的股份公司)。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地市級以上管理人員:即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取得副總經濟師以上職稱的人員。省公司層面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由總經理辦公室直接管理,如財務部總經理、人民銀行總經理、各業務部門總經理等。
縣壹級是基層管理,不在高級管理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