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如何理解黨紀嚴於國法

如何理解黨紀嚴於國法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必嚴,嚴要靠嚴明紀律。我們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只有以更加嚴格的黨規黨紀要求和約束自己,才能確保始終走在時代前列,肩負起歷史使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黨員中的各級黨組織和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更要以黨規黨紀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這壹生動論斷,體現了黨要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對新形勢下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壹,為什麽黨內法規是建設法治中國的有力保障?

國有國法,黨有黨規。在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靠嚴明的黨規黨紀維護了黨的集中統壹,保持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黨取得執政地位後,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成為黨治理國家和政府的重要工具。經過長期實踐探索,我們黨初步形成了黨內法規框架,為黨的領導和執政活動、黨內政治生活、黨的建設等各方面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礎。

歷史經驗表明,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重要遵循。只有按照黨內法規把黨建設好,鍛造引領法治建設的中流砥柱,才能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提供有力保障。

黨內法規是依法治國過程中必須遵循的重要依據。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大最本質的特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僅需要黨依據憲法和法律治國,更需要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正因為如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建設“五大體系”的任務中就包含了完善黨內法律體系的任務。這就要求我們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中,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

黨內法規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指南。黨亡,國亡;黨無紀律,國家無紀律。中國* * *產黨作為執政黨,在國家治理中起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只有搞好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自覺按照黨章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辦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才能實現。因此,我們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基礎上提出更加嚴格的黨內制度約束,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推動國家治理逐步現代化。

黨內法規是推動國家法規實施的重要保障。黨制定黨內法規,調整黨內關系,規範黨內生活,為黨組織和黨員提供行為規範。黨還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調整社會關系和規範社會秩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活動依據。黨內法規和國家法規都是黨和人民意誌的反映,本質上是壹致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黨內法規執行得好,國家法規就能得到更好的遵守;黨內法規得不到很好的執行,國家法規的權威就無法樹立,法治就無法實現。因此,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

日曬政策

十八大以來頒布的部分黨內法規。

◆ 2012 12、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 2013 11,《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 2014 1,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065 438+2004年2月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管理辦法。

互連

中國生產者黨章程

中國* * *產黨章程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黨的建設實踐為基礎的黨的生活準則和行為規範。現行黨章在黨的十八大時進行了部分修改,於2012 110 14通過。除了壹般的程序,還有53篇文章在***章11。它規定了黨的綱領、組織、組織制度、黨員條件、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黨的紀律等。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全黨必須嚴格執行。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執行黨章、維護黨章,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增強黨的意識、宗旨意識、執政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做到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

第二,為什麽黨內規章制度比國家法律嚴格?

“國家的統治首先受制於法律。”“政治家,是也。子帥是對的,他敢錯。”“欲整肅民風,必先為官。”這些中國古代治國的名言警句都說明了壹個道理:只有先對執政者提出更嚴格的要求,才能把國家治理好。

我們黨是執政黨,是肩負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只有嚴格遵守黨規黨紀,才能確保黨的事業發展壯大的不竭力量。俗話說“只有對的人才能對。”基於此,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黨紀嚴於國法。”目的是讓黨紀籠子的眼睛更小,標準更嚴,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這是由黨的先鋒隊性質決定的。我們黨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綱領和路線為實現崇高政治目標而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它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由先進分子組成的政治組織。“壹樹無德,滅蟲無道。”只有黨章黨規嚴於國家法律,用更嚴格的標準要求和約束黨員中的各級黨組織和幹部,才能永葆黨的先進性。

這是由黨的執政使命決定的。我們黨肩負著帶領654.38+0.3億多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使命,責任重大。“不按規矩來,是繞不了圈的。”黨規黨紀的存在,是為了讓每壹個黨員牢記自己的責任和特殊使命。在領導人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黨章黨規嚴於國家法律,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更高、更多、甚至更嚴的要求,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不言而喻。

這是由黨員的先進性決定的。黨員是具有特殊政治責任的公民。國家法律是所有公民必須遵守的底線。黨章黨規對黨員的要求比國家法律對普通公民的要求更嚴格。承認和接受黨規黨紀的規範和約束,是每個黨員入黨的基本要求。當妳握緊拳頭對著黨旗莊嚴宣誓的時候,就意味著妳主動放棄了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壹些權利和自由,妳還要多履行壹項義務,那就是政治上要忠誠,組織上要服從,行動上要守紀律。黨員幹部尤其是高級幹部要放棄的更多,責任和擔當更大。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但黨員不行。因此,自覺嚴格遵守黨規黨紀,是每個黨員的自願選擇,也是對黨的莊嚴承諾。

微博評論

◆國家法律是“國家本位”,是公民必須遵守的底線;黨規是黨員的標準,必須嚴於“國標”,否則黨就難以保持先進性。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規黨紀就成了“稻草人”。

作為壹名黨員,紀律和法律是密不可分的兩個字,遵紀守法要從紀律做起。

◆黨有章程,黨員有紀律,這是中國的特色,也是中國的優勢。

◆堅持“鐵八條”,堅決反對“四風”,質疑質疑,讓群眾叫好。

◆黨員不應該和老百姓混為壹談,增加義務,減少權利。

第三,如何進壹步完善黨內法規

黨規黨紀完備與否,是我們黨成熟和執政能力的重要標誌。無論未來發展到什麽階段,都離不開完備的黨規黨紀。總的看,經過長期實踐探索,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已經初步形成,為我們管黨治黨提供了重要遵循。

同時也要看到,黨內法規建設還存在壹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壹些法律法規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與時俱進;個別工作領域尚未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壹些法律法規的配套規定或實施細則還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規銜接不夠,存在分散、矛盾、沖突等問題;壹些法律法規沒有落實到位,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法律法規執行中還存在形式主義、執行不力等問題。應該采取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

近年來,我們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2012年5月,中央頒布了《中國* * *黨內法規制定條例》,被譽為黨內“立法法”。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建設不斷加快,特別是201165438年10月,《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出臺,明確了這五年黨內法規建設的目標任務。要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條例和規劃綱要的要求,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兼顧,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體系。

抓緊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長期以來,黨內法規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中央黨內法規1件,準則2件,條例22件,規章、條例、辦法、細則近百件。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認真做好黨內法規的改廢工作,研究制定壹批基礎性、骨幹性黨內法規,整合形成壹批綜合性黨內法規,抓緊制定壹批實踐急需的黨內法規, 及時廢止或修訂壹批不適應現實需要的黨內法規,切實解決黨內法規體系缺失、“碎片化”、“老化”等問題。

及時將實踐成果固化成制度。長期以來,我們在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方面探索了許多成功做法,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應該認真總結,上升為法律法規。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堅持從嚴治黨,出臺八項規定,狠抓作風建設,部署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化反腐敗鬥爭,采取壹系列有力措施,管黨治黨取得明顯成效。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要認真梳理,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長效機制。

著力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制度再好,也壹定會形成“破窗效應”。黨規黨紀也是如此。如果執政黨連自己的黨章黨規都守不住,不能執行,那麽依法執政就是壹句空話。切實擔負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用嚴格的標準要求黨員,用嚴格的措施管幹部,確保黨規黨紀成為剛性約束,絕不成為“稻草人”。

互連

完善黨內法規建設的工作目標

在全面清理現行黨內法規的基礎上,抓緊制定和修訂壹批重要黨內法規,力爭基本形成涵蓋黨建和工作主要領域、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框架,使黨內生活更加規範化、程序化,黨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權力運行更加有效制約和監督,鞏固黨執政的制度基礎。為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立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摘自《中央制定黨內法規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

聲音

黨員幹部要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

李學勤: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是治國理政的主力軍,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方面都發揮著骨幹作用。只有受到黨規國法的有效約束,法治才能得到保障。黨員幹部要帶頭執法,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能夠堅決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真正起到示範作用,對實現全民守法產生積極有力的影響。

問題和答案

問:什麽是“破窗效應”?

答:“破窗效應”是犯罪學的壹個理論。該理論認為,如果有人打破了建築物的窗戶玻璃,而這個窗戶沒有得到及時維護,其他人可能會得到某種示範性的縱容,以打破更多的窗戶。久而久之,這些破窗給人壹種失序感,結果就是在這種麻木不仁的環境下,違法亂紀的行為就會滋生和泛濫。用“破窗效應”來說明,如果對不良現象聽之任之,就會誘使人們跟風,甚至愈演愈烈。

四、為什麽黨內法規要與國家法律相銜接和協調?

近兩年來,黨中央、中央紀委和中央各部門對新中國成立至2065438+2002年6月間發布的23000多份中央文件進行了全面篩選。* * *梳理出1178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經清理,廢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繼續有效487件。清理工作的壹個重要內容就是清理那些與憲法和法律不壹致、與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相重疊的文件,保證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註重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國家法律對所有社會成員的行為具有普遍約束力。黨規黨紀重在規範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確保黨員堅持理想信念、保持優良作風、堅守道德操守。為什麽要強調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

提高管黨治黨水平,需要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我們黨是壹個擁有8600多萬黨員的大黨,黨員人數超過許多歐洲大國的人口。在當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環境下,管黨治黨任務異常艱巨。把黨建設好,提高執政能力,壹方面要用黨規黨紀約束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另壹方面要保證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因此,要註意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與協調,確保黨組織的活動和黨員的行為符合黨內法規的要求,同時遵循法律規範。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當前,與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相比,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有很多地方亟待提升。從國家治理體系來看,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是兩個重要支撐;從國家治理能力來看,核心是提高黨依規治黨和依法執政的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同時完善國家法律體系和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實現二者的有效銜接和有機統壹。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需要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相銜接、相協調。這是因為我們的法治體系是由法律規範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和黨內法規體系五部分組成的有機整體。黨內法規體系必須與其他四個部分相協調,特別是與國家法律相協調。但目前還存在銜接協調不夠的地方,比如有的黨紀法規與法律重復,有的黨紀法規需要轉化為法規,等等。從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高度,註重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合力推進依法治國進程。

如何實現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必須堅持以黨章和憲法為根本原則,把黨章規定的“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原則和憲法規定的堅持黨的領導原則落實到黨內法規建設實踐中,確保黨內法規體系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在統壹。要切實做好黨內法規的改廢工作,盡量通過法規來體現,雖然黨規中有規定,可以用法規來規範;對於既無法律規定又不宜規定的事項,要逐步以黨內法規實現全面覆蓋;不符合實踐要求的黨內法規要及時修訂或廢止;對於立法法明確規定應當由國家法律規定的事項,黨內法規不得規定;對於那些經過實踐檢驗應當轉化為法律的黨內法規,要及時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法律,逐步形成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聯動機制。

互連

清理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三種方式

——凡文件主要內容與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抵觸,或與憲法和法律不壹致,文件已明顯不適應實際需要,且文件已被新的規定所涵蓋或取代的,壹律廢止。比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壹些中央文件規定了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與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相抵觸。這類文件是這次被廢除的文件之壹。

——凡調整對象已消失,文件實際上已不再執行,文件適用期已過,有關事項或任務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繼續執行的,壹律宣布失效。比如,上世紀50年代,中央出臺了壹系列關於黨內監督委員會的規定,但由於黨內監督委員會已經不再成立,這些文件實際上已經失效。

——凡文件內容沒有問題,或存在壹些問題不影響繼續執行,或目前沒有其他文件替代,廢止時機不成熟的,繼續有效。文件內容存在壹些問題,需要修改,但在修改前仍然有效。比如1959中央關於黨政檔案統壹管理的通知等。,雖然有壹定的歷史痕跡,但其主要內容和精神仍然適用。

互連

清理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過五關”

第壹關:確定清理範圍。中央辦公廳會同國家檔案局全面梳理了新中國成立至2065年6月438+02年期間發布的23000余份中央文件,將1178份規範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納入清理範圍。

第二個層次:部門審計。考慮到目前文件調整的權屬情況,中央辦公廳將清理文件下發到50多個中央有關部委和單位,對相關文件進行了審核,提出了初步清理意見。

第三層次:集中審計。中央辦公廳會同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成立集中審核工作組,對有關部委和單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見進行研究論證,對清理文件逐壹進行審核,形成擬廢止、宣布失效和繼續有效三種文件清單。

第四關:征求意見。中央辦公廳將上述三個文件目錄下發相關部委和單位征求意見,形成壹致的文件清理處理意見。

第五關:審批放行。中央辦公廳起草了清理決定草案,按程序報中央批準,以中央文件形式下發。

深度閱讀

《中央制定黨內法規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人民出版社,2013。

  • 上一篇: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
  • 下一篇:北京市行政調解辦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