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規範我市健康綠道建設工程,根據國內外綠道建設經驗和相關技術規範,結合我市情況,提出健康綠道建設工程技術規範。壹、建設範圍為百萬畝林建範圍內適宜建設綠道的區域。二是建設原則保護原有植被,盡量減少對現有植物和景觀資源的破壞;註重綠道的便捷性和舒適性,充分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創建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綠道;倡導和應用新的理念和技術,創造精品;堅持綠道建設與沿線整體發展相結合,通過綠道建設惠及民生;統籌規劃,分區實施,鼓勵市區兩* * *承擔綠道建設和維護任務。三。建設模式:綠道選線範圍內鋪設慢行道路系統,配備照明、通訊、座椅、廁所等基礎設施,設置停車場、交通接駁站和綜合功能的遊客服務中心,並設置統壹的標識系統。四。主要技術要求(壹)道路系統施工要求1。寬度標準根據綠道的不同使用功能和面積,規定人行車道寬度為1.5-2m,自行車道寬度為1.5-3m,綜合綠道寬度為3-5m。2.鋪裝材料的選擇在滿足使用功能和強度的基礎上,鼓勵使用環保型活性材料,盡可能采用軟質鋪裝材料,並考慮與環境的壹致性。走道壹般由透水磚、混凝土、礫石、石塊等材料制成;自行車道可采用瀝青、透水地面、混凝土等材料;綜合綠道可采用瀝青、透水地面、混凝土、透水磚等材料。3.路面顏色可因地制宜,易於識別;自行車道統壹劃白線,路面顏色為暗紅色和黑色。城市綜合綠道的色彩應與周圍環境相統壹,美觀大方;鄉村綠道可能取決於所使用的材料。4.坡度設計綠道的坡度應與自然條件下的橫坡和縱坡壹致。各類綠道坡度參考標準Greenway.jpg(JPG(21.62 kb,下載次數:0)。下載附件2015-9-1618:36上傳。5.入口應設計有醒目的標誌和無障礙通道。6.盲道和無障礙設施應根據《城市道路和建築無障礙設計規範》(JGJ50-2001)及其他相關規範的要求合理設置。(二)綠化景觀控制原則是在最大限度保護和合理利用的基礎上,改善和提高現有植被條件,註重整體效果,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多選擇鄉土樹種,因地制宜,樹木因地制宜;突出綠道的線性特征,使植物景觀具有良好的連續性;充分考慮行人和騎車人的遮陽需求和視覺效果;營造豐富的社區景觀,把握綠道的整體節奏和季節變化,體現植物多樣性,增強綠道的觀賞性。(三)配套設施1。基礎設施1。市政設施(1)照明設施城市路燈系統可組合在城市綠道內,照明範圍和強度不應幹擾周圍居民的生活。城市外圍的綠道只在步道和重要節點使用固定的照明設施。(2)給排水設施的生活用水、生產用水和消防用水應分布在重要的節點系統和綠道附近。涵洞、路面排水等道路排水設施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3)防火設施應重在預防。應建立預報、巡檢、通訊、防火站等安全防火設施,並根據區域的不同特點和防護性質設置相應的安全防火設施。(4)通訊設施應配備完善的通訊系統(公用電話)、緊急呼叫系統和道路報警系統;完善道路通信網絡,消除手機信號盲區。照明、消防、給排水、供電等基礎工程的規劃設計。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現行的相關標準和規範。2)遊憩設施(1)亭、廊、花臺亭、廊、花臺提供休息、遮陽、避雨的功能,其類型、大小、色彩應與區域景觀相適應、相協調。材料應為光滑、安全的飾面材料;亭、廊、花架的高度應考慮遊客經過或欣賞風景的要求;花架可與種植藤蔓植物相結合,豐富其立面景觀。(2)座位的設置密度應考慮綠道所在區域的具體情況;座位的形式可以是凳子,也可以是設計有花壇、樹池、擋土墻的座位。座椅應采用環保、易清洗、耐用的材料,如石材、混凝土、木材等。郊區優先選用,木材應進行防腐和防蟲處理。3)公共設施自行車架(1)宜采用槽型單元支架、管狀支架、裝飾單元支架、雙層自行車架。考慮地區具體情況設定密度,同時兼顧自行車租賃業務。(2)垃圾箱應設置垃圾分類標誌;設定密度要考慮地區的具體情況;市政綠道垃圾箱的選擇應優先考慮石材、混凝土、木材等耐用材料。(3)公共廁所應有明顯標誌。設定密度要考慮地區的具體情況;市政綠道內的公共廁所應采用環保型移動廁所,並定期維護,防止汙染環境。2.服務設施遊客服務站是綠道相關服務設施集中設置的場所。在建設過程中,要註意控制建設規模和總量。應采用適合周圍自然環境的設計風格、元素和材料。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包括已建建築物和設施,積極貫徹環保和經濟的綠色理念。根據規模和服務範圍,遊客服務站可分為兩級:壹級遊客服務站,是根據綠道總體規劃確定的遊客服務中心。主要承擔綠道管理、綜合服務、安保等職能,是綠道的管理和服務中心。可以獨立設置,也可以與公園、景區等服務設施結合設置。遊客服務中心應具備管理、停車、醫療救護、宣傳、自行車租賃及維修、廁所、信息咨詢等功能。平均間隔15-20Km,建築面積控制在2000m2以內。不得在生態敏感區設立遊客服務中心。二級遊客服務站是綠道沿線具有壹定服務功能的驛站。主要承擔休息、服務、咨詢等功能,是綠道服務的副中心。平均間隔3-5Km為宜,面積控制在500㎡以內。3.標識系統標識系統包括全景牌、景觀解說牌、服務指南牌、道路交通牌、警示牌五大類。綠道標識系統的建設應參考相關規劃設計。並嚴格執行標誌、規格、顏色、字體等強制性要求。同時,在選材、版面設置、信息分類和發布等方面。,要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更多地融入當地的自然、歷史、文化和民俗,充分體現地方特色,實現整體性和多樣性的有機結合。4.交通接駁點交通接駁點包括接駁設施和停車設施兩部分。1)連接設施綠道建設應充分考慮與軌道交通、道路交通、靜態交通的銜接,盡量避免與高等級道路交叉,交叉時采用立交形式,或在路口畫醒目的斑馬線,並設置明顯的禁止機動車進入綠道的標誌和障礙物,設置減速帶。綠道與城市橋梁、隧道結合時,自行車道寬度不應小於2m,自行車道、人行道和車行道應以圍欄形式隔離。自行車租賃點應與交通接駁點、遊客服務中心、驛站等設施統籌布局,實現綠道與城市交通的無縫銜接,方便居民進入綠道。2)停車設施宜設在綠道出入口,結合驛站設置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停車場的規模應當根據遊客流量和最小容量確定,並積極利用周邊公共停車場為綠道使用者服務。同時考慮自行車停車、殘疾人停車等非機動車停車需求,預留空地用於交通換乘和遊客滯留。綠道與機動車停車場連接時,應在停車場出入口設置醒目標誌,在人行、自行車道出入口設置減速帶。停車場應鋪設軟質或天然地面,殘疾人停車場應鋪設硬質地面。綠道出入口、驛站等人流集散點應配備相應的公交停靠站。公交車站應設置壹定的緩沖區和明顯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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