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司廢油的管理,杜絕亂扔亂倒造成的環境汙染和浪費,特制定本規定。
1.車間廢油的產生及註意事項
1.1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油料管理工作。
1.2廢油產生單位必須對產生的廢油進行回收,所有廢油必須收集在容器內。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將廢油排入溝渠、地面或隨意傾倒,以免造成環境汙染和影響汙水零排放的正常運行。
1.3各單位要認真做好設備、管道、容器的跑、冒、滴、漏工作,嚴禁物料、潤滑油、動力油泄漏。
1.4廢油產生單位應回收產生的廢油。
1.5廢油應存放在火災危險性最低的地方,並設置警示標誌。
1.6廢油應當由有資質的單位或者機構處置,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私自處置。
1.7車間從油站取潤滑油時,禁止潤滑油流向地面。向設備回油時,必須使用專用的漏鬥和油壺,加油時禁止潤滑油流到設備或地面。
1.8各單位對收集或回收的潤滑油、內燃機油要有臺帳,專人管理,嚴格交接。
2車間廢油的正確儲存
2.1潤滑油、剎車油、內燃機油等各種油品存放在備件倉庫和專用區域。
2.2儲油區內嚴禁吸煙,並配備足夠的滅火設施(如幹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子等。)被提供。發生火災時,嚴禁用水滅火。
2.3油桶泄漏檢測應定期進行,以確保廢油不會因泄漏而流失。
2.4當廢油儲存達到高限時,及時聯系相關單位出售,確保不會溢出。
3.石油產品的使用
3.1維修車間根據實際需要收集油品,多余油品維修後回收。油桶、制冷劑罐、油漆罐等。應排放整齊,不準隨地亂扔,特別是潤滑油、機油和汽油。
3.2更換機油、變速箱油和剎車油時,應先將舊油放掉,放掉後再添加新油。
3.3排出的廢機油應接在專用托盤上,註意不要滴到地上或濺出托盤,然後放入廢油桶中。
3.4汽油和柴油主要用於清洗備件。維修人員應根據清洗備件的數量領取適量的汽油。汽油要反復使用,直到不能使用為止,然後放入廢油桶集中回收。
3.5保養完成後,應及時用抹布擦去地面上的油汙。
4廢油的收集
4.1在收集廢油的過程中,應防止損壞容器,或防止廢物在收集區附近溢出或散落。
4.2用於收集和運輸廢油(或為回收而分離的材料)的設備的制造、操作和維護應盡量減少廢油管理人員和公眾的健康和安全風險。
4.3對於不同類型的廢物,應在回收車輛上使用不同的儲存區。
4.4車輛設計應考慮道路的等級、狀況和容量,以確保安全有效地收集和運輸廢油。
5廢油處理條例
5.1禁止在露天焚燒廢油。
5.2在回收過程中,應保證從事產品的工人的絕對安全。
5.3廢油的預處理必須符合有關大氣汙染標準的要求,禁止將廢油用於燃燒功能。
5.4廢棄油包裝材料
5.4.1當油包裝材料如油桶、油漆罐、溶劑桶等。被丟棄時,桶中的內容物應該被清空,以防止由剩余的油產品引起的汙染。
5.4.2油桶和油漆桶應放入指定的回收箱。
5.5油港的廢棄
5.5.1清洗零件的廢汽油應倒入指定的廢油桶中。
5.5.2維修保養過程中排放的廢機油應放入指定的廢油收集桶中。
5.6違反規定者,按環境保護管理體系進行考核。
5.6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廢水管理條例
1目的
為了規範企業生產和生活廢水的管理,防止水汙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保證水資源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條例。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企業生產和生活廢水的管理。
3管理職責
3.1工程部負責汙水排放和雨水地下管網及相關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3.2機電部門負責汙水處理站的運行管理,汙水處理設施的維修、維護和改造,環保部門負責日常廢水監測。
3.3環安部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廢水的日常排放和處理,並報告排放情況。
3.4各部門負責控制本部門產生的汙水,並按規定要求排放。
4工作程序
4.1各公司汙水處理設施必須符合要求,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汙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各部門在達到100%排放標準的基礎上,開展清潔生產,努力改進生產工藝,盡可能減少廢水的排放量和濃度,提高廢水的循環利用率,鼓勵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
4.2排放的工業廢水應符合汙水處理設施的水質標準。排放的廢水含有腐蝕性、毒性、放射性物質或者其他妨礙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的汙染物的,應當經過適當預處理後分散或者排入廢水處理設施。
4.3雨汙分流管網應建在各分公司自有場地,不能實現雨汙分流的場地需限期改造。汙水管網覆蓋率應滿足100%的汙水收集要求。
工程部應編制廢水處理控制分布圖,包括排水溝或雨汙水管網的布置圖,明確汙水處理站、化糞池和隔油池的位置,主要汙水排放口的標識等。
4.4禁止生產部、財務部和采購部采用嚴重汙染水環境的工藝清單,禁止進口和使用嚴重汙染水環境的設備。
4.5機電部門應按有關規定維護環保設備,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並做好相應記錄,防止因設備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未經處理的廢水排放。並做好汙水管網和化糞池的清理工作。
4.6各分廠必須配備符合當地環保部門要求的防汙設備和器材,運行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4.7各公司汙水處理站的運行和維護必須符合汙水處理站運行規程的要求。
從事油類清洗作業時,應執行《油類清洗作業環境安全管理規定》,防止汙油和汙水的泄漏和汙染。
化學清洗產生的廢液需由有資質的單位接收或預處理後進入汙水處理站進行處理。
4.8各車間不得向水體排放生活廢水,應通過廢水處理裝置處理或接入汙水管網。
冶煉車間的廢水經過濾後排放。
4.9化學試劑不得直接排入水體,並采取措施保證水質符合水環境質量標準。
4.10各部門應將清洗零部件產生的各種含有有毒、有害、汙油或化學物質的廢液收集或儲存在專用容器或汙水池中,並采取防泄漏措施。零件清洗產生的含油汙水由專人收集,送汙水站處理。含有毒、有害或化學物質的廢液和廢酸堿液如鍋爐清洗等應由專人收集,外包給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並做好記錄。禁止將含有毒、有害、汙油或化學物質的廢液隨地傾倒或倒入下水道。
4.11各部門內部產生的含油汙水應做好接收、運輸和處理工作,然後送至含油汙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在汙水接收和轉運過程中,應加強防護,並指派專人進行現場看護。油汙水轉移收集桶或裝置應有明顯標誌,並采取防雨防滲漏措施。轉移、接收和處理都需要相關記錄,以確保數量的壹致性。
4.12廠內車輛(包括生產、生活)需要進行管理,防止漏油,禁止隨處洗車。所有公司都需要建立統壹的車輛維修和清洗場地,並收集和處理油和汙水。
4.13食堂廢水必須經過隔油池油水分離後處理,隔油池不定期清理。
4.14垃圾場,特別是危險廢物臨時堆場產生的滲濾液的處理應按照《固體廢物堆場管理規定》執行。
4.15洗滌劑和清洗液應為無磷產品,並過濾後進入汙水管網。廁所應由專門的清潔工處理,以保持廁所清潔,減少環境汙染。化糞池應由有資質的單位不定期清理,確保化糞池和下水道暢通,不堵塞、不溢流。
4.16基建施工單位產生的廢水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排放,並由工程部進行公示和監督。
4.17各分廠應根據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配備相應的實驗室設備和自動監測系統,對排汙口水質進行自我監測,並請監測部門按當地規定定期進行監測,取得環境監測報告。如發現汙水排放超標,及時查找原因,限期解決,確保達標排放。
4.18未能滿足任何壹項汙水排放標準被視為不合格。出現不合格時,責任部門應采取相應措施及時糾正,並向環安部報告。同時,環安部應定期檢查運行控制記錄,不符合項要求限期整改。
4.19發生溢油或其他廢水泄漏時,應立即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進行報告,並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控制。必要時,啟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的應急預案,防止汙染或影響進壹步擴大。
5附件:廢水處理方法
序號名稱、廢水來源類別、處理方法、備註
1辦公室、宿舍、洗浴及洗滌用水、內場生活廢水(經過化糞池後)進入汙水管網。
2食堂含油廢水場內生活廢水通過隔油池進入城市汙水管網。
3初期雨水場內雨水進入雨水管網
4沖洗水內場生活廢水生活廢水(經過化糞池後)進入汙水處理站。
含有有毒、有害、汙油或化學物質的廢液存放在實驗室和場內生活廢水指定點,由有資質的單位接收。
6.基礎設施建設產生的生活廢水。內場生活汙水進入汙水管網。
7工業廢水處理站位於燒結廠工業廢水車間,經處理和過濾後,用於清潔道路和綠化。
8.冶煉廠工業廢水車間的工業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和過濾,然後進行道路清掃和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