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法律顧問制度是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核心。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壹直高度重視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根據SASAC加快推進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的要求,2005年,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決定在總部率先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同時,把在全行業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作為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確定了在首批具備條件的15成員單位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的三年工作目標。在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領導下,在人力資源部的大力支持下,各成員單位對此高度重視。截至目前,已有20家成員單位上報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任命了壹批總法律顧問、副總法律顧問或助理總法律顧問,超額完成三年目標進度,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成員單位比例超過40%。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歷史性突破,取得了重要進展。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在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過程中,不搞排場,不走過場,而是結合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及其成員單位的法律工作現狀和實際,堅持走專業化道路,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首先,嚴格職業資格,強調其專業性,要求總法律顧問、副總法律顧問、助理總法律顧問具備企業法律顧問資格。不具備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的人員原則上不得擔任總法律顧問。其次,考慮到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成員單位法律人員的現狀和現實,除設置總法律顧問壹職外,還分別設置了副總法律顧問和助理總法律顧問兩級,為部分暫時無法設置總法律顧問的成員單位創造了條件。第三,副總法律顧問、助理總法律顧問和總法律顧問應具有相同的職位和權力,行使相同的權利和責任。這些都增強了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有效性,有效地發揮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在企業法律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地防止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流於形式,逐步統壹了各單位對這壹制度作用的認識,為我們下壹步的全面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建立,形成了企業決策層主導、企業總法律顧問主導、企業法律顧問提供業務保障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逐步改變了企業法律顧問機構低層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局面,對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和決策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創新法制建設,推進法制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近年來,在組織全行業法律人員多次討論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實際,經過認真研究,完成了以中國兵器裝備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為核心的《中國兵器法律事務管理辦法》。基於《中國兵器裝備中國兵器集團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中國兵器裝備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中國兵器裝備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成員單位重大法律糾紛管理辦法》、《關於進壹步加快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通知》等壹系列基本措施,建立法律制度體系。這些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使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合同管理、法律工作流程管理、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法律團隊建設、法制機構建設、重大訴訟案件管理等重大法律事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從而保障了各項法律工作。有了壹切法律工作的制度保障和基礎,依次推進了法律顧問和法律機構職責法定化、法律顧問職業化、法律機構獨立化、法律事務管理信息化的進程。法律顧問和法律機構職責的法定化、法律顧問的職業化、法律機構的獨立化和法律事務管理的信息化,進壹步豐富和完善了法律制度的內容,形成了良性互動。通過創新法律制度建設,法律制度的建立改變了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各項法律工作無章可循的局面,為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各項法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為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奠定了堅實基礎,對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防範法律風險起到了長期有益的作用。創新法律控制方式,從源頭上防範法律風險。
企業法律風險防範工作的重點是事前防範。為此,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對合同和重大法律問題建立了壹套法律審查和控制機制。第壹,對合同和重大法律問題進行事前的法律審查。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規定,凡以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或企業單位名義簽訂的重大合同,必須經各自法律顧問審查後方可簽訂,未經法律審查不得簽訂;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總部和企業上報中國兵器工業集團總部,經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研究的對外投融資、合資合作、資產重組、產權轉讓、公司上市、分立、合並、破產清算等重大事項,應當附有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二是合同和重大法律問題的二級法律審查。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要求,在合同或重大法律問題的法律審查中,首先由法律顧問提出意見,然後由總法律顧問審核簽字。對於企業上報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的重大合同和重大法律問題,企業法律顧問應先進行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書,再由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總部法律顧問再次進行法律審查並出具法律審查意見書。第三,法律顧問全程參與重大法律事務。在對外投融資、合資合作、資產重組、產權轉讓、招投標、公司上市、分立、合並、破產、清算等重大經濟活動中,法律顧問應盡可能全程參與,防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四是總法律顧問列席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各類重大經營決策會議。總法律顧問直接參與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各類重大經營決策會議,直接參與重大法律事項的決策,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在經營決策中的作用。第五,依靠社會職業法律力量解決職業法律問題。對於上市重組、資本運作、重大訴訟等專業性強、適合社會法律力量解決的各類法律問題。,在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作用的同時,也充分利用社會法律力量的優勢加以解決。通過建立壹套合同和重大法律事項的法律審查把關機制,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與企業法律人員相結合,企業內部法律顧問與社會法律力量內外結合,法律工作與企業管理有效融合,法律部與其他業務部門有效融合,使法律把關有效融入生產經營和決策的各個環節和全過程,有效防範了企業經營活動和決策中的法律風險。
幾年來,公司法律顧問積極參與對外投融資、合資合作、資產重組、產權轉讓、招投標、公司上市、分立、合並、破產清算等重大經濟活動,提供談判、協議起草、合同核對等法律服務。據不完全統計,僅中國兵器集團總部法務人員就參與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龍騰項目、胡月項目、金戈項目、063項目,以及濟南輕騎、天威中國兵器集團重組,以及南方天河、GKN等資產重組、公司上市、對外投資、合資等重大法律事項,涉案金額200多億元。還為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各部門、成員單位的其他重大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450余份,有力支持了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的改革發展。
第四,創新行業法律資源享有方式,形成有效的法律合作與聯動機制。
鑒於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個別成員單位法律隊伍普遍薄弱,法律業務水平較低,不能適應企業發展需要,全行業法律人員普遍缺乏必要的溝通、交流與合作。同時,考慮到企業在現有條件下不可能迅速增加法律團隊數量、提高法律團隊素質的現實,有針對性地修改了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協作組章程。重新劃分法律協作組,在規範協作組職能職責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法律協作組平臺,整合全行業法律資源,發揮全行業法律人員的力量,形成全行業有效的法律協作聯動機制。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壹是定期召開合作小組會議,就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及成員單位的法制建設、法律隊伍建設、專業培訓學習、重大法律事務處理、重大法律案件處理等問題,以及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進行討論、交流和學習;二是總部與公司法務人員壹起,通過分工協作,完成了近654.38+萬字的公司法律案例和47個654.38+065.438+0類30多萬字的合同樣本的編寫工作。其中,《企業法務案例集》中的案例全部由企業法務人員提供整理,是發生在各類企業中的真實案例。在匯編中分析了各案例中的法律風險及法律風險產生的原因,總結了經驗教訓,提出了規避損失的方法,具有壹定的啟示和借鑒意義。這47份示範合同是總部和企業的法務人員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和實際需要,通過* * *分析研究,從眾多合同類型中篩選出來的,對企業來說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第三,總部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已經享有了訴訟法律資源,不僅勝訴,還節省了訴訟成本。僅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總部辦理的案件就超過10件,涉案金額近2億元。
法律協作與法律工作聯動機制實施以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團隊士氣和戰鬥力大幅提升,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法律團隊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強,企業法律人員法律素質和企業應對法律風險能力提高,創新行業法律資源享有方式成效顯著。創新維權方式,更好維護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權益。
由於原兵工總公司為下屬企業提供擔保以及原兵工總公司的歷史遺留問題,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成立後,直接起訴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訴訟已有20余起,導致中國兵器集團公司資產被查封、賬戶被凍結、資金被扣劃,嚴重影響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和正常的軍工科研生產。如果處理不當,會導致嚴重後果。面對嚴峻的訴訟形式,我們沈著應對,跳出舊有的訴訟案件處理方式,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對策和手段,大膽改變訴訟策略,采取全新的全險代理方式,最終成功化解重大風險,免除了中國兵器集團公司數十億元的擔保等各類債務。
首先,它密切依賴於國家政策。針對“三線”搬遷案件,我們緊緊依靠國家政策,號召國防科工委、國資委等上級國家機關與最高人民法院協調,促使最高人民法院市委針對已起訴的此類案件發出專門司法通知(141號),成功中止了針對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總部的全部8起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在此基礎上,成功促使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了壹系列解決原軍工集團公司為“三線”搬遷破產企業擔保問題的政策文件,使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為“三線”搬遷破產企業擔保的數十億債務得以免除。
二是采取全風險代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律師的積極性,使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的幾起訴訟案件在極其不利的情況下勝訴,為中國兵器集團公司總部挽回資產近億元,挽回損失近2億元。
第三,有效整合利用全行業訴訟資源,節約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率和效益。僅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總部就協助企業辦理訴訟案件10余件,涉案金額約2億元。
同時積極穩妥地處理了看似訴訟金額不大,但處理不當可能產生連鎖反應,給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直接損害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聲譽和形象的敏感案件,使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的權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維護。創新普法宣傳培訓,顯著提升了全行業法律意識和依法治企水平。
近年來,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領導高度重視普法工作,始終把法制宣傳教育列入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的重要工作日程。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制定了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成立了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領導小組,近年來,根據全國普法辦公室和國資委普法辦公室的要求,結合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的實際特點,通過編輯法制普及刊物、宣傳法制普及知識、組織法制普及學習等形式,開展了法制宣傳和法律培訓活動。,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的普法工作開展得生動、多彩、直觀、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