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修法主要是落實國務院中央《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精神,對三孩生育政策進行修改,與三孩生育政策關系不大,涉及較少。”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說。
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今年6月,國務院中央發布決定,提出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提倡適齡結婚生育,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據介紹,修正案草案明確:壹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單獨二孩”和“普遍二孩政策”實施後,人口形勢取得壹定成效。2016和2017年,全國出生人口都在17萬以上,但是2018之後,連續三年下降,而且下降幅度非常大。七普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出生人口12萬,總和生育率1.3。
“根據我們2021上半年出生監測,今年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仍將呈下降趨勢。同時,人口老齡化程度進壹步加深,未來壹段時期,將繼續面臨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壓力。”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於學軍在7月21日表示。
“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目的是防止出生人口進壹步下降,促進實現適當的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他說。
在優化生育政策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8月13日介紹,修訂草案的主要規定還包括:國家采取綜合措施,促進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計劃生育”仍將是法律的名稱。“中國人口仍然存在性別和地區不平衡的結構性問題,人口和經濟社會資源的承載能力處於緊平衡狀態,特別是在偏遠貧困地區。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生育還是需要的。”支振鋒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
法律層面沒有處罰。此次修訂後,社會撫養費將成為歷史。臧鐵偉8月13介紹,修正案草案將取消社會撫養費,刪除不適應三孩生育政策的規定。
支振鋒介紹,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關於社會撫養費和不符合三孩生育政策的規定主要是第41條和第42條。
本法第41條規定,公民生育不符合本法第18條規定的子女的,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按規定期限足額繳納應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法第41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也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這兩條刪除後,意味著即使生了四個或四個以上的孩子,也不會有國家法律層面的處罰措施。”支振鋒說。
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懲罰措施的取消。據介紹,在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仍有對“超生”的黨政工作人員的處分規定。例如,在壹些地方,計劃生育被列入NPC代表和CPPCC成員的資格標準。
支振鋒認為,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也需要修改,與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保持壹致。
社會撫養費的名稱從“超生罰款”變成“計劃外生育費”,再變成“社會撫養費”。對其性質的認識也從行政罰款到政府性基金,再到經濟抑制性收費。
《社會撫養費條例》目前主要依據的是《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是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配套的三部行政法規之壹。另外兩部分是《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支振鋒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後,三部配套法規也需要修改或廢止。
建立普遍的托育服務制度修訂草案也提出了積極的生育扶持措施,規定國家應當采取扶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教育負擔。據新華社報道,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推動建立普遍的托幼服務體系,建設居民社區嬰幼兒活動場所和配套服務設施,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按規定配置母嬰設施。
實施三胎生育政策必須要有配套措施,其中普及護理非常重要。2065438+2009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是第壹個專門針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國家政策文件。
同年6月5438+10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衛健委聯合發布《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性護理服務實施方案(試行)》,要求“努力增加3歲以下嬰幼兒普惠性護理服務有效供給”。隨後,各地陸續出臺了發展嬰幼兒護理服務的實施意見。據21世紀商報報道,超過壹半的省份出臺了實施意見。
不過,壹位苗圃行業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各省出臺的政策規範側重點不同,支持的形式和標準也有所不同,尤其是在普惠標準上。
比如,只有少數地區對托育機構的收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出了規範性要求,只有浙江、廣東、廣西要求非營利性或公辦的嬰幼兒托育服務機構參照公辦幼兒園收費。
財政補貼的力度也不均衡。各省壹般以“購買服務、以獎代補、擴大學位補貼”的方式給予財政補助,陜西則明確了標準:投入中央預算內資金,每新增壹個名額給予654.38+0萬元。修正案草案還要求醫療保健機構開展孕產期保健服務,加強對嬰幼兒保健的支持和指導。
此外,修正案草案新增壹款: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育兒假。專家認為,這是完善產假制度的必要措施。據介紹,北京市規定,5月31(含)以後生育三個子女的,享受產假30天,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