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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社團組織章程

(中國政法大學學生社團第四屆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08年4月23日頒布)第壹條為規範社團協會對學生社團的服務、監督和管理,明確各部門職能,提高工作效率,實現法治化,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學生社團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會全稱是中國政法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在黨委的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是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學生組織。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協會是指狹義的協會,即廣義的協會執行機構,包括協會主席團和各職能部門。

第四條協會聯合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協會受法律管轄。第五條社團聯合會履行《中國政法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社團聯合會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副部長、理事、幹事組成。

第七條社團聯合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主席領導社團聯合會的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

各職能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領導本部門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

第八條協會會議分為部長例會和部門例會。

部長例會由主席團、部長、副部長、各職能部門的主任、副主任組成。

各部門例會由各部部長、副部長、副主任、幹事組成。

主任召集並主持部長例會,各職能部門的部長、副主任召集並主持本部門的例會。

第九條社團聯合會職能部門的設立、變更和撤銷,由社團聯合會主席提出方案,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十條協會聯合會根據工作需要和精簡原則,可以設立臨時工作委員會。第十壹條聯合會主席團設主席壹人,副主席五至六人。

第十二條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是社團聯合會的最高決策機構。各職能部門工作中的計劃、重大決策和財務支出,要向主席團請示報告,由主席團決定。

第十三條社團聯合會主席領導社團聯合會的工作,行使《中國政法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規定的職責:

(壹)領導職能部門遵守章程,執行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二)召集和主持社團聯合會常務理事會,領導社團聯合會下屬各職能部門和機構的日常工作,全面負責學校社團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作為協會的標誌,參加校內外學生組織的交流活動;

(四)接受學校有關部門的監督,帶領職能部門參與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五)任命協會聯合會各職能部門的副部長和主任;

(六)頒布社團聯合會的規章制度,公布社團聯合會的決定和公告;

(七)向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交議案;

(八)其他應當由協會聯合會主席履行的職責。

第十四條。副主席負責社團聯合會、社團聯合會職能部門、社團聯合會分會的工作或專項任務。可以代表社團聯合會參加對外活動,並根據授權處理社團聯合會的其他授權事務。第十五條社團聯合會設立辦公室、服務部、監察部、活動部、研究部、公共關系部、人力資源部、宣傳中心、誌願服務中心等九個職能部門。

第十六條協會各職能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履行職責,配置人員。

第十七條臨時工作委員會根據需要確定其職能,並在其職能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職能部門在明確職能分工的基礎上,應當相互協調,共同提高協會的工作效率。

第壹節部門職能

第十九條辦公室履行下列職責:

(1)辦公室日常值班工作;

(2)辦公用品管理;

(3)辦公用品的采購;

(4)社團檔案管理;

(5)社團的財務管理;

(6)海報欄的借閱和使用管理;

(七)其他應由辦公室履行的職能。

第二十條服務部履行以下職能:

(壹)審批社團活動;

(二)社團活動的借用(包括教室、學術報告廳、禮堂等的借用);

(三)社區活動宣傳申請表(包括條幅、櫥窗、攤位等。);

(四)社團活動的統計工作;

(五)受理協會的其他申請;

(六)其他應由服務部履行的職能。

第二十壹條監察部履行下列職責:

(壹)監督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的實施;

(2)新學期社團登記管理;

(3)監督社區活動;

(四)社團的設立、變更、更名、關閉和註銷的管理;

(五)社區辦公場所的衛生檢查;

(六)社區檢查、評估和評議;

(七)調查處理協會或個人反映的相關問題;

(八)對社團或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九)其他應由監察部履行的職能。

第二十二條活動部履行以下職能:

(壹)服務和指導群眾團體舉辦大型活動;

(二)策劃和組織社團大型活動;

(3)基於項目的協會管理;

(4)其他應由活動部門履行的職能。

第二十三條研究部應履行以下職能:

(a)為協會開展研究工作;

(二)通過調查為社團聯合會的決策提供依據;

(三)采訪校內外優秀社團人士;

(四)收集、整理校內外學生組織、社團的聯系方式;

(五)其他應由研究部門履行的職能。

第二十四條公共關系部履行以下職能:

(壹)負責社團相關活動的禮儀工作;

(二)負責社團聯合會的外聯工作;

(三)其他應由公共關系部門履行的職能。

第二十五條人力資源部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協會的人事檔案;

(二)編制人力資源培訓手冊,組織人力資源培訓;

(3)監督各職能部門的例會;

(四)組織協會內部交流活動;

(五)社團人力資源績效評價;

(六)為社團大型活動配置人力資源;

(七)制作和頒發協會幹部、領導職務任命書;

(八)其他應由人力資源部門履行的職能。

第二十六條宣傳中心分為新聞部、網絡部和精靈部落。

新聞部履行以下職能:

(壹)收集社團、協會的新聞信息;

(2)撰寫協會、社團的新聞稿;

(三)其他應由新聞部履行的職能。

網絡部門履行以下職能:

(1)維護協會聯合會的網站;

(2)上傳社團聯合會新聞;

(三)多媒體音像制作;

(四)其他應由網信部門履行的職能。

精靈部落履行以下職能:

(壹)社團聯合會宣傳工作的規劃;

(二)社團海報的制作;

(3)其他應由精靈部落履行的職能。

第二十七條誌願服務中心應當履行下列職能:

(壹)組織誌願服務活動;

(二)為社團舉辦的誌願活動提供服務;

(三)對社團組織的誌願活動進行監督和認證;

(四)其他應當由誌願服務中心履行的職能。

第二節人員編制

第二十八條辦公室設主任壹人,兼任分管副主席,設副主任壹至四人和若幹名幹事。

第二十九條宣傳中心設部長壹名,副部長三至六名和幹事若幹名。

第三十條協會聯合會的其他職能部門設部長壹人,副部長壹至三人,幹事若幹人。

第三十壹條臨時工作委員會設主任壹人,副主任壹至二人,委員若幹人。

第三十二條臨時工作委員會由分管相關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副主任和委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聯合會常務理事會。

第三十四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 *中國政法大學團委

中國政法大學學生聯合會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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