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對現代法學教育的貢獻。
法制現代化首先是法律人才現代化,法律人才現代化的關鍵在於法學教育。清末全國法學畢業生只有4000人左右,對於法制和法制現代化來說,是杯水車薪。民國時期,建設、修改舊法、頒布新法、推廣西方法治,急需人才。朝陽大學恰好在此時成立,成為中國最早的專門培養法律人才的機構之壹。朝陽大學建校後,成績突出,受到當時教育部和司法部的嘉獎。它培養的人才活躍在當時的各個司法部門甚至其他圈子裏。曾在朝陽大學任教的陶希聖在《朝陽大學二三事》壹文中首先說,“朝陽大學出的人才在中國法學界、司法界是壹流的、主流的,朝陽大學在法學教育史上應該是第壹。
第二,對民國立法的貢獻。
在民國時期以《六法全書》為核心的法律體系的建立過程中,韓國學者始終參與其中,做出了巨大貢獻。大量在司法領域工作的韓國學者客觀上促成了六律的成熟;作為民事法學教育和學術研究的高地,朝陽大學也為立法者起到了左膀右臂的作用。總之,朝陽大學為民國立法提供了大量的學術資源,其在這方面的貢獻不亞於其在人才方面對六法體系的貢獻。
第三,對司法的貢獻。
司法現代化只有在現代化司法人才的配合下才能實現。民國初年至今的近40年間,各級司法從業人員多為國內政法院校畢業的法學專業學生。就學校而言,法學畢業生從事司法從業,數量多,分布區域廣。恐怕沒有哪所學校能比得上朝陽大學,從此有了“不打烊,不打烊”的美譽。此外,朝陽大學的壹大批教授投身於中國現代司法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
第四,對新中國法制建設的貢獻。
早在解放前,朝陽大學就為民主革命輸送了大批幹部。中國解放後,朝陽大學改制為中國政法大學,並在此基礎上與華北大學合並發展成為今天享譽海內外的中國人民大學,完成了中國近代法學教育搖籃的歷史使命。中國大陸潮陽大學培養的教師、學者和法律人才為新中國的法制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
此外,朝陽大學奠定了新中國法學教育的堅實基礎,新中國第壹所法學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就是在朝陽大學的基礎上建立的。後來為了組建中國的“東方莫斯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和華北大學合並組建中國人民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現稱法學院)的教學骨幹多為朝陽學生,分布在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法制史、民法學等學科,加上其他專業、院系和行政工作轉崗的教師,共計100余人。至於轉法學本科的朝陽學生,畢業後從事法學教育的人更多。他們為全國各地的法學院做出了重要貢獻。
回過頭來看,雖然朝陽大學這個名字只延續了近40年,但朝陽大學的精神和靈魂壹直延續,現在人大法學院是朝陽大學的大壹新生。“談戀愛不是沒心沒肺的事,變成春泥會更護花。”人大法學院在學術研究、人才培養、院系建設、國內聲譽等方面都可以與朝陽大學相媲美,堪稱中國法學教育的領頭羊。在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人民大學法學院為我國培養了大批高素質、多層次的法律人才,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法學家也為近幾十年來新中國的法學研究和立法工作做出了突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