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買車都要交車輛購置稅。實際上,車輛購置稅是對我國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以前車輛購置稅的名字叫車輛購置附加費。壹、車輛購置稅的算法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買指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如果稅率為10%,則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如果是自用汽車,稅率計算如下:應稅價值=(為購買應稅車輛向銷售者支付的全部價款+額外費用)× 10%,其中應稅價值不含增值稅,而進口汽車的稅率計算為:應稅價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10%。需要註意的是,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購買(包括購買、進口、自產、贈與、獲獎或其他方式取得和使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二、購買應稅車輛如何繳納車輛購置稅,應當向車輛註冊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購買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計算方法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如果消費者購買的是國產私家車,計稅價值將向經銷商支付全部價款和額外費用,不含增值稅(稅率為17%)。由於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進價中含有增值稅稅款,因此在計算車輛購置稅時,必須先排除17%的增值稅,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值=票價÷1.17,再按10%的稅率計算車輛購置稅。比如,消費者購買壹輛654.38+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後按654.38+00%征稅。計算公式為100000÷1.17×0.1 = 8547元。如果消費者購買進口私家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3.什麽是汽車購置稅?汽車購置稅是我國對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汽車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自2001 1起施行。車購稅是指買車時要繳納的稅。購置稅為汽車售價的65,438+00%(不含稅)。車購稅的納稅人為購買(包括購買、進口、自產、收受禮品、中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稅率為10%。汽車、摩托車、電車、拖車等除外。車輛購置稅的計算還是很簡單的,如上文所述,就是將應納稅額乘以新的車輛購置稅稅率,重點是計算應納稅額。只有積極繳納他們應得的稅收,他們的合法公民身份才能得到國家和法律的保護。
法律客觀性: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應納稅額× 10%(排量1.6升及以下乘用車為7.5%)。根據不同情況,計稅價格確定如下:(1)計稅價格,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的,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向銷售者支付的全部價款和額外費用,不含增值稅。也就是說,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是以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上開具的價款和費用總額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再乘以10%(排氣量1.6升及以下的乘用車,購置稅稅率按7.5%計算)。比如,消費者購買壹輛654.38+萬元(超過654.38+0.6升)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後按654.38+00%征稅。計算公式為100000÷1.17×0.1 = 8547元。2010年2月28日下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通知,自2065 438+065 438+0.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統壹按10%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此前,購置稅稅率為7.5%。(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值計算公式為:計稅價值=海關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三)納稅人生產、捐贈、獎勵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車輛,計稅依據由車購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納稅人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購買或者進口自用車輛時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計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最低計稅價格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根據車輛制造商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並參考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申報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是指納稅人申報的車輛計稅價格低於出廠價或者進口自用車輛的計稅價格。(四)根據特殊情況確定的計稅依據對於進口二手車、因不可抗力受損的車輛、庫存3年以上的車輛、行駛8萬公裏以上的試驗車輛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或者納稅人提供的有效憑證上註明的價格確定計稅價格。以上內容是車輛購置稅的計算方法,希望能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