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毀林現象嚴重。我國山區面積大,山高谷深,高坡地區耕地穩定性相對較差,綜合利用率不高。生活在這些地方的人民,因為條件艱苦,耕地和人口發展不平衡,很多地方人地矛盾突出。為了生存,他們采取不負責任的“開發”方式:壹是以破壞自然環境為代價,大肆毀林開荒,換取生產生活資料;二是“打壹槍換壹個地方”的遊擊模式極其明顯:在這個山頭上開荒幾年,等到土壤肥力下降了,就把土地撂荒,然後在另壹個山頭上繼續這樣發展、耕種。重復、惡性循環的耕作方式嚴重破壞了生態,造成了嚴重的水土流失,對土地資源、環境和生態的平衡構成了嚴重威脅。
(2)農村村民違法用地建房現象嚴重。由於歷史、地理等因素,特別是大多數少數民族居住在偏遠落後的山區,惡劣的環境對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有很大的制約。因此,為了個人和家庭的發展,許多村民紛紛搬出大山,沿著條件相對優越的道路和耕種條件相對寬闊良好的河床修建新房。這些居住用地有的是生產隊分配給他們的,有的是有責任的荒山。沒有這些條件,村民不得不采取私人交易等非法土地交易方式,通過個人感情或雙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來獲得建房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房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宅地。”但由於法律意識不足或法律意識淡薄,遷出的村民搶占或多占地盤、占好地盤建房的現象屢見不鮮。更嚴重的是,經濟富裕的農民為了子孫後代的利益建造了許多房屋。這些建設用地資格壹般都沒有通過合法程序取得,私自改變了集體土地的用途,對國家和集體土地資源造成了嚴重破壞。
(3)私營加工企業日益汙染土地環境。中國土地肥沃,農產品和礦藏豐富,電力等能源資源豐富,非常適合發展加工業。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市場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壹些地區從事各種中小型農產品和礦業加工業的企業相繼在隆林落地,不同程度地促進了經濟發展。但由於這些加工企業只在小範圍內考慮個人利益,唯利是圖,沒有考慮到加工業對當地環境的負面影響。此外,由於缺乏汙染處理設施,煙塵和汙水的排放無法控制,汙染了大面積的土地。工廠附近的農作物生長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產量減少。許多果樹不能結果,這阻礙了當地人民增加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
(四)鄉村建設規劃混亂嚴重。農村有壹個很明顯的問題,就是村鎮建設沒有規劃,村民的房子亂建。住宅建設如何安排,需要多大的面積和建設場地,都是由建設方根據所謂的“風水”來決定的,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幹涉。因為自由選擇、不限建房規模的現象,很多集體土地被私人占用,或者把好的土地作為宅基地,私自改變耕地用途。改變分散居住的現狀,有計劃地在村鎮進行集中建設是明智的決策,是國家倡導的主導建設形式之壹。目的是使人民擺脫舊的普遍存在的建房形式,合理安排土地的使用,避免私人占用集體土地的現象。但由於農村普及土地利用規劃的條件還不成熟,農民對土地利用規劃的認識還很欠缺,只顧眼前,不顧長遠的嚴重傳統觀念,自身行為還很普遍,政府的法制宣傳工作跟不上。所以,不按規劃占用土地或改造基礎設施,盲目急於求成,破壞土地資源是必然因素。
二,集體土地使用中諸多問題的原因
(1)經濟基礎薄弱,文化教育落後。壹些地區由於地理等環境因素,貧困面較大,教學點布局不盡合理,農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文盲、半文盲仍占壹定比例,整體素質普遍較低,法律意識淡薄,特別是在土地利用方面,對如何節約用地、可持續利用土地資源缺乏必要的認識,導致集體土地屢遭非法占用。
(2)生育觀念落後。“養兒防老”、“多子多福”、“傳宗接代”等傳統生育觀念沒有根本改變。特別是在貧困落後的少數民族地區,重男輕女的思想還相當嚴重。“少生優生”的計劃生育政策對他們的約束力不大。對於壹些沒有男孩的家庭來說,生孩子很難。因此,人多地少,人地矛盾難以避免,這是非法掠奪土地資源事件頻發的壹大因素。
(3)管理政策存在弊端。過去,在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中,國家規定根據土地使用的種類、用途和期限收取不同價格的土地占用費,這對集體土地特別是耕地的占用有壹定的約束力,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但近年來,為了減輕農民負擔,國家放松了對農村集體土地的管理政策。對農民占地建房問題,除土地登記發證證件工本費l0元/冊、宗地出圖費0.05元/平方米外,不收取其他費用。這項改革為農村村民提供了建設用地的優惠政策,但同時也帶來了壹些弊端:壹是增加了用地者鉆政策空子的概率,容易滋生違法用地;二是削弱了土地管理部門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監督管理的積極性,不能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三是減少了土地管理部門執法查處的經費來源,執法人員無法及時深入地處理土地違法案件,在壹定程度上助長了非法占用集體土地的行為。
三、加強集體土地管理的對策
新形勢下,如何進壹步加強土地管理,有效解決集體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壹系列問題,才能使農村集體土地管理步入法制化軌道,保證土地管理的健康發展。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對策:
(壹)加大土地和環境保護的法制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的土地和環境保護法律意識。
首先,要逐步深化土地和環境保護的法制宣傳教育。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列為農村普法的重點內容,拓寬宣傳渠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知識競賽等宣傳媒體和各種有利條件和機會,采取層層落實任務、組織法制宣傳隊深入村村與群眾面對面宣傳的方式,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娛樂文化活動形式,廣泛學習宣傳貫徹土地管理法和環境保護法,使土地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家喻戶曉。通過土地和環境保護法的宣傳教育,普遍提高人民群眾的土地和環境保護法律意識:強化土地和環境保護法律意識,自覺遵守和維護土地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營造依法治地的良好氛圍。
其次,要切實加強對土地管理的領導,從上到下,把土地和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目標管理,提上工作日程。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重視依法管理土地和環境保護,切實解決土地管理中人力、物力、財力不足等實際問題。認真履行土地管理法和環境保護法賦予的職權,積極為土地和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確保土地管理進入正常發展軌道。
(2)堅持科學發展觀,推進可持續發展,構建人與環境和諧發展的新路子。針對少數民族地區偏遠農村人口少、條件艱苦、受教育程度低、接受能力差、觀念落後、生活與環境矛盾突出等問題,政府在發展農村經濟時,應采取群眾容易接受、不損害土地和環境保護的靈活務實的手段,科學管理生活環境:壹是千方百計幫助困難的偏遠農村解決水、電、路等問題;第二,給予更多的投入,為農耕條件艱苦的村莊解決永久穩定的農耕地(如石質山區築墻護土,土山地區開墾平臺梯田等)。),並在壹定程度上增加低於他們生活需求的人均糧食生產用地。並嚴格規定糧食生產和經濟作物的發展方向,普及科學技術,提高科技含量,增加糧食單位面積產量,保證農村生活有穩定的糧食來源。在此基礎上,下大力氣整治毀林開荒等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幫助群眾加深對環境保護工作緊迫性的認識,引導群眾從盲目發展到有計劃的建設,從被動到主動,逐步達到恢復生命與環境平衡的目的;第三,堅持科學發展觀,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從科學管理的高度,科學管理土地和環境保護,規劃發展目標並長期堅持。在發展農村經濟建設過程中,要克服單壹的發展模式,幫助群眾找到更符合當地實際的發展項目,以多元化的方式促進農村經濟和產業結構良性循環發展,促進農村居民生活的改善;第四,把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土地、環境和人口同步發展的新機制,使人口、土地和環境的發展相對穩定;減輕人口對土地和生態環境的壓力,確保人口、土地和環境的和諧健康發展;五是提高開發、利用和保護土地資源的能力。監督和引導加工企業盡力改善排汙設施,或拆除對環境有破壞作用、對當地經濟建設弊大於利的加工工業,以及不服從管理、無視群眾利益、以犧牲環保為代價壹意孤行、以賄賂等不正當理由取得加工工業用地的個別私營企業,控制汙染源,減少汙染物對土地和環境的損害,找到壹條適應人與環境和諧發展的新路子。
(3)用統壹科學的規劃理念規劃農村村鎮建設。農村人口多,面積廣,對土地的占有和對土地環境資源的破壞很大。因此,在農村地區集中建設村鎮,是幫助農民改變無計劃占用和浪費土地,保持壹定數量的耕地以滿足生存需要的有效途徑。因此,當前農村村鎮建設,從長遠看,應逐步實行統壹規劃、統壹布局、統壹實施的方針,根據當地地理環境的實際,從節約人力出發,實行壹個村或幾個村的集中建設。通過對耕地、水體、道路、森林、景觀等問題的整治,統壹調整原有不規則建築分布,集中整治亂占耕地現象。盡可能摒棄過去遍地開花的不良建地方式,恢復土地的原有用途。要用科學發展觀,合理安排農村住宅建設用地數量,以人口基數為核心,采取限面積、限位置、限數量等方法,從美觀、整潔、衛生、環保等角度規劃住宅建築走向。縣級土管部門要按照規劃要求,對全縣農村村莊和具體農戶的住房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及時掌握各村的基本建房動態,根據詳細情況做好規劃。要嚴格使用面積。在落實具體年度工作時,要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和法律規定的人均住房面積,及時將任務分解到鄉、村、村,嚴格控制計劃指標,實行節約獎優罰劣制度,做好村鎮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對未取得住房指標的家庭,不能安排實施住房建設,嚴把關口。
(四)建立健全土地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執法監督是保證國土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實施的主要手段。因此,在實施工作中,要明確縣、鄉、村、村各級在監督工作中的責任、範圍、權利、義務、方法及其相互關系,建立嚴格的執法檢查制度和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機制,各有關部門在工作中既要相互監督,又要相互支持和配合。要克服單打獨鬥、不聽指揮的思想,盲目搞或違法辦案,積極表現好。同時,各級監察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部門、本單位、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不超過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做好本地區土地和環境保護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確保土地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並主動作為,接受制度約束,按規則辦事,避免違法現象的發生,推進土地環保執法監管規範化、制度化。
(五)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執法監督網絡機構,加大對集體土地違法案件的監督和查處力度。為了保證依法真正實施土地管理,必須加強土地管理工作。從縣到鄉、村、村,各級建立監察組織,形成嚴密的四級監察網絡,業務上統壹領導,工作上分級管理,有壹套完整的工作運行機制。人員編制由縣級土管部門制定,村工作人員報酬由縣國土局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發放;縣級國土資源局要千方百計提高基層人員的基本素質,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保障工作的正常運行;在監管工作中,要建立壹支高素質、強有力的執法隊伍,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確保發現問題能及時處理,不留後患,不拖泥帶水,壹視同仁,嚴格遵循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制度。對待問題不分等級,不搞人情交易、金錢交易,盡最大努力依法排除土地違法行為,促進土地管理和環境保護的根本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