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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前需要準備什麽?

壹、離婚訴訟前需要準備什麽?當雙方的生活都無法維持的時候,離婚就成了唯壹的選擇。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準備都很重要。壹方提起訴訟後,另壹方往往會在新聞上有所動作,轉移家庭財產。所以在起訴之前,不要打草驚蛇,先悄悄收集整理夫妻財產的相關證據。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認股權證的收取、相關財務報表的收取、存折開戶銀行、賬號、對方股市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發票或視頻等。必要時甚至可以采取訴訟保全措施。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知道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查詢銀行賬戶的存款資金明細,法院壹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法院查詢銀行賬戶壹般不收費,但目前我們也發現上海的壹些法院已經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但收費並不高,只有幾十元。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壹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所以,訴訟前的基本情況是非常必要的。對於股票,如果當事人無法收集到相關的賬戶資料,也不必過於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發出調查令,查詢對方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二、如何打贏離婚官司在法院審理中,當事人要註意以下幾點:1。註意向法院提供結婚證、個人身份證、婚後基本的婚姻狀況和感情、離婚原因等證據材料,因為這些證據材料對法院審查夫妻關系是否確實已經破裂都有重要作用。2、提供家庭財產狀況的證據,對於自己的主張,壹定要及時提供證據,防止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1)對於房屋等重要財產,需要及時提供房屋的產權證明或租賃使用證明。如果對方提供的證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就要及時收集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如張某與楊某離婚案,楊某為離婚做準備,以夫妻同等工齡,開始以優惠價格購買雙方所住房屋的產權,隨即起訴離婚。由於辦理產權證需要壹定時間,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楊某向法院提供了爭議房屋的租賃證明,而張某未及時向法院提供爭議房屋已被購買的證據,故該房屋被法院認定為楊某租住的公共財產,最終導致夫妻財產分割不公,張某的權利未得到及時保障。(2)為夫妻雙方的債權債務提供借據或證人證言等證明材料。比如壹個離婚案件,女方稱房子裝修款是壹起向父母借的,但由於拿不出任何相關證據,法院沒有支持她的訴訟請求。訴訟結束後,女方在清理物品時發現男方的筆記本,裏面男方自己記錄了從嶽父家借的裝修款。後來女方上訴到檢察院,檢察院集中收集了其他證人的證言,讓女方的主張有了充分的證據支持。(3)對夫妻共有財產還是壹方的個人財產有爭議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的若幹具體意見》第七條“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有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壹方有責任舉證”,主張權利的壹方必須及時舉證。比如壹對夫妻結婚兩年後離婚,孩子經調解由男方撫養,雙方就女方應得贍養費的問題發生爭執。分割財產時,男方婚前購買了家具,並出示了發票原件,但由於種種原因,在最終的調解協議中約定,家具應視為女方個人財產,作為子女的壹次性撫養費。幾個月後,女方起訴要求變更撫養關系,勝訴。然後女方起訴要求返還贍養費。法院根據離婚調解書作出判決,判決除女方在孩子隨其生活期間應支付的贍養費外,其余由男方返還。這時候男方再主張這部分贍養費是他的個人財產,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他已經在最初的自願調解協議中放棄了對這部分財產的權利。所以在訴訟過程中,不要有其他心理,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堅決對自己的財產主張權利。3、提供子女身份證明。比如壹個離婚案件,法院問女方有沒有孩子,女方回答有壹個女孩是被收養的。該男子在法庭上對此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法院判決孩子隨女方生活後,男方每月支付贍養費。以後男方生活有困難,再次主張收養這個孩子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的條件。如果收養關系不成立,他還要走上訴程序,不僅浪費訴訟成本,還會讓自己蒙受損失。4.提供與本案有關的其他證據材料。以上是關於離婚訴訟前的準備工作,以及如何打贏離婚官司。希望能幫到妳。打離婚官司,壹定要做好充分的訴前準備,其中證據的提供至關重要,因為證據在某些時候可以決定訴訟案件的判決結果。在離婚案件中,壹定要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和出示證據,堅持自己的訴訟主張。及時反駁對方提交的被認為有異議的證據,以法律手段有效維護自己的民事權益。如有必要,建議您咨詢相關婚姻專家和律師,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需要進行離婚訴訟,當事人在提起離婚訴訟之前,壹定要提前做好準備。畢竟案件的判決與自己息息相關,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自己的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損害。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不確定如何打官司,建議可以委托專業律師幫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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