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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是壹部非常經典的作品。有哪些不容易發現的細節?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讓人摸不著頭腦,但卻是壹個道理!不喜歡劇透的朋友可以繞過,看完再來,看看妳懂不懂這個道理。)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改編自劉震雲的同名小說。表面上講的是壹個女人被丈夫汙蔑為“潘金蓮”的故事。申訴十幾年後,她堅持為自己討回公道。其實也是壹個法盲農婦意外撞上官場命脈的故事。

其實電影和潘金蓮關系不大,最多是女主角李雪蓮(範冰冰飾)上訪的二級動力和誘因。而這個故事的起因其實是生活中的壹件小事,那就是,壹個農村婦女李雪蓮想要離婚!但為什麽離婚這麽正常的壹件事,卻能引發這麽壹系列的故事?

事實上,故事的發展告訴了壹個道理:那就是壹個農村婦女想要正義。她要求不多,只是想要壹個說法,但是很多人誤解了,於是就有了這樣的故事。

第壹,真假離婚。

事實上,李雪蓮是不講道理的。十幾年前,她為了房子和老公離婚,結果占了老公的便宜,成了真正的離婚。於是我氣得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她和前夫離婚,然後他們就結婚了,然後離婚了。看到這裏,大多數人會想,妳怎麽這麽糾結!妳為什麽要這麽做?原因,其實很簡單。我們需要壹個解釋和公正。因為離婚是真的,但“假離婚”只有她和她老公知道,也只有她自己知道,“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因為她老公不會承認是假的)。就這樣,她覺得自己被丈夫騙了,但只有在對方不肯承認的情況下,她才想到要尋求法院的幫助,向人民政府投訴,寄希望於人民政府,以為這樣可以給自己壹個說法,還自己壹個公道。

然而,法院並沒有給她想要的答案。其實法院判決她敗訴並沒有錯。她假離婚本來就具有欺騙性,不應該受到法律保護。而且,她和她老公離婚是真是假,只有他們兩個知道。反正離婚證是真的,這是法律上的事實。就這樣,她真假離婚的真相真的只有她自己知道,而法院判決後,她反而成了“騙子”。

在電影中,李雪蓮被說成是法盲。的確,她對法律壹無所知。沒有證據,官司根本打不贏。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敢聲稱自己不是法盲,能夠清楚的知道國家那麽多的法律法規!我相信很多人包括現在可能都不知道去哪裏查詢法律!

也許,每個人都會認為故事到這裏就結束了,但李雪蓮是唯壹知道真相的人。真相不是法院判的。她的固執促使她繼續,繼續尋找合理的地方!於是他上訪,然後縣長逃了,市長避了。然後他去了北京,攔下了首長的車。酋長大怒,縣長、市長、法院院長都被撤職。有人可能會說,這個局長幹得不錯,該到此為止了。然而,就連縣長、市長、法院院長都被開除了,但那只是組織內部的事情。李雪蓮的真假離婚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她的假離婚的真相仍然沒有得到政府的公正審判!於是,年復壹年,她跑遍北京,上訪,討回公道。然而,十幾年過去了,她還是沒有得到真正的答案。可能很多人把她的請願當成了壹種形式,卻忽略了她真正想要的。

其實她想做的很簡單,就是證明離婚是“假離婚”,就是找個地方講道理,給自己壹個公道,讓人知道真的是真的假的是假的。就是這麽簡單,但是沒有壹個地方說得通。

第二,是潘金蓮嗎?

李雪蓮十幾年所以另壹個問題在於她的人渣老公,其實她第壹次找到市長,但是被拘留到公安局之後,她就已經放棄了,她不想做了,就想問問她老公是不是承認離婚是假的。說她老公是人渣壹點都不誇張,當著這麽多人的面叫她“潘金蓮”!本來李雪蓮是想讓他解釋的,所以她就放下了,但是就這麽壹句話,那個因為假離婚,有房,娶了小三的老公就成了對的,他卻成了那個遭人唾棄,桀驁不馴的“潘金蓮”。也正是因為這句話,她徹底改變了人生。她要證明她不是潘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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