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構築物和設施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竣工等各種技術工作和已完成的工程實體。現代建築工程
指建造各種房屋和建築物,也稱建築工作量。這部分投資必須由建築活動來完成。
包括工廠、劇院、酒店、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附屬設施”指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與房屋建築相匹配。“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是指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通信、電梯等線路、管道和設備的安裝活動。建築工程與建築工程概念的區別《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建築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的安裝工程、裝飾工程。顯然,建築工程是建築工程的壹部分。與建設項目的範圍相比,建設項目的範圍相對狹窄。特指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故又稱房屋建築工程。因此,與房屋建築不相適應的橋梁、水利工程、鐵路、港口工程、地下隧道等不屬於建設工程範疇。
公路工程:
公路新建或改建任務根據公路網規劃確定。壹個國家的公路建設應綜合考慮其在鐵路、水路、航空相結合的多式聯運中的作用和地位,根據其政治、軍事、經濟和人民生活需要以及地理環境條件,制定按等級分類的全國公路網規劃。行政上壹般分為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四個等級。此外,各大廠礦和林業部門在必要時也有自己的道路規劃。每個國家的公路等級的界限、方法和相應的標準都不壹樣。我國國家公路規劃由國家控制,省級以下的公路規劃由各級地方政府控制。
水利水電工程:
本專業培養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規劃、設計、施工、科研和管理知識,能在水利水電部門從事規劃、設計、施工、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采礦工程:
采礦工程壹級學科包括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安全技術與工程等。兩個學科。采礦工程學科既要根據礦山的地質、生產和經濟特點,改進和發展傳統的采礦工程技術,又要吸收和融合現代科學技術的最新成果,不斷完善和更新采礦工程技術。采礦工程學科與地質資源密切相關的是地質工程、能源工程、冶金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力學、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化學等相鄰學科。采礦工程壹級學科設置的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安全技術與工程兩個學科相互依存,有著發展的內在聯系。采礦工程場地大多位於復雜環境中,采礦工程依靠安全技術和工程提供安全保障。安全技術與工程學科是工礦企業的安全技術,但其突出的研究對象是采礦領域的重大災害和安全問題。礦業項目開采的礦產資源通常需要經過選礦,成為冶金、能源、化工、建材等行業的原料。采礦工程學科的發展對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極其重要,將不斷推動和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協調發展。
機電工程:
內容涵蓋設備安裝工程、管道安裝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儀表工程、防腐工程、保溫工程、通風空調與潔凈工程、建築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建築鋼結構工程等專業技術知識以及與機電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內容適當、簡明、準確;書中重點講述了機電工程項目設計、采購、制造監理、安裝施工、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回訪保修等管理知識。
市政公共工程:
市政公共設施包括:
(壹)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道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路牌、道路建設用地和道路綠化控制用地以及其他道路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汙水管道、雨汙合流管道、排水河溝、泵站、汙水處理廠及其他附屬設施。
(四)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防洪堤、攔河閘、防洪墻、排澇泵站、溢洪道及其他附屬設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廣場、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的照明設施。
(六)城市建設公共設施:城市供水、供氣(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集中供熱管網、城市公共交通供電線路及其他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