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法律責任有不同的年齡規定,很多人很傻很迷茫,因為沒有完整的看完相關規定,導致意義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中國NPC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於2012年10月26日頒布,2013年10月26日起施行。
第二條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14歲和16歲是刑事責任年齡的兩個不同節點。
《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的人只對自己所犯的這八種嚴重罪行承擔刑事責任,而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則,不得突破這壹界限。
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具體規定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即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年齡在14-16的人,不犯上述罪行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14周歲以下的人不承擔刑事責任,無論是哪種行為對社會都有危害,也就是完全沒有刑事責任的年齡。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犯罪時的年齡按照公歷年、月、日計算。過完第壹個生日,從第二天開始,就滿壹歲了。
6.未滿16周歲的,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予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7、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犯罪年齡尚未查明,且關系到是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和應當判處何種刑罰的,應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
8.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和死緩。
9、已滿75周歲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0.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劃分有八歲、16歲和18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的規定(最新規定):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法定代理人許可、追認,但是可以獨立進行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壹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前款規定適用於八周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
更新刑事責任的最新年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XI)
(2020年2月26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將刑法第十七條修改為:“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以特別殘忍的手段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負刑事責任。
“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進行專項矯正教育。”
四十八、本修正案自2021+0年3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關於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和民事責任年齡的補充規定。
2020年5月22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20]?。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 1年10月起施行。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壹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前款規定適用於八周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