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興參加我們學校的法制教育講座。舉辦這次法制教育講座是必要的,也是及時的。本次講座的目的是讓學生更多地了解法律,增強法制意識,做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將著重談四個問題:
壹、為什麽未成年人壹定要學習法律知識?
第二,“違法”與“犯罪”的概述與區別。
第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第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壹、未成年人為什麽要學習法律知識?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僅在案件數量上急劇增加,而且犯罪成員占犯罪總人數的比例也大大增加,犯罪年齡也相對提前。僅從我區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們辦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盜竊、搶劫、打架鬥毆等案件占多數,行為人大多表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犯罪行為。所以未成年人壹定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讓他們明白什麽是違法犯罪,什麽構成違法犯罪行為(也就是讓自己明白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同時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違法”與“犯罪”的概述及區別
“違法”和“犯罪”這兩個詞對學生來說當然不陌生,但它們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可能學生並不太了解。根據我們的調查分析,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壹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未成年人不懂法。什麽是違法的?我們通常所說的未成年人違法行為,主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嚴重惡劣行為,即:聚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取他人財物的;傳播淫穢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的;從事淫亂或色情賣淫;多次盜竊;參與賭博,屢教不改的;吸食、註射毒品;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以上列舉的行為中,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希望學生註意,但也屬於違法行為;還有很多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在學校也經常發生。據我們所知,有些高年級學生會強行向低年級學生要錢,這是壹種違法行為。學生不要害怕,要敢於揭露和打擊這些違法行為。那麽對於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應該怎麽處理呢?壹方面,違法情節較輕的未成年人,壹般由父母或其監護人和學校協調采取措施嚴加管教。未成年人實施上述違法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行政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4以下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什麽是犯罪?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壹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犯罪有三個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性。
(2)犯罪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3)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應受刑罰處罰。值得註意的是,《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實施刑法規定的任何壹種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壹規定是基於中國的實際情況。在我國,已滿16周歲的人,應當承擔體力和智力的刑事責任。《刑法》第17條第2款也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壹規定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壹般具有事實上的辨認能力。但由於他們年齡尚小,智力發育不健全,缺乏社會知識,不具備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他們的刑事責任範圍應以其刑事責任能力為限,不能要求他們對所有犯罪都承擔刑事責任。在這裏,我給大家舉壹個案例:去年,吳橋村發生了壹起案件。壹所民工子弟學校的五個學生相約去地裏玩,下雨了就去壹家工廠躲雨。他們看到這家工廠閑置的電機,就回家拿鉗子、刀子、扳手等工具,把電機砸碎,把裏面的銅線拿出來賣,後來被公安機關查獲。本案中,三名嫌疑人剛滿15周歲不滿16周歲,另外兩名學生年僅九歲。學生們說,他們的行為構成犯罪了嗎?很明顯,他們五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按照刑法規定,應該被刑事拘留甚至判刑。但由於他們未滿16歲,只能由父母監管,但他們的人生道路上總會留下犯罪記錄。如果他們以後想依托大學,參軍或者進公司工作,都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時,他們的父母會賠償別人的損失。學生:違法犯罪造成的危害是什麽?先不說犯罪給受害者帶來的傷害。他們的父母辛苦了半輩子,把大人養大。為什麽?這是夢想成真。太好了。這只蜻蜓已經進了監獄。他們的心在流血。最重要的是傷害自己。他們的理想未來沒了,個人尊嚴沒了,自由生活沒了。當他們失去自由的時候,他們才知道自由的可貴,生命的美好,生命的可貴。面對鐵窗後的看守,他們想到的是遲來的悔恨和深深的自責。
我知道有些學生其實很聰明,但是他們不用學習,卻用來惡作劇。他們喜歡逞強,戰勝別人。例如,當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壹只腳把他們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傷害其他同學;有的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破壞公共場所物品;有的同學以大欺小,沒錢買東西吃飯,向沒錢的弱小同學強行要求進入遊戲室。情節嚴重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妳可能會因為見義勇為而在牢房裏玩自己。所以在這裏我想告訴同學們,壹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學生永遠不要去像遊戲室、網吧和舞廳這樣的地方,因為他們很容易接觸到壹些不健康的東西。從我們的辦案實踐中,發現了很多這樣的案例:壹些平時表現很好的同學,因為在遊戲廳、網吧、歌舞廳遇到壹些不負責任的人而誤入歧途,最後走向犯罪。我們鎮前幾天剛宣判了壹個案子。兩個主要嫌疑人壹個被判無期徒刑,壹個被判12年。其實他們因為生活上的壹點矛盾,咽不下這口氣,所以必須站出來。結果壹刀就結束了對面的人生,毀了我的人生。被判無期的嫌疑人20歲左右,比同學大不了多少。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自我中心意識強,社會責任意識差。少年犯大多曾經是家裏的“小皇帝”,長期生活在“周圍都是人”的家庭環境中。父母處於從屬地位,盡力滿足他們的各種願望和要求。於是,他們逐漸形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非常任性,自私,貪婪,霸道。他們只註重自己的享受,他們只想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卻不關心別人或社會的利益,更不要說什麽社會責任,為社會做什麽有用的事,什麽扶貧濟困,見義勇為,愛與此無關。這類人崇尚金錢,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費,爭強好勝缺乏進取精神,甚至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2.獨立意識強,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總是被別人包圍著,保護著,抱著。他們想獨立,想自己做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是他們沒有嘗過逆境的滋味,不知道世界的艱難。在日常生活中,他們控制不了自己的不良行為習慣,甚至應付不了壹些小挫折,心理承受能力非常脆弱。當他們遇到挫折時,往往表現出過度的失望、焦慮、沮喪,甚至抑郁,自暴自棄,無法客觀分析自身原因和客觀條件,以至於挫折的負面影響在他們身上非常明顯。在不良刺激的誘惑下或社會上不法分子的教唆下,滋生犯罪,走上犯罪道路。
3.感情豐富,自制力差。現在大多數青少年都是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在父母的過度呵護和嚴格監控下,他們日復壹日,年復壹年地努力學習。他們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理解,渴望接觸社會。但由於他們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自制力差,感情沖動,敢愛敢恨,敢幹敢做,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會做出壹些“愛恨交加”的事情。受他們的影響,人生觀、價值觀都出現了偏差。他們註重吃喝玩樂。他們只關註自己的需求,很少考慮別人的感受和社會的利益。當他們得不到別人的尊重,需求得不到滿足的時候,他們就互相對立,互相仇視,打架,甚至報復,傷害,故意殺人。
4.模仿能力強,明辨是非能力差。大多數未成年獨生子女自我意識很強,在社會交往中有探索未知、學習新事物、模仿他人行為的求知欲。但因為年輕,他們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把壞的當成好的,把腐朽當成神奇。把打架當勇敢,喝酒當豪爽,壹起幹壞事當忠誠,把揮霍當瀟灑,把吸毒色情當探索。這些人很容易被社會上居心不良的人所拖累,從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5.好逸惡勞突出,吃苦耐勞精神差。大部分青少年都是在優越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很多父母對孩子過於溺愛和縱容,給孩子盡可能多的錢讓他們揮霍。他們不知道父母的艱辛,不知道賺錢的艱難,不知道節儉,不知道創業的艱難。它養成了享受成功、懶惰、自私、殘忍、乖戾、粗魯、暴躁、蔑視和憎恨勞動的壞品質。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對物質享受的欲望不斷膨脹。當他們所依賴的經濟資源不能滿足他們貪得無厭的需求時,他們就會鋌而走險,用違法犯罪行為來維持放松和厭惡工作的習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第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條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預防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方面是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自身的文化素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誘惑和侵害;另壹方面意味著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及時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壹)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規範。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壹旦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慣,想要改正並不容易,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應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規範,尊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和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誘惑。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壹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自我防衛、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我放縱,無論外界能給予多少幫助,都是無濟於事的。
(3)增強明辨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煉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清醒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明辨是非,未成年人要加強體育鍛煉,增強體質,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受暴力時及時逃脫或自衛,不被犯罪行為肆意侵犯。
(四)強化未成年人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除了以上這些,未成年的孩子還必須知道應該采取什麽措施來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學生在受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時,要記住兩件事:
第壹,學生要把避免受到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作為首要任務,不鼓勵妳與犯罪分子進行面對面的鬥爭。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要慌張,然後想辦法擺脫或者向身邊的大人求助,或者撥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學生發現自己正在或者已經被非法侵害,要采取正確的方式解決。如果及時向同學、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舉報,家長、老師或學校會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政府部門舉報。不要害怕舉報他們的違法行為後會遭到報復。妳越膽小,他們就越大膽。同時,當妳開始和伴侶玩耍,發現他有犯罪意圖時,妳要阻止他。如果妳阻止不了他,妳就要盡快嘗試遠離他。永遠不要為了友誼而追隨妳的伴侶,因為壹旦追隨,即使妳不去做,妳也擺脫不了。因為受害人不管妳們具體的行為,只說* * *多少人犯罪,妳們這些去的人就算沒動手也幫了魏。所以我們同學以後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壹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以免惹禍上身。總之,學生遇到不法侵害不要害怕。他們必須沈著冷靜,機智勇敢,敢於檢舉揭發,積極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我們要堅信,邪惡是壓制不住的,做壞事的心永遠是空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同學們,今天妳們是在校學生,明天妳們就是祖國建設的棟梁。作為學生,妳很幸運,有這麽漂亮的學校,這麽高素質的老師,這麽好的教育質量。妳應該珍惜時間,努力工作。祖國需要妳,明天是妳的!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