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企業的反收購策略如下:如果目標公司在敵意收購前就知曉,經營者可以采取壹些積極的管理預防措施,主要包括:
(1)修改公司章程,抵禦外部敵意收購。這包括規定董事應分階段改選,重大決策應得到更多股權代表的同意,董事的任職資格應受到限制,從而加大收購方控制公司的難度。
(2)循環持股,穩定股權結構。為了防止上市公司股權過於分散,公司可以采取交叉持股的股權分配形式。也就是關聯公司,關系密切的公司互相持有部分股份。壹旦其中壹家公司被收購,持股的公司之間很容易形成“鏈船”效應,從而大大增強反收購方的實力。但其缺點是相互持股往往要花更多的錢,從而影響公司的現金流。
(3)白衣騎士哄擡公司股價。所謂“白衣騎士”,是指通常與目標公司關系密切,關鍵時刻挺身而出的“英雄救美”角色。面對敵意收購要約,白衣騎士願意支持更高的價格收購目標公司的股份,這必然導致收購價格的提高。最後,要麽敵對收購方承認收購失敗,退出競爭;要麽妳要付出更高的收購價格才能達到目的。白衣騎士的作用是迫使收購方增加收購資本和收購成本,從而自動打消收購念頭。
(4)帕克曼式防守。即被收購方以進攻為防禦,向收購方發起進攻,收購對方股份,化被動為主動。但這種攻擊風險很大,反收購方本身需要有很強的資金實力和對外融資能力。同時,收購方在財務狀況、股權結構、股票市場價格等方面也應具備被收購的條件。
(5)毒丸戰略。毒丸是指目標公司對收購所做的規定,對其控制極為不利,甚至采取嚴重傷害自身的行動,就像壹劑“毒藥”。收購方要收購,必須承諾吞下毒丸。毒丸策略的典型做法是向公司的股東或關系良好的客戶配售壹項權利,即發行帶有認股權證的債權。當公司受到威脅時,債券持有人可以購買壹定數量的以優惠價格出售的新股。這樣股份總數增加了,收購成本增加了。同時,收購方被歧視性地排除在新股認購範圍之外,有效稀釋了攻擊方擁有的股份。這也是上市公司反收購的壹種策略,具體來說:
(1)股份回購。即通過大規模回購公司發行的股票來改變資本結構的防禦方法。壹旦股份被大量回購,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數量減少,股價普遍上漲。如果目標公司提出以高於買方出價的價格回購其股票,買方也將不得不提高收購價格,這將使其收購更加困難。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不得購買本公司的股份,但公司為了減少資本而註銷其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的除外。”顯然,中國還是有條件回購股份的。
(2)員工持股計劃。即公司鼓勵員工持有公司股份,員工為了自己的工作和未來,不會輕易出售自己在公司的股份。如果員工持股量大,那麽目標公司的防線就比較堅固。
總之,企業的反收購策略是多種多樣的。值得註意的是,目標公司在制定自己的反收購方案時,壹定要註意當地法律對這壹方案的態度,履行法律程序和步驟。因為各國證券法規定,目標公司管理層在安排反收購措施時,必須充分保護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得因為董事、經理的私利而犧牲股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