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犯罪學理論有哪些?

犯罪學理論有哪些?

犯罪學的理論有哪些?10分。

最早的是切薩雷·龍勃羅梭的自然罪犯理論。他是犯罪的元兇。後來我忘了他三個徒弟的名字。雖然貝卡利亞是刑法學的鼻祖,但他的理論也涉及許多犯罪學問題。後來變得很理論化,和社會學理論結合。不能說是全面!

西方犯罪學的理論有哪些?

主要包括:理性選擇理論、犯罪生物學理論、犯罪心理學理論、社會學習理論、社會示範理論、社會控制理論、標簽理論、沖突理論和批判犯罪學、社會支持理論、綜合犯罪理論。

犯罪學是以犯罪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從廣義上講,還包括尋找犯罪行為的實際原因,以提供減少犯罪行為對社會影響的途徑。

犯罪學有哪些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理論?

青少年心智不成熟。青少年是介於童年和成年之間的壹個階段,這壹時期的特點是:心理不穩定,對社會現象的認識直觀膚淺,容易受他人影響,抵禦誘惑的能力差;在處理問題時,缺乏冷靜的思考和理性的分析,很容易走極端,形成錯誤的結論,導致錯誤的行為。此外,青春期也是人生的生理發育期,身體機能的成熟會對青少年的心理、情緒、行為等方面產生深遠的影響。特別是生理成熟和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導致心理和生理發展的不平衡,從而形成青少年犯罪的生理因素。

犯罪學專業介紹

犯罪學是研究犯罪現象的學科。在中國大陸,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際操作範圍,犯罪學都屬於法學,屬於刑法學方向。犯罪學作為壹門獨立的學科,在國外已有壹百多年的歷史。在中國,犯罪學作為壹門獨立的學科始於20世紀80年代初。1992年4月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成立,標誌著中國犯罪學研究進入了壹個新的發展階段。目前,中國經濟發展迅速。這壹時期,各種犯罪活動成為深化改革開放的消極因素和破壞力量。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團夥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重大刑事犯罪都有新的特點,有進壹步加重的趨勢。加強犯罪學理論研究和犯罪學專業人才培養刻不容緩。同時,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壹步發展,各類犯罪將發生新的變化,出現新的特點,新的犯罪形式也將出現。這也為犯罪學的理論研究提出了許多更深層次的研究課題。

犯罪社會學的主要理論

西方犯罪社會學圍繞犯罪原因形成了許多不同的理論,其中:1939是由美國學者E.H .薩瑟蘭提出的。他認為,人的犯罪和其他異常行為不是天生的,而是通過與不同的人交流而習得的。由於與有犯罪傾向的個人或團體頻繁而密切的接觸,壹個人通過文化交流的過程學會了犯罪。犯罪的可能性取決於他的年齡,與他人接觸的強度,接觸守法與違法的比例。西方學者也從社會沖突等方面來解釋犯罪行為。蘇聯的犯罪社會學肯定了社會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並致力於提出具體的預防措施。

犯罪學怎麽說?

犯罪學是以犯罪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從廣義上講,還包括尋找犯罪行為的實際原因,以提供減少犯罪行為對社會影響的途徑。相關犯罪研究還將發布社會和* * *標準以及對犯罪的反應。犯罪學屬於行為科學,和法學、法理學壹樣,特別側重社會學、心理學。1885年,意大利法學教授Garofalo創造了專有名詞“criminologia”(即意大利語中的“criminologia”)。幾乎與此同時,法國人類學家皮納爾(Pinard)首次將犯罪學應用於法國(即法語中的“criminologie”)。

將犯罪和犯罪人作為壹個整體進行分析和綜合研究,探索犯罪的原因和規律,這就是所謂的犯罪病因學,也就是狹義的犯罪學。研究犯罪原因和規律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地應對和預防犯罪,從而尋求相應的有效的刑事對策。以此為目的的研究被稱為刑事政策科學。廣義的犯罪學包括犯罪原因理論和犯罪對策理論。英美的犯罪學主要是廣義的,而歐洲的學者多是狹義的。日本學者不常使用犯罪學,而使用犯罪學壹詞,傾向於寬泛。

在中國大陸,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際操作範圍,犯罪學都屬於法學,屬於刑法學方向。

犯罪心理學的理論流派有哪些?

(1)犯罪生物學理論;

(2)犯罪心理學理論;

(3)犯罪社會學理論;

(4)人格理論;

(5)行為主義理論;

(6)社會學習理論;

(7)認知與道德發展理論。

犯罪學的哪些內容可以應用到生活中?

統計理論在犯罪學研究中的應用是意大利犯罪學家菲利首先推動的。

通過早年對法國犯罪統計和意大利監獄、精神病院的研究,菲利普提出了他的犯罪分類理論。菲利普把罪犯分為五類:①自然罪犯。指的是切薩雷·龍勃羅梭認為他已經確定的精神罪犯的各代遺傳類型②。指的是“患有某種臨床形式的精神病,甚至是我國現行刑法認定的。”(3)偶然犯。又稱“機會主義罪犯”,是指“沒有任何先天和後天的犯罪傾向,因受不了個人境遇和自然社會環境的誘惑而實施犯罪的人。”(4)罪犯。這類罪犯壹般都是過去表現良好,道德品質正常,有血性,容易激動過度敏感的人。(5)慣犯。因為在不良社會環境中養成的習慣而犯罪的人。此外,菲利普還解釋了“自然罪犯”與“意外罪犯”和“* * *罪犯”的區別,但同時強調,劃分各種罪犯的標準是相對的,只有程度和方式上的區別。

2.犯罪原因三元論。通過對法國犯罪統計數據的分析,菲利擴展了切薩雷·龍勃羅梭的犯罪原因理論,並在《1826-1878期間法國犯罪研究》壹文中首次總結了他的犯罪原因三元論。菲利普把人類犯罪的原因歸納為三個方面,即人類學因素(個人因素)、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①人類學因素。包括罪犯的身體狀況、心理狀況和個人狀況。②犯罪的自然因素。指的是氣候、土壤條件、晝夜相對長短、四季、平均氣溫、氣象條件、農業條件。③犯罪的社會因素。包括人口稠密、輿論、公眾態度、宗教、家庭情況、教育制度、工業情況、酗酒、經濟政治情況、公共管理、壹般立法、民事和刑事法律制度等。此外,關於犯罪原因的理論,菲利普還指出:第壹,所有因素都是相互聯系的,犯罪是所有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第二,這三個因素在犯罪自然形成中對不同類型的犯罪人有不同的相對作用;第三,社會因素在三個因素中起決定性作用。

3.犯罪飽和定律。菲利普受化學中飽和定律的啟發,根據他對犯罪統計的研究,提出了犯罪飽和定律。圍繞統計數據論證的“犯罪飽和定律”包括以下內容:①在壹定的自然和社會因素作用下犯罪的發生是絕對的。總體而言,犯罪數量保持相對穩定。當主要由壹個因素決定的犯罪數量減少時,由另壹個因素決定的犯罪數量就會增加;當饑荒、經濟危機等異常情況發生時,原有的波動格局受到沖擊,產生短期的“犯罪過飽和”。②個人因素放在整個社會環境中,其變化可以忽略不計,而自然因素本身是沒有規律的,所以決定犯罪周期性變化的只是社會因素。(3)雖然犯罪呈現周期性波動,但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犯罪呈現周期性增長趨勢。

實證主義犯罪學和古典犯罪學有什麽區別?

古典犯罪學派和經驗犯罪學派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研究方法的差異

(1)古典學派運用思辨和演繹的方法進行研究,以啟蒙思想家甚至更早的思想家提出的理論觀點為大前提,運用三段論的邏輯思維方法,推斷當時立法規定和司法實踐的不合理性和不公正性,推導出自己的結論或意見;而實證主義學派則采用經驗(實證)方法和歸納方法,以實際的客觀事實為理論基礎,從對客觀事實的調查研究中總結出自己的觀點。正如菲利普所說:“對我們來說,實驗(即歸納)是壹切知識的鑰匙;對於古典學派來說,壹切都來源於邏輯演繹和傳統觀念。對他們來說,事實要讓位於三段論(演繹);對我們來說,事實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沒有知識,我們無法做出推論。對他們來說,科學只需要紙、筆和墨水,其余的來自壹個裝滿書的大腦,這些書都是以同樣的方式產生的。對我們來說,科學需要對事實進行長時間的逐壹檢驗,對事實進行評價,獲得它們* * *相同的特征,並從中提取中心概念。對他們來說,演繹或奇聞足以推翻通過多年觀察收集的大量事實;對我們來說,情況正好相反。”

(2)古典學派主張自由意誌論,認為每個人都有自由意誌,犯罪行為是個人自由選擇的結果;實證主義學派主張決定論,承認壹切事物都是因果的、決定性的,犯罪行為是由某些因素決定的,而不是純粹個人自由的結果。菲利普指出:“古典學派和普通大眾都認為犯罪包含著道德上的罪惡,因為犯罪分子因為自己的自由意誌而拋棄了道德的正確軌道而誤入歧途。因此,他們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是迄今為止最流行的犯罪概念...相反,實證主義犯罪學主張罪犯犯罪不是自願的;壹個人要想成為罪犯,就必須把自己永久或暫時置於這樣壹個人的物質和精神狀態中,生活在由內而外促使他犯罪的因果鏈的環境中。我想這是我的結論,也是我們實證主義犯罪學在主要原理上與古典學派根本不同或相反的研究方法。”(3)古典學派采用了犯罪的法律定義;但是,實證主義學派並沒有采用犯罪的法律定義,他們要麽創造了壹個新的、明確的犯罪概念和定義,例如加羅法洛的“自然犯罪”;或者沒有提出明確的犯罪定義,而是模糊地使用犯罪壹詞,包括壹切危害社會的行為。

二、基礎理論的差異(1)兩個學派對“人”的假設不同。古典犯罪學派認為每個人都有自由意誌,主張人們應該從理性的角度去認識社會中的是非善惡,從而使自己的行為符合社會規範和社會道德,即理性人的假設;刑事實證主義學派認為理性人假設是毫無根據的虛構神話,認為人的行為是生理、心理等個人和社會原因相互作用的結果,人是基於社會實踐經驗、內心體驗和個人偏好的經驗者。(2)兩個學校的價值觀不同。犯罪古典學派認為,意誌自由和理性是人性的基礎,所以人在任何時候都只能作為目的,而不能作為達到其他目的的手段。由此形成了刑事古典學派的自由主義和個人本位的世界觀。而實證主義犯罪學派,由於否認人的意誌自由,著眼於反社會人格的罪犯對社會的嚴重威脅,自然也就著眼於犯罪所侵害的社會。(3)兩大學派對刑法評價對象的看法不同。刑事古典學派以客觀主義為基礎,認為每個罪犯都是具有自由意誌的理性人,犯罪行為都是由其主觀故意發起的。因此,行為和結果所形成的社會危害性應當成為刑法評價的對象。刑事實證主義行為人本身應該是懲罰的對象。該學派著名學者李斯特提出“應該受到懲罰的不是行為,而是行為。”......

水晶魔杖有什麽用?

水晶魔杖是法師的主要武器。又是藍色,每次裝備都回13分。

  • 上一篇:二手車交易規範的內容是什麽?
  • 下一篇:高鐵和動車是同壹輛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