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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朱九族起源於何時?會涉及多少人?

“壹九族”脫胎於秦文公實行了20年的“壹三族”法。正如明末史學家張岱所言,“秦文公始治族,公孫陽始坐合”。《史記》。秦本紀說:“文公二十年,(秦國)初犯離間三族”。比如秦朝的李四,被趙高誣陷謀反,於是被秦二世下令離間三族。“子同治劍。”季芹說:“因此,他在鹹陽城被斬首...《五刑經》(即莫和謝)

這四個父系家族分別是:犯人本系的人(祖父和兒子孫全清),已婚的姑姨和表兄弟,已婚的姐妹和侄子,已婚的女兒和孫女和孫子。三個母親家庭分別是:爺爺家、奶奶家、母親、姐姐、哥哥和他們的孩子。二奶家庭是:公公家和婆婆家。

說這話的時候妳可能沒什麽感覺。參考秦末彜族三族,父母、繼父、繼母、公婆是三族內部的親屬。九族是什麽概念?我舉個例子,就是這個人可能從生到死都沒見過犯人,然後因為犯人被九族懲罰而被拖到刑場。封建統治者避免後患的手段可見壹斑,包括嫁出去的女兒和女婿,都被認為是近親,必須在懲罰之列。

歷史上被判“殺九家”罪的人很少。不像影視劇裏,皇帝不愛聽,就要被九族懲罰。這種刑罰不僅對受刑人極其殘忍,而且在劊子手壹方也非常難以實施,因為很難逐壹核對涉案人數。嚴格來說,歷史上執行過兩次。有壹次,隋朝蘇陽的長子楊玄感造反,被隋煬帝楊光命令去殺九族。還有壹次,燕王朱迪殺死了明朝壹位偉大的作家方孝孺。

其中楊玄感乘楊迪遠征朝鮮之機大打旗仗,楊迪撤兵遼東平反。最後楊玄感大敗,讓手下砍了頭。楊迪皇帝勃然大怒。他把楊玄感肢解後暴露在陽光下,然後把他切成幾段,放火燒死。楊玄感和他的父親的義兄都被殺了,最後楊玄感被剝奪了楊姓,改為蕭氏。

然而,雖然《隋書》記載楊玄感被判罰九族,但隋朝在罰九族方面做了很大的調整。除了這對父子,其他人都免於死刑,被判流放或成為奴隸。退壹步說,楊玄感畢竟是弘農青年,而且這壹脈貫穿隋唐,他是以大臣的身份執政的。據推測,楊迪皇帝沒有勇氣將他連根拔起。

而另壹個方曉茹就慘了。方孝孺在朝廷上拒絕被明收編,公然發動謾罵之戰,並在聖旨上大筆壹揮寫下“燕賊篡位”,罵狗血。朱迪忍了壹次又壹次,最後以牽連九族的方式威脅方孝孺,把方孝孺的嘴撕到耳朵根。方筱茹仍然沒有從血沫橫飛中回過神來,對朱迪說道:

“要殺就殺了我,那又怎麽樣?”

壹怒之下,朱迪清點了方孝孺所有的學生和朋友,湊了十個家庭。與方孝孺有關的親友有2000多人,其中870多人被判死刑,1000多人被判流放。

那麽套餐是否將已婚女性納入殺九族的懲罰中呢?

秦漢時期,無論是第三族還是第五族,都更加重視包括女性在內的左聯刑法。包括結婚的所有算計,很多女人都被砍得稀裏糊塗。漢朝比秦朝寬松壹點,有皇帝特赦。

曹魏時期,統治者開始改革“殺九族”的刑法,女性不再受父母公婆的多重盤坐。在這方面,對法律進行了特別修訂:

“未婚女子只犯陪父母坐的罪,婚後只犯陪老公坐的罪。”

也許大家都覺得沒什麽大的變化,但要知道這是統治者對自己人性反思的開始,難能可貴。

西晉時期,這部刑法又進行了改革,規定女性無論結婚與否,都不再被處死,而是取其原有身份,成為奴婢。南北朝隋唐時期,只剩下“朱九祖”壹個名字。隋朝的“黃愷律”規定:

“大逆不道,父子皆斬,家中無壹官。”

這也是楊迪皇帝沒有觸及深處的原因之壹。到了唐代,唐律進壹步明確規定“宗族刑”的範圍是:

“父子滿十六周歲壹並執行,其他親屬免於死刑。”

然而好景不長。到了明清時期,九族復興。朱元璋的《大明法》規定,“謀反”的祖先、父親、兒子、孫子、兄弟、同居者,不論姓氏、叔伯、兄弟之子,壹律斬首。朱元璋憑借此法基本消滅了開國功臣。當朱迪掌權時,他來到了歷史上的十大家族。只要妳知道了,妳就會為所欲為的去坐牢。

到了清朝,更是將殺九族的刑罰與宮刑掛鉤。《大清律》規定,凡犯“謀反”或“大逆不道”罪者,主犯處以死刑當年,三代以內共同生活的父親、兒子、兄弟、叔伯、兄弟,以及子女中16歲以上的男子,壹律斬首。閹割後,不滿16歲的未成年男孩被罰為官奴,母親、妻子、姐妹、嬪妃等婦女,無論年齡大小,都被罰為官奴。

如果生活在古代,不僅要照顧好自己,如果有親人犯罪,也會給妳壹個驚嚇。就算妳壹輩子勤快善良,坐下後也會突然被拉走,然後哭都不哭。當然,殺九家的話只是嚇人而已。畢竟整個歷史上只有兩個有記載的案例,而且還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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