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指出,中國現在有3億多網民,未來兩年網民數量可能達到5億到6億。互聯網深刻改變了人們的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但同時也帶來了版權的巨大爭議,這是全世界都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他說,“解決辦法是什麽?虛擬世界中並不存在壹個合法的版權體系,現實生活中存在另壹個法律體系。鼓勵知識創造,在尊重知識創造的前提下,尋求各種授權方式使用,是最基本的原則。”近年來,世界上幾家著名的IT公司都遭遇了版權訴訟。互聯網的發展給版權保護帶來的挑戰,糾結著各方的擔憂。有人認為,海量作品在網絡上的傳播會因為版權人的逐壹授權而受到很大阻礙;有人認為谷歌數字圖書館先掃描作品,在著作權人知情後再添加授權也是壹種解決方案。中國青年作家韓寒在博客中支持谷歌。但更多人將谷歌的行為稱為“強盜”行為。
對於種種爭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曹教授認為,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新媒體,尊重版權保護的原則都應該保持不變:“海量信息傳播與是否需要授權並不矛盾。為了應對新的網絡環境,特別是數字圖書館,需要進壹步考慮給出更方便的授權方式。但這是否意味著可以不經授權就使用呢?這是不可接受的。至少目前世界各國的法律,包括國際公約,都不允許擅自使用。”
著作權人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授權在我國起步很晚。中國於2006年7月開始實施《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在此之前,鮮有出版社與作者談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授權問題。正因如此,當曝出谷歌聲稱5萬到6萬種中國圖書被相關出版社授權在谷歌數字圖書館展示部分內容時,遭到了中國版權界的質疑。
同樣的問題也擺在中國企業面前。中國出版集團數字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劉表示,對版權的尊重是數字產業獲得內容資源的保障:“如果技術的發展導致了對版權的不尊重,那麽我想沒有人會去創作原創的、非常優質的內容,那我們的內容資源就空了。數字版權保護有兩個方面,壹方面是保護,另壹方面是傳播,以及傳播和保護之間的平衡。”
劉的想法在10月20日中國作家協會與谷歌的第二次會談中得到了體現。參與會談的文聯副總幹事張洪波表示,谷歌代表明確表示,在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的過程中,谷歌不會放棄中國版權所有者的作品。中國優秀文化在谷歌數字圖書館中占有重要地位,谷歌願意通過合法有效的途徑、渠道和程序使用中國的作品。雙方達成壹致,以合作的方式加強溝通,推動相關問題盡快解決。
在壹年壹度的中國版權大會上,中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先生介紹,國家版權局正在推動《著作權法》的修訂,以應對互聯網上的版權挑戰:“目前,我們正在堅持版權保護的基本原則的同時推進我們的工作。壹方面,加強保護,加大對網絡盜版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更重要的任務是促進互聯網的合法使用,在權利人和用戶之間建立和諧、規範、互利、共贏的使用機制。在保護版權所有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我們將確保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廣泛傳播,以滿足公眾的需要。”
王自強認為,在法律基礎上建立相關方的合理合作關系,是解決互聯網版權保護無序的壹個非常重要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