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的對象
高校畢業生(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學生除外)和國家在社會上承認的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已滿18周歲至35周歲(即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6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新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655)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品行良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7、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8.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9、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和被開除未滿五年的公務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以回避關系報考該招聘崗位。
二、註冊程序
(1)職位查詢
請登錄天涯法(網址:)和天涯正義網(網址:)查詢相關信息。
如需咨詢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等信息,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17)。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誠信承諾書,並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地填寫《海南省公務員(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如資料不全,導致無法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後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如虛報主要信息,壹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報考後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試進展及相關事項公告,保持報名聯系方式暢通。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招聘單位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允許同時用新舊身份證號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格式為jpg,大小不超過20KB。
(三)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並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3月16日8:00至3月21日17:00期間,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可報其他崗位;3月21、17:00至3月22日17:00期間,報名申請未經審核或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記住自己的用戶名、賬號和密碼,否則無法進入系統進行報名確認、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
(4)註冊確認
根據《海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規定,職位數與確認繳費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才能開始考試。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減少崗位數量。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以重新報考其他職位,重新報考的時間另行通知。
(5)網上打印準考證。
第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 * *科目考試範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 * *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壹)筆試
1.筆試科目:考試類別為A類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類別為B類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全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的人民警察職位也需要考“公安基礎知識”專業科目。
2.筆試時間:2065 438+2002年4月21(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綜合筆試成績
(1)如果考試科目為兩科,60%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主,40%以應用或專業為主。如果考試科目為三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40%,應用占30%,專業占30%。
(2)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少數民族人員,按其綜合筆試成績的5%加分。
4.合格筆試成績的界定
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省直機關、市縣、少數民族地區市縣(瓊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樂東、東方)劃分。
(2)面試
1,被采訪人。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和報考人員招聘崗位數,在筆試成績在上述合格人員中按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聘職位數在10以上(含10)的,比例為1:2;招聘崗位人數不足9人(含9人)的,比例為1:3。
2.面試方法。面試主要是結構化面試。
3.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由省級招錄單位和人事部門組織,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合格面試成績的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按省直機關、市縣、少數民族地區市縣(瓊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樂東、東方)劃分。
5.資格審查。進入面試範圍的報考人員,須在面試前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2012高校畢業生需學校出具畢業相關證明材料)、準考證、報名表等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在職公務員(指管理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在職中小學教師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的考生,從在海南省服務並通過服務期滿考核的“中西部計劃大學生誌願者”、“三支壹扶”、“大學生村官”中招錄。筆試結束後5日內,團市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處、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向所在市縣相關部門提供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團市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處、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負責在筆試結束後7日內向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辦公室提供相應證明。提供材料不全或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申請材料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取消該申請人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達到面試分數線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合成其綜合測試成績。根據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規定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修訂)、《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2010修訂)、《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警察)、監獄勞教單位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需通過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森林公安局組織實施的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宣傳和就業
各招錄單位根據綜合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經省公務員廳審核同意後,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報名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及專業、現工作單位、監督電話。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被反映有影響就業問題的,發現有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將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只核查公示期間反映的情況,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了保護申請人的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省法檢系統機關和省以下垂直行政機關及部分市縣鄉機關實行不確定職位統壹招錄。招聘審批時,按照考生和個人誌願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相結合的原則確定崗位。具體辦法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壹規定。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定級;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不及物動詞相關問題的說明
(1)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在軍隊團及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自雇、個體戶的人員,也可視為有基層工作經歷。在基層工作過,然後進入高校的應屆畢業生,也算是有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壹是在基層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報名之日起計算;二是參加“中西部計劃大學生誌願者”、“三支壹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報名之日起計算。首次受聘於基層特定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三、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屬基層單位)參加實習或在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名之日起計算;四是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五是自主創業並在工商登記中辦理手續的,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以靈活就業形式首次就業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靈活就業登記和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基層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兩年”是指截止201,2012年8月,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滿兩年。
(3)“中西部計劃大學生誌願者”、“三支壹扶”、“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可報考公務員,可報考定向招錄崗位或其他崗位,但只能選擇壹個崗位,不再執行加分等優惠政策。
(四)報考同壹職位的兩名及以上考生綜合測試成績相同時,按照下列方法確定其排名:綜合測試成績相同的,按照綜合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筆試綜合成績再次相同的,在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中按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再次相同,需要加試,加試按照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5)關於“第二學士學位”的解釋,請參見《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試行辦法》(/public files/business/html files/moe _ 621/201001/81944 . html)。
(6)申請人取得學歷、學位的截止時間為2002年8月31日2065438之前。
七、註意事項
(壹)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政策問題,可向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
(2)招聘專業分類原則上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指導專業目錄(試行)》確定。未列入本目錄的專業,根據專業類別、名稱和課程設置確定。
(3)擬錄用人員在錄用審批前必須通過海南公務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資格考試。取得國家計算機二級以上證書、計算機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省級公務員招錄部門認定的其他同等效力計算機證書的,可免試。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的考試。請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
(五)公務員招考信息請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或網上搜索“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898-65371866
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辦公室:0898-65200852
技術支持電話:0898-6532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