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生活費。兩免壹補?政策),中央財政將通過安排城鄉義務教育補助予以支持。
根據該方法
◎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為小學壹年級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教材和正版學生詞典所需經費,根據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人數、補助標準、教材回收等因素核定。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根據各省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人數、寄宿生貧困程度、補助標準、分配系數等因素具體核定。中央財政對城鎮學生的免費教科書和生活費補助始於2017春季學期。
◎中央財政還將支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對特崗教師給予工資補貼。補貼資金將根據特崗教師人數和補貼標準與相關省份進行結算。
◎支持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區營養膳食補助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於為學生提供同等質量的食物,根據國家試點地區覆蓋學生人數和補助標準核定。
實現?兩免壹補?
對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給予生活費補助。民辦學校免除學生學雜費的標準,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執行。
為小學新生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的教科書和正版學生詞典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含以2016為基數的少數民族文字教科書出版發行損耗補貼),根據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人數、補貼標準、教科書回收等因素核定。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根據各省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人數、寄宿生貧困程度、補助標準、分配系數等因素具體核定。
中央財政對城鎮學生的免費教科書和生活費補助始於2017春季學期。
改善飲食營養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區營養膳食補助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於為學生提供等量優質食物,不得直接發放現金,不得用於補助教職工餐費、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勞務費、宣傳費、交通費等工作經費。,按照國家試點地區覆蓋學生人數和補助標準核定;對地方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勵,根據地方試點地區覆蓋學生人數、地方財政投入、組織管理、實施效果等因素核定。
現階段,對地方試點膳食補助標準達到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省份,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2元標準給予獎勵;未達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1.5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給予綜合獎勵
對地方政府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等政策給予綜合獎勵。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將根據相關省份鄉村教師生活補貼政策落實情況、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情況、工作力度等中央相關決策部署核定。地方政府可以統籌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相關支出。
在此階段,以各地實際發放的鄉村教師月人均生活補助標準與中央綜獎補償標準(月人均200元)的比值為參考值,建立綜獎補償標準調整系數。中央財政按照綜合獎補標準和參考調整系數,核定相關省份的綜合獎補資金。
實施特崗計劃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中央財政對特崗教師給予工資補貼,補貼資金根據特崗教師人數和補貼標準與相關省份結算。
補貼公共資金
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於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北方采暖地區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公用經費補助水平。
公共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具體根據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人數、規模較小學校數量、分配系數等因素核定。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由中央確定。
什麽是公款?
公用經費是指保障義務教育學校正常運轉、完成教育教學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的支出。具體支出範圍包括:教學業務及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供暖、交通出行、郵電通訊、儀器設備購置、圖書資料、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日常維護等。不得用於人員開支、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支出。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根據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夥食補助費、信息費、住宿費等費用。
確保學校建築的安全
鞏固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支持公辦學校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
中西部地區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根據各省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平均校舍面積標準、安全校舍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面積補助標準、分配系數等因素具體核定;中央政府對東部地區的措施?換成獎品?給予適當獎補,補助資金根據各省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財政狀況、學校安全保障投入、危房改造成效等因素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