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為客戶提供各種專業服務,國際貨運代理可以使客戶不必在自己不熟悉的業務領域花費更多的心思和精力,讓那些自己不方便或難以處理的事情得到妥善有效的處理,有助於提高客戶的工作效率。那麽下面就是我給大家分享的關於國際貨代的作用和法律風險的防範。歡迎閱讀瀏覽。
壹、為委托人服務
1,組織協調
國際貨運代理壹直被稱為?交通工具的設計者?,?挨家挨戶?交通的組織者和協調者。利用其運輸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組織運輸活動,設計運輸路線,選擇運輸方式和承運人(或托運人)。
協調發貨人、承運人和倉庫保管員、保險公司、銀行、港口、機場、車站和貨場經營者以及海關、商品檢驗、衛生檢驗、動植物檢驗、進出口管制等相關機構之間的關系。,可以節省客戶的時間,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專註於自己的主業。
2、專業服務的作用
國際貨運代理的工作是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客戶提供合同、發貨、拼裝、拼箱、卸貨、交付貨物等服務,接受客戶的委托,辦理保險、海關、商檢、衛生檢驗、動植物檢驗、進出口管制等手續,甚至有時還要代客戶支付、收取運費、繳納稅款和政府費用。
通過為客戶提供各種專業服務,國際貨運代理可以使客戶不必在自己不熟悉的業務領域花費更多的心思和精力,讓那些自己不方便或難以處理的事情得到妥善有效的處理,有助於提高客戶的工作效率。
3、降低成本。
國際貨運代理了解貨物的運輸、倉儲、裝卸和保險市場,與貨運代理、倉管員、港口、機場、車站、貨場經營者和保險公司有長期密切的友好合作關系,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經驗、有利的談判地位和嫻熟的談判技巧,能夠通過國際貨運代理的努力選擇最佳的貨物運輸路線和方式。最好的倉庫保管員、裝卸作業員和保險人能夠爭取公平合理的費率,甚至通過集裝箱運輸的效應使有關各方受益,從而降低貨物運輸各方的業務成本,提高其主營業務的效率。
4.金融中間媒介作用
國際貨運代理與貨運代理、倉管員、裝卸經營者、銀行和海關當局相互了解,有著密切的關系,長期的合作和信任。國際貨運代理可以代替托運人和發貨人繳納相關費用和稅款,提前與承運人、倉管員、裝卸作業員結算相關費用,憑借自身實力和信譽向承運人、倉管員、裝卸作業員、銀行、海關提供費用和手續費。
5、通訊控制功能
國際貨運代理具有廣泛的業務關系、發達的服務網絡和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能夠隨時保持貨運代理之間以及貨運代理與其他相關企業和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準確跟蹤和控制貨物運輸的全過程,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地送達目的地,順利辦理相關手續並準確交付給收貨人,並應發貨人的要求提供全過程的信息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
6、顧問的作用
國際貨運代理熟悉國際貿易聯系、各類運輸業務、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世界各地的相關情況。信息來源準確及時,能提供貨物的包裝、儲存、裝卸和保管、運輸方式、運輸路線和貨物運輸費用、保險、進出口單證和貨物價格結算、領事、海關、商檢、衛生檢驗、動植物檢驗、進出口管制及有關主管部門的其他要求等信息。
第二,為載體服務
貨運代理必須以對承運人和托運人都公平合理的價格向承運人預訂艙位,安排適當的交貨時間,並以托運人的名義與承運人結算運費。
國際貨運代理與班輪公司有著密切的關系,越來越多的班輪公司認識到其在提高理論方面的有益作用,並收取壹定的傭金。近年來,隨著國際貿易中集裝箱運輸的增長,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紛紛引進?集裝箱運輸?用什麽?LCL?服務使他們能夠與班輪公司和其他承運人(如鐵路承運人)建立更密切的聯系。
第三,服務港口
貨代可以接整船的貨或者運大部分的貨,可以在合理流量的前提下盡量讓船在貨代所在的港口裝卸,這樣會為港口爭取到壹船的貨源。
第四,為海關服務
正因為如此,目前全球約80%的航空貨運、70%以上的集裝箱貨運、75%的雜貨都被國際貨代所控制。
中國80%的進出口貨物運輸和中轉業務(其中,大宗貨物占70%,集裝箱貨物占90%),90%的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業務是通過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完成的。
同時,國際貨運代理也存在許多法律風險。現在想了解壹下國際貨代企業的法律地位分類,貨代常見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防範。
壹、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
至少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純。代理狀態
2.既是代理人又是經營者。
3.NVOCC或多式聯運經營人地位。
第二,法律風險
1.身份不清導致責任不清。
目前很多貨代企業混淆了托運人、代理人和獨立經營人的概念。比如在代理的過程中,他們收取運費而不是傭金。以個人名義與貨場、報關行等運輸公司簽訂相關委托協議;這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當事人,承擔更大的法律責任。
2.濫用機構地位和權力或不履行機構職責。
例如,扔掉集裝箱或更改裝運日期,沒有得到全套正本提單或只得到提單的傳真等。,或者選擇承運人不當。這很容易導致發貨人的索賠。
3.隨意出具保函或倉促簽訂相關協議。
貨代往往為發貨人出具加蓋貨代公章的保函或者在發貨人出具的保函上加蓋貨代公章,導致貨代承擔擔保責任。
在與貨場、報關行或運輸公司簽訂的協議中,對責任劃分約定不明確,導致貨代企業在對托運人承擔相應責任後,無法按照約定向過錯方追償。
4、頻繁的長期預付運費
貨運代理人經常預付運費。金額通常不大,但也有少部分發貨人逾期。面對這種情況,很多貨代企業因為訴訟成本和維護客戶的問題而放棄自己的權益。
5、員工頻繁跳槽,客戶流失。
貨代公司很多員工辭職去其他貨代公司工作或者另起爐竈,導致客戶流失。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時基本不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這種情況有加重的趨勢。
第三,預防措施
1,嚴格界定代理人的身份,防止其越權。
在所有代理協議和委托協議中明確自己的身份和法律地位,縮小責任範圍。
2.履行代理職責。
嚴格按照船東指示,遵守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特別註意:選擇有無船舶承運人資質的企業或有合法資質的實際承運人,並確保取得全套正本提單。
3.慎重出具保函,完善合同條款,轉移風險。
在必須出具保函的情況下,應事先取得業主承擔責任的書面承諾進行追償。
在委托第三方的協議中,明確規定貨代有權要求責任方賠償因現場裝車公司、報關報檢銀行、運輸公司的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
4.盡量不墊付運費,並在相關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
確需預付的,應在代理協議中約定逾期支付或返還預付運費的違約責任,以約束貨主違約。
5.完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限制員工競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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