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均耕地在667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郊區和平原地區,每戶用地不超過134平方米;
2、人均耕地超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區,每戶耕地不得超過167平方米;
3.山區、丘陵地區每戶用地不超過200平方米。
樓層要求:村民不打算建三層以上的房子;確需修建三層以上或地下室的,必須經村級組織批準,由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修建。
壹、2021河南省宅基地面積標準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鄭宇[2021]4號)第二章第七條規定,河南省2021宅基地面積標準如下:
各地要根據各縣實際情況制定標準,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不足667_的平原地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34 _個;人均耕地在667_以上的平原地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7 _;山區、丘陵區每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200_。要在村莊規劃中對村民自建房標準進行統壹安排。原則上以不超過三層的低層住宅為主,不計劃建設三層以上的住宅。確需建設三層以上住房的,應當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以及利益相關方同意後,納入村莊規劃。
二、2021河南省宅基地申請審批程序
根據豫[2021]4號文件第三章內容,2021年河南省宅基地申請審批程序如下:
1.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村民,應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供《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請表》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等書面材料。
2.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當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討論結束後,將村民申請、村民小組會議紀要等材料提交村級組織審核。沒有單獨的村民小組或者宅基地和建房申請已經由村級組織辦理的,由村民直接向村級組織申請。
3、村組織審查申請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村民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住房標準等。提交村民會議討論。討論通過後,將討論結果公示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村組織簽署意見,並將相關材料報送鄉鎮政府。未通過的,會議召集人應當將未通過的原因告知申請人。
4.鄉鎮政府接到村級申請後,明確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建管理等相關機構進行審核。農業農村機構負責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是否經過村級審核和公示。自然資源局負責審查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地質條件是否符合建築要求;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是否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涉及林業、電力、水利、交通等管理的,要及時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出具聯合審批意見,繪制宅基地坐標平面位置圖。
5.根據相關機構聯審結果,鄉鎮政府對村民宅基地申請進行審批,經審查後發放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審查不合格的及時告知村級組織。
法律依據
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
第五十三條
農村村民建房,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鎮、鄉、村建設規劃,優先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村內的學車不得使用村外的土地。
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按以下標準執行:
(壹)城鎮郊區和人均耕地不足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區,每戶用地不超過134平方米;
(二)平原地區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每戶用地不超過167平方米;
(三)山區、丘陵地區每戶用地不超過200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適用本款第(壹)、(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