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黑龍江省合同格式條款監管條例

黑龍江省合同格式條款監管條例

第壹條為了規範合同中的格式條款,防止格式條款濫用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促使經營者誠實守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格式條款,是指經營者為重復使用而事先擬定的,在訂立合同時未與消費者協商的條款。

適用於消費者的制度或法規、商業廣告、通知、聲明、商店通知、憑證、文件等。其內容符合要約條件並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視為格式條款。第三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營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消費者訂立合同,適用本條例。第四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對格式條款進行監督。

行業組織指導本行業格式條款的制定和使用,並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第五條經營者制定或者向消費者提出格式條款,應當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格式條款中包含的免除或者限制經營者責任的內容,應當以合理的方式用清晰易懂的文字或者語言告知消費者,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制度或規定、通知、聲明、車間通知等。適用於消費者的也應設置在顯眼位置。第六條下列合同含有格式條款的,經營者應當自使用合同文本之日起30日內,將合同文本報送核發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壹)房屋銷售、住宅裝修合同;

(二)物業管理合同;

(三)旅遊合同;

(四)供電、供水、供氣、供熱合同;

(五)郵政、電信和有線電視合同;

(六)消費貸款和人身、財產保險合同;

(七)業務教育和醫療合同;

(八)省人民政府規定應當備案的其他格式條款合同。

經營者采用其上級部門或者單位制定或者實施的合同文本,其上級部門或者單位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經營者不再重復備案,但合同文本已經修改的除外。第七條備案的合同文本格式條款發生變更的,經營者應當在格式條款變更後15日內將變更後的合同文本報原備案部門備案。第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備案合同文本公開查詢系統,向社會提供免費查詢服務。第九條格式條款不得包含下列內容:

(壹)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經營者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亡的法律責任;

(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經營者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三)免除經營者的基本合同義務;

(四)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經營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保修、更換、退貨責任;

(五)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六)限制消費者就合同糾紛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權利;

(七)約定消費者支付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合理數額的;

(八)約定應當由經營者承擔的經營風險由消費者承擔的責任;

(九)要求經營者提供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上漲,消費者不得拒絕履行合同;

(十)規定消費者對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造成的損害無權要求賠償;

(十壹)約定經營者享有合同單方解釋權;

(十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內容。第十條消費者認為格式條款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機構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格式條款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舉報。第十壹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發現格式條款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有關行政部門提出司法建議。

消費者協會處理投訴或者仲裁機構審理仲裁案件時,發現格式條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建議。第十二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格式條款違反本條例第九條或者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書面通知經營者修改。

經營者對修改通知無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修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修改。屬於本條例規定的備案範圍的合同文本,修改後應當重新報送原備案部門備案。

經營者對修改通知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修改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辯,並可以要求聽證。

  • 上一篇:中國皇帝接受詞的翻譯
  • 下一篇:環島人車設計缺陷造成的交通事故可以起訴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