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協議有多有效,其實任何關系總會發展變化,可能越來越甜,也可能越來越冷。其實感情充滿了很多未知,婚姻也是如此。讓我們來了解壹下婚姻協議是如何生效的。
婚姻協議如何有效?1婚姻協議只有滿足以下條件才有效:
1.協議雙方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協議內容合法合規;
3.協議的訂立是基於兩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 *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 * *共同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1.夫妻財產協議應該寫明什麽?
(1)寫明雙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方式、聯系地址等。簡介中寫明了雙方結婚登記的時間。
(2)明確規定夫妻同壹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明確約定個人財產產生的收益和增值仍為個人財產,該方享有獨立支配權。此外,關於財產地位的協議必須明確無誤:
1.房產中應寫明所有人、地址、房地產權證號、面積等基本信息,也可就房屋內部裝修、家電歸屬等作出約定。
2、車輛需要註明車主、品牌型號、車牌號等信息。
3.存款要寫清楚協議簽訂時的賬號和賬戶總額,理財和基金也要寫清楚總額,以免在不了解賬戶余額的情況下貿然簽訂協議,損失自己的利益。
4、公司股權可以約定其名下的公司股份歸個人所有,由此產生的股權分紅或需要承擔的債務約定為個人財產或債務,與對方無關。
5.其他未上市的財產可以依法約定處理。
(3)每壹筆債務都要寫清楚。對於以後的債務,可以約定是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債務,避免婚後對方的巨額債務侵害自己的利益。
(4)經濟補償協議。男方在外賺錢,女方為了孩子放棄事業成為全職媽媽,在家庭中付出更多。所以可以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經濟上占優勢的壹方給予對方壹定的經濟補償。
(5)聲明沒有欺詐或脅迫。總的來說,明確雙方在訂立本協議期間精神狀態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受到任何欺詐或脅迫,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二、簽訂夫妻財產協議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1)“壹方提出離婚的,自願放棄全部財產”。此類協議通常被視為無效,因為它們限制了離婚自由。
(2)不要處分他人財產,或者同意財產歸子女所有。即使夫妻壹方同意將財產贈與子女,但未辦理財產轉移手續的,贈與行為未履行,壹般認為無效。
(3)最好不要加上不忠,外出幹凈等。婚姻財產協議。比如壹方出軌了,就凈身出戶。這樣的條款通常會被認為是無效的。
(四)即使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財產歸各自所有,也不免除夫妻的協助義務。如果壹方病重急需醫療,另壹方仍需支付醫療費用並承擔相應責任,不能置之不理。
(5)公證不是夫妻財產約定的生效要件,也就是說,公證不會影響夫妻財產約定的效力,關鍵在於約定的內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違背公序良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對於夫妻財產約定,建議咨詢律師起草,確保法律效力。如果妳不明白,妳可以和我談談。
婚姻協議如何生效?1.夫妻財產約定有法律效力嗎?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權益,就應當認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簽訂夫妻財產協議應註意的法律問題:
實踐中,並不是所有的“夫妻財產約定”都是有效的,有些約定沒有被法院采納,有些約定被法院判定為“贈與協議”。我們將通過以下幾個典型案例的解讀,明確簽訂婚姻協議應註意哪些法律問題。
1.協議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涉及道德內容的,協議無效。
案例:(2018)上海0115民初57281。
婚後,男女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將婚前由男方所有的壹套房屋的產權人由男方變更為男女雙方(雙方實際按上述約定變更產權)。女方將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自願放棄壹套房屋產權份額:1、出軌、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2.擅自與男方分開;3.如果男方沒有點1的情況,而女方提出離婚。
協議簽訂幾個月後,男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男方認為,由於雙方經常吵架,女方多次索要房產名稱,為挽救婚姻,男方同意將女方的名字加在涉案房屋產權上,訂立夫妻財產約定。但之後雙方產生矛盾,從此分開。現在男方起訴離婚,根據夫妻財產約定的相關內容,壹套房子的產權應該歸男方所有。
女方認為雙方發生沖突,男方有過錯。現女方同意離婚,但雙方簽訂的財產協議嚴重限制了女方的人身權,屬於無效協議,故要求重新分割涉案房屋產權。
法院判決雙方約定的夫妻財產約定內容涉及對女方人身權的部分限制,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故不認可夫妻財產約定的效力。鑒於房屋源於丈夫婚前,綜合考慮雙方對房屋的貢獻及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確定丈夫享有涉案房屋凈值的85%,女方享有15%。房子可以歸男方所有,結合以上比例和雙方償還的金額,男方支付女方相應的購房優惠。
2.協議約定* * *擁有房產所有權,即使不辦理產權變更登記也依然有效,應當履行。
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選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65 438+2006年3月)(第4輯,2065438+2005)。
關鍵詞:* * * *約定房產歸壹方,產權轉移取消贈與。
裁判分:
夫妻通過簽訂結婚協議約定婚後財產為夫妻壹方個人財產的,為夫妻財產約定。不屬於壹方將個人財產贈與另壹方的贈與行為,未及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不影響壹方按照約定取得財產所有權。
3.以離婚為條件的夫妻財產約定,應當在離婚登記後生效。
案例:(2013)杭西民初字第1124號。
婚後,男女雙方各有壹個女兒。婚後男方出軌,有家暴。雙方達成數份婚姻協議,均約定離婚時,302室房屋歸原告所有,女兒由原告撫養。後壹名女子向法院起訴離婚及財產分割。
法院判決:我們認為,原、被告先後就離婚的條件達成若幹協議,但並未在此基礎上實際辦理離婚登記,故這些協議不發生效力,應根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4.如果夫妻財產協議約定夫妻財產只歸壹方,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對放棄財產的壹方給予必要的經濟幫助。
案號:(2016)冀05民中158
婚後,男女雙方簽訂了《夫妻財產協議》,約定:“...5.如果男方有外遇,李自願放棄財產分割權,凈身出戶。”後來因為男方出軌,女方起訴離婚,要求分割財產。
法院判決,根據原被告與被告簽訂的協議,本案被告因有婚外情,應當離家幹凈。但鑒於凈身出戶概念的模糊性,並考慮到被告無房,雙方購買的東臺和園房產(含倉庫)在房產分割時歸原告所有。同時,由於住房公積金和養老保險的特殊附著性質,屬於原告名下同壹房產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歸原告所有。
夫妻忠誠協議
近年來,司法實踐中對忠誠協議的態度越來越開明,基本上從最早的“忠誠協議屬於道德義務而非法律義務”的觀點,到“忠誠協議也是壹種合同,在沒有無效理由的情況下,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有大量的案例承認忠誠協議的效力。
案例壹:(2019)川01閩中1078
2017年9月15日,楊與劉簽訂《婚姻忠實協議》,約定:“......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被證明在精神上或身體上不忠或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行為。針對對方,將過錯方的婚前財產和男女雙方的財產全部給予過錯方,歸過錯方所有。男方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位於成都市*區*號樓*單元* * *房的房產及人民幣65438+萬元存款。......"
法院認為,楊某、劉某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其簽訂的《婚姻忠誠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沒有證據證明存在脅迫、欺詐行為。該協議合法有效,予以確認。
案例二:(2015)倉鐘敏字第268號
案情摘要:陳X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高X的婚姻關系,並引用雙方簽訂的忠誠協議請求按協議分割財產。
裁判觀點:本案壹審、二審後,法院認為,忠誠協議只要是雙方在平等自願、沒有任何強迫的前提下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也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就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上述案例反映了我國當前司法實踐中的主流觀點:“忠誠協議”是已婚公民自願限制和約束其性自由的體現,是夫妻雙方共同約定的結果,符合婚姻法和公序良俗原則。只要該協議是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脅迫或欺詐,夫妻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那麽該協議就是有效的“忠實協議”。
二、夫妻簽訂忠誠協議應註意的法律問題:
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對“忠誠協議”的效力做出規定。根據司法實踐中的相關經驗和案例,筆者總結出“忠誠協議”條款的效力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能存在瑕疵:
1.忠誠協議中有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條款,該條款無效;
案例:(2015)佛順發榮民初第905號
裁判觀點:不得以協議方式剝奪自然人的身體權、繼承權、探視權、人身自由權等基本人身權益。協議中涉及的過錯方放棄繼承,給予子女撫養,是對基本人身權的剝奪,此協議無效。
2.《忠誠協議》規定了撫養權,比如規定壹方違反忠誠協議,就要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法院在對子女撫養權進行判決時,仍會本著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不會根據“忠誠協議”進行判決;
案例:(2015)丁敏初之諾。01028
男女雙方簽訂《夫妻忠實協議》,約定違反忠實協議,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同時放棄子女撫養權,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1.200元。
法院認為,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權的約定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無效。
3.如果《忠誠協議》中約定,壹方違反《忠誠協議》,幹凈利落地放棄自己的全部財產,法院可以在審判時認定忠誠協議無效;
案例:(2015)西民終字第159號
男女雙方都簽了忠誠協議:“...如果他們有了外遇,他們會主動離開幹凈的家,放棄他們所有的財產……”
法院認為,雙方約定兒子由被告撫養,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忠誠協議的約定將房屋打掃幹凈,完全剝奪了被告A的財產權。本協議中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的約定,不應作為確定雙方具體民事權利義務的約定,也不能作為夫妻財產分割的依據。
4.《忠誠協議》規定了離婚後的財產分割。這份協議的內容不是“忠誠協議”,而是“離婚條款協議”。本協議是有生效條件的協議。這壹條款只有在夫妻雙方達到離婚條件的情況下才會生效,在協議生效之前,任何壹方都可以反悔。
案件:(2014)第08873號三重民終字
男女雙方都在《夫妻財產和忠誠協議》上簽了字,上面寫著:“...二。關於忠誠。夫妻雙方在婚姻中必須盡到對彼此忠誠的義務。雙方在領取結婚登記證後均表示從未也不會與異性發生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壹夜情、曖昧、嫖娼。如有違反,違反壹方將無條件與另壹方離婚,並放棄婚後財產。”
法院認為,本案中,雙方雖於13年9月簽訂了《夫妻財產及忠誠協議》,但由於該協議涉及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徐X在離婚訴訟中有悔改表現,人民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
婚姻協議的效力如何?3婚前協議有必要簽嗎?
這是必要的。
婚前協議是財產的保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度以夫妻共同財產制為主,約定財產制為輔。婚前協議(尤其是婚前財產協議)可以約定婚後財產分配制度,明確婚後雙方個人財產和債務的歸屬,婚後財產和債務的分配相同。
婚前協議對女孩的好處
其實婚前協議對女人來說,簡直就是愛情保險。這個協議對於女性的保護力度比較大,有效的提高了婚後的保障,避免了婚後男性的壹系列問題造成女性個人財產的損失,最大程度的給了女性安全感。
但是現在很多年輕人還是不希望有這樣的條條框框來約束。首先,年輕人現在有壹種快餐式的想法。他們彼此相愛,不會想太多,但又不想給自己定下壹個規矩,在婚姻中被束縛。我缺乏壹定的責任感,不問未來,因為我不敢為對方保證未來,因為我不確定我對對方的愛是否真的長久,所以為了避免自己未來的損失,我不想做婚前協議,也不想讓這樣的事情制約我的野蠻生長。
婚前協議怎麽寫才有效
1,已寫
婚前協議必須是書面的,才具有法律效力。書面婚前協議可以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可以幫助證明雙方對協議內容的理解和認同。
2.雙方簽字
雙方自願簽署協議,沒有欺詐和脅迫。
3.公證
如果可以,可以選擇對協議進行公證,這樣會在有效程度上增加協議的收益,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
4.雙方都充分理解他們的責任、權利和可能的選擇。
通常簽訂合同的雙方中,有壹方會比另壹方更懂金融和法律。所以在婚前協議最終簽訂之前,找律師協助閱讀和準備婚前協議是非常重要的壹步。
5.壹方的財務狀況已被另壹方充分了解,所有現有的資產和負債應以列表的形式清楚地列出。
其實婚姻的保障還是要看人的,有涵養才不會成為婚姻中的弱者。女人永遠要經濟獨立,有能力,不要想著依靠誰,依靠自己,有自己的思想才是最重要的保障。更多婚姻問題請看“花嫁”APP,尋找婚姻中遇到問題的最佳解決方案。
簽婚前協議需要註意什麽?
1,最好在結婚前幾個月就開始準備婚前協議,這樣就不會和選結婚花或者寫結婚誓詞準備婚宴發生沖突。這樣會讓妳更容易簽婚前協議,所以提前簽婚前協議不會讓妳看起來像是強迫妳的另壹半簽協議,因為法院可能會因為有理由強迫別人簽協議而否定妳的婚前協議。
2.確保妳們雙方都有自己的律師,選擇熟悉婚前協議的律師。
3.除了律師,考慮尋求婚姻顧問和規劃師的幫助。婚姻咨詢師會幫妳處理感情問題,妳去找律師之前的計劃就是幫妳找到最經濟的聘請律師的方式。
4.列出* * *債務和個人債務。很多人結婚前都有很多助學貸款等債務,這就使得討論債務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5.不要在婚前協議中隱藏妳的任何財產,這可能會被認為是相同的財產或使妳的婚前協議無效。
6.不要把妳的婚前協議當作遺產或房地產規劃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