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國務院法制辦就《政務公開條例》公開征求意見。
為進壹步提高法規審查質量,國務院法制辦決定公布《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有關問題解釋如下:機關事務是指為保證機關正常運轉所需的經費和資產的管理和服務保障。為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起草了《機關事務條例(送審稿)》,並報國務院審議。國務院法制辦在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和專家學者意見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在起草和審議過程中,主要遵循以下總體思路:壹是完善政務管理制度和標準。充分吸收多年來在政務管理中形成的成熟有效的制度,明確政府運行費用、資產配置、服務保障標準等原則。二是體現嚴格管理的精神。建立機制,確保政務公開的管理制度和標準得到嚴格執行。財政、審計、監察、政務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政務全過程監管,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三是堅持公開透明。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對違反政務公開管理制度和標準的舉報,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查處。四是堅持厲行節約。政府部門要帶頭節約資金和能源資源,采購中低檔商品和服務,提供符合經濟適用、節能環保要求的中低檔公務用車。(壹)本條例的適用範圍、管理體制和政務公開的基本原則。本條例適用於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政務工作,其他依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的政務工作參照本條例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的統壹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標準,統籌安排資源配置。政府部門應當對本部門的辦公事務實行集中管理,落實辦公事務管理制度和標準。國務院市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下級政府在公共機構中使用公務用車、接受公務服務、節約能源;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指導下級政府有關機關的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審計、監督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加強對政府運行資金、資產管理和服務保障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政務公開管理制度和標準的舉報,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二)營運資金管理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機關運行的基本需要,制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並參考相關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組織制定機關運行的預算定額和支出標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總量控制、從嚴的原則,根據預算定額和支出標準編制機關運行預算;將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其在政府運行經費總預算中的規模和比例。政府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計劃,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或者攤派、轉嫁相關費用。政府機關運行所需貨物和服務的采購應當遵循充分競爭、經濟適用、質優價廉的原則,政府采購的貨物和服務價格應當低於同類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報告、績效評價和公開制度,定期公布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決算和績效評價情況。
(三)資產管理制度。政府機關資產配置標準應當根據國家政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技進步水平、節能環保要求以及政府機關運行的基本需要制定,明確資產數量、價格、性能、最低使用年限等內容。政府部門應當編制資產配置計劃,按照政府的資產配置標準購置和配置資產;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和使用檔案,閑置資產由同級政府統壹調劑使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級政府機關使用的土地實行統壹管理,政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安排,集約節約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級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壹權屬登記、統壹建設、統壹管理。政府部門辦公用房的建設、維護、使用和維護應當嚴格執行政府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維護標準和物業服務標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社會化改革;需要配備公務用車的,應當嚴格執行公務用車裝備標準,控制公務用車編制和數量,建立公務用車裝備更新和使用管理制度。政府部門應當配備符合經濟適用、節能環保要求的低檔公務用車,不得超出編制和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集中管理、統壹調度;公務用車油耗和維護費用以單車核算,不得高於社會平均水平。
(四)代理服務保障管理制度。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機關運行的基本需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機關後勤服務的項目和標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降低服務成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簡化禮儀、務實節儉、杜絕浪費的原則,管理和規範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推進接待服務資源集中統壹管理,逐步實現接待服務社會化。國務院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和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門公務接待管理機構實施,不得超標準接待。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會議管理,控制會議數量、規模和會期;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召開會議應當充分利用機關內部場所,有條件的應當采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召開會議。建立健全慶典活動管理制度,慶典活動經批準的,應當控制活動範圍、數量和持續時間。政府部門不得安排無實質內容的壹般性考察和培訓,減少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數量及在國(境)外停留時間。政府部門應當帶頭執行國家有關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再生及綜合利用的規定。
此外,明確規定了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法律責任。相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11 12 21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中國市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略),通過網站首頁左側意見征集系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2)將意見以信函方式發送至北京2067郵箱(郵政編碼:10003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機關事務管理征求意見規定》字樣。
(3)將意見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略。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