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煤炭企業;ISO 26000社會責任
【中國圖書館分類號】F270【文獻識別碼】A【文號】1005-6432(2012)32-0076-03
煤炭是中國的主要能源和重要的化工原料。煤炭企業為國民經濟和社會就業做出了巨大貢獻。然而,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和實施存在諸多不足。目前,我國高度重視煤礦安全和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相關監管部門出臺了壹些關於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政策法規,並對建立煤炭轉化基金、環境修復基金、安全費用等進行了研究,出臺了相關政策。而這些法律法規不夠明確,沒有很強的針對性,導致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內涵不清,如何評價和披露自身的企業社會責任。
本文將根據ISO 26000提出的社會責任七大主題,結合煤炭企業的特點進行詳細分析,從而得出基於ISO 26000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特征,為煤炭企業披露其社會責任承諾鋪平道路。
1 ISO 26000介紹及社會責任核心問題
O 26000是ISO關於“社會責任”的指導標準,由ISO於2004年6月最終確定,適用於所有社會組織,包括政府。* * * 54個國家和24個國際組織參與制定,是繼ISO 9000和ISO 14000後制定的最新標準體系。2010 165438+10月1,國際標準化組織在瑞士日內瓦國際會議中心正式啟動。
ISO 26000認為,社會責任是指壹個組織通過公開、透明和道德的行為,對其決策和活動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承擔責任。這些行為有助於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健康和社會福利,考慮利益相關者的期望,遵守當地法律,並與國際行為規範保持壹致,並完全融入組織並在其關系中付諸實踐。具體而言,提出了以下七個主要議題:
2中國煤炭企業的特點
2.1資源利用粗放,生態環境破壞嚴重。
由於長期受傳統工業經濟發展理念的制約,煤炭工業發展水平不高,“水流急”、急功近利的掠奪式開采導致資源的極大浪費。落後的開采技術,加上認識不足,嚴重破壞了煤炭資源的整體可采性。煤炭資源經過長時間的大規模開采,采空區治理直接造成土地塌陷,大量煤礦堆積,造成大礦區和煤炭資源型城市地表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嚴重,自然災害多,生態環境破壞嚴重。
2.2該行業高度危險
煤礦開采可分為礦井開采和露天開采。我國以礦山開采為主,開采條件相對惡劣。這種開采條件不僅影響了煤礦的安全生產,也增加了開采的難度。因此,我國煤炭開采過程中存在著巨大的危險性。更值得註意的是,壹些中小煤礦由於管理不善,片面追求產量和經濟效益,生產環境惡劣,安全隱患突出,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導致瓦斯爆炸、井下火災事故、頂板事故、突水事故等礦難頻發。
2.3獨特的生產方式
采煤技術是煤炭生產的重要環節。成熟的開采技術可以降低煤炭生產成本,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煤炭產量和開采回采率。作為現代煤礦開采的主要工具,采煤設備的選擇在煤礦開采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此外,煤炭企業組織結構中的基層員工普遍文化程度較低,安全意識不足,進壹步增加了煤礦開采的危險系數。
3基於ISO 26000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特征
基於ISO 26000的核心問題和煤炭企業的特點,從組織治理、人權、勞動實踐、環境、公平經營實踐、消費者問題、社區參與和發展七個方面闡述了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特點。
(1)組織治理。組織管理是壹個組織根據其目標制定和實施決策的系統,是壹項更加全面、綜合和普遍的企業活動。良好的組織治理會促進和監督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但這壹方面並不是煤炭企業所特有的,不會直接影響其承擔社會責任。
(2)人權問題。ISO 26000的人權問題很多。對於中國的煤炭企業來說,最重要的是礦工的生存權,因為生命是壹切權利的根本,而對煤炭工人安全最大的威脅就是煤炭生產過程中的突發事故。因此,煤炭安全生產被選為人權問題的核心方面,原因如下:
第壹,煤炭行業是高風險行業。我國95%以上的煤炭是在地下開采的,其獨特的生產環境和特定的生產工藝要求煤炭企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特殊的位置。然而,盡管國家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對煤炭安全生產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但煤炭企業仍然事故頻發。據國家煤炭安全監管總局事故問詢處消息,3月2011至201至2018共發生92起煤炭事故。和王建立了國內所有煤礦安全事故報告的數據庫,經過統計分析發現,2008年10月至2月31至31期間,共發生煤礦事故9037起,死亡23465438人,受傷2498人。可見,我國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存在諸多隱患。
二是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雖然政府部門對煤炭安全生產高度重視,也經常開展煤炭安全生產研討會、專項行動、學習實踐活動等。但隨著煤炭價格的回升,煤炭企業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安全科學的基本規律,超能力、超強度、超定額組織生產活動,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
(3)勞動實踐。關於《ISO 26000》中提到的勞動實踐問題,本文結合中國社會和中國煤炭企業的特點,並考慮到中西方文化差異(如中國工會與西方國家工會的實質性差異),選取了中國煤炭企業中具有代表性的兩個問題:礦工井下工作條件和井下工作時間,進行了詳細的分析。
第壹,工作條件。惡劣的工作條件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各種危害,嚴重者可能導致職業病。我國煤礦開采大多在地下,但井下作業條件差,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多。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當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的濃度超過臨界值時,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甚至引發事故。主要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有二氧化碳、壹氧化碳、硫化氫、煤氣和煤粉。定期測定這些氣體和物質的含量作為評價煤炭企業勞動條件的指標,可以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人的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