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並非巧合,當這些陽痿試驗正在歐洲各地進行的時候,壹種完全不同的離婚方式突然出現在英國——給妳的妻子套上吊帶,像動物壹樣帶她去當地市場,像農場動物壹樣大聲稱贊她的美德,包括偶爾列出她的體重,然後公開出價給任何想買她的人。此外,作為壹攬子交易,兒童被投入監獄的情況並不少見...
雖然妳可能會認為這樣的事情壹定發生在非常遙遠的過去,但它實際上是壹種持續到20世紀初的做法。那麽這壹切是怎麽開始的,為什麽會被認為是夫妻離婚的完全合法的方式呢?"
事實證明,沒有人確切知道妻子拍賣是如何開始的。有壹種說法至少可以追溯到1302年,當時壹個男人把自己的妻子賣給了另壹個男人,但是下面的例子直到17年底才出現。最早的壹次發生在1692年,壹個叫約翰·懷特豪斯的人四年後把自己的妻子賣給了壹個叫“布雷斯吉德爾先生”的人。當壹個名叫喬治·富勒的人把他的妻子賣給托馬斯·希斯·莫斯特時,托馬斯後來被罰款並被命令為與他買來的妻子同居而懺悔。雖然各方已就此交易達成壹致,但目前看來這種做法並未被廣泛接受。事實上,
在這方面,這種離婚方法的流行出現在1753的婚姻法通過後,該法除其他外,還要求牧師舉行婚禮,使婚姻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此之前,雖然這當然是壹個普遍的選擇,但在英國,兩個人可以只是同意他們結婚的事實,然後他們就結婚了,沒有正式登記。因此,在沒有任何官方登記的情況下,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沒有向當局抱怨分居,那麽在沒有任何更聰明的官員的情況下,或多或少地取消這種行為並與他人搭訕會更容易。神職人員和其他官員在這壹點上往往不知道兩人目前的婚姻狀況,這或多或少就是全部“如果有人能證明這對夫婦不能合法結婚的正當理由,就讓他們現在談,或者永遠保持和平。”在這壹點上,這並不是結婚儀式中毫無意義的壹部分。當時部長真的是在問有沒有人知道,比如他要結婚的壹兩對可能已經結婚了,或者其他法律上的原因他不應該結婚。關於這壹切的更多信息,請參考我們的文章:如果有人在婚禮上提出異議會怎麽樣?這種做法從何而來?不管怎麽說,1753的婚姻法通過後,妳老婆的拍賣似乎越來越受到平民百姓的歡迎,尤其是那些沒有實際合法分居手段的人。但有趣的是,其實這並不是壹種合法的離婚方式。但正如人們似乎普遍認為的那樣,除了壹些例外,神職人員和政府官員大多暫時對整件事視而不見。
說明了這壹點的兩面性。1818年,阿什伯恩和德比的壹名警長派警察破壞了壹場妻子拍賣會。目睹了這壹事件的雷內·馬丁·皮萊特記錄了這壹事件,並在他的著作《英格蘭觀》中作了描述,他在書中寫道:
關於阿什伯恩的銷售,我要指出,治安法官在得知這壹事件將會發生後,希望阻止它的發生。警察被派去趕走賣家、買家和賣東西的女人。這時候他們應該出現在市場上舉行儀式,但民眾用泥土蓋住警察,用石頭驅散他們。我認識警長,我想知道他對儀式的強烈反對,以及他在儀式上的權利。我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雖然派出警察的真正目的是阻止這壹醜聞的發生,但表面動機是維護和平。稀裏糊塗來到市場的人,往往會擾亂公共秩序。至於出賣自己,我想我沒有權利阻止甚至反對任何阻礙它的障礙,因為這是建立在人民保留的習俗之上的。為此目的,任何法律剝奪他們的習俗都可能是危險的。”
皮萊特接著說,“我不保證決定。我只能註意到,這個臭名昭著的習俗從未中斷過,而且壹直在實行;如果任何壹個縣的治安官在得知有人提議販賣毒品時,試圖通過派遣警察或其他官員到販賣地點來打斷這壹習俗,人民總是會驅散他們,維護他們的權利,就像我在阿什伯恩看到的那樣。
也就是說,壹般來說,從他們談論這種做法的方式來看,新聞界似乎幾乎壹致譴責這種做法。比如7月的泰晤士報,1797指出:“上周五,壹個屠夫讓他的妻子在拉姆酒店附近的史密斯菲爾德市場賣。她脖子上套著吊帶,腰上套著吊帶,把她綁在欄桿上。那時,壹個養豬的農民是壹個快樂的買主。他給了他丈夫三個幾尼和壹個王冠作為他的死肋骨。遺憾的是,這種低級的墮落是無法阻止的。
盡管如此,尤其是在這個時代,婚姻讓兩個人走到壹起更多的是為了實際問題,而不是為了共同的幸福,所以身邊有很多不幸福的夫婦。如果兩個人都是這樣,不如同意他們分開,這需要壹個方法。英國平民,幾乎沒有其他可行的辦法做到這壹點,就發明了它。
這可能會讓妳想知道用什麽理由來證明離婚的確切方法,為什麽人們就是不分裂,忘記當局的想法。至於後壹個問題,人們在群體中這樣做,但這對所有有關的人都有法律風險。
妳看,在這壹點上,妻子在很多方面都或多或少被視為丈夫的財產。正如法官威廉·布萊克·溫斯頓爵士在1753中指出的那樣,“壹個女人的存在……在婚姻期間是中止的,或者至少是鞏固和並入她丈夫的存在……”
丈夫也應該盡自己的責任照顧妻子,不管她欠了什麽債,等等。同樣重要的是,男人有小三並不少見。如果妻子發現自己的行為是壹邊倒的,那麽她可能是和自己真正喜歡的人在壹起,這是當時的社會標準完全不能接受的。這並不能阻止壹個女人。當然,有時候他甚至會徹底離開她老公,和壹個新男人生活在壹起。但這也給新人帶來了壹個問題,因為他實際上只是偷了另壹個人的財產。
所以有壹個雙重問題,就是丈夫仍然有法律義務對妻子所欠的任何債務負責,維持妻子的生活。他也可能因玩忽職守而被起訴,不管他的妻子是否與另壹個男人同居過。至於新的檢察官,他隨時可能受到刑事訴訟,包括可能必須向他的丈夫支付巨額罰款,實質上是竊取他的財產,以及潛在的監禁時間。
因此,英國平民決定將妻子像牲畜壹樣帶到市場上,將她拍賣掉是解決這些問題的合法途徑。畢竟,如果妻子或多或少是財產,為什麽丈夫不能像市場上的豬壹樣賣掉她和他對她的義務?"
雖然妳可能認為沒有女人會認同這壹點,但在記錄的數百個案例中,大多數情況下,妻子似乎很樂意接受。妳看,按照傳統,雖然我老婆技術上沒有選擇這種方式拍賣,但是如果中標人不符合她的意願,她確實有權利拒絕拍賣。這個時候,拍賣似乎會持續到找到合適的買家。比如1824曼徹斯特的壹個案例,報道了“幾次出價後,她(妻子)被擊倒5秒;但是因為不喜歡買家,又被罰了3秒,1誇脫啤酒。”
此外,還有壹些妻子自己買的已知案例。例如,在1822的普利茅斯,壹名婦女為自己支付了3英鎊。雖然在這種情況下,她明明有了壹個和她壹直曖昧的男人,應該買她,但是他沒有出現…哎喲…
關於這壹點,事實證明,在大多數記錄在案的案例中,買家通常在實際拍賣之前很久就被選中了,通常是壹個女人的情人,或者她想和比前夫更多的男人在壹起。而且,既然她有拒絕出售的權利,別人出價也沒有意義。其實有壹種說法,婚後壹方有時會看到賣妻的丈夫帶著新婚夫婦出去喝酒慶祝。因為很多離婚的人很窮,而且求婚者往往是提前選好的,所以
價格通常很低,通常低於5先令,甚至在壹些報道的案件中只有5先令1便士——只是壹個象征性的數字,讓整個事情看起來更正式。比如根據1814二月18的報道,
壹個名叫塞繆爾·沃利斯(Samuel Wallis)的驛站把他的妻子帶到市場,在她的脖子上系上籠頭,然後把她綁在壹根用來放牛的驛站上。她後來被他拍賣了。另壹個帖子,根據他們之前的協議,以壹加侖啤酒和壹先令的價格出現在大量觀眾面前,並買下了他的妻子,她是如此暴露出售。賣家和這個只有19歲的女人結婚6個月。
它並不總是便宜的,然而,有時,當涉及到更富有的人時,有必要提供榮譽。比如1815年7月,史密斯菲爾德付給壹個妻子高達50幾尼和壹匹馬(這是我們個人能找到的最貴的價格之壹)。在她的情況下,她不是像那些不是很有錢的人壹樣,被甩到市場,而是坐長途汽車到達的。後來有消息說,交易完成後,“那位女士和她的新主人、新主人在壹輛漂亮的馬車裏等著他們,然後開走了。好像沒有什麽是他們不想去的。”
也許最著名的案例是壹個富人從另壹個與亨利有關的人那裏買下他最後的妻子,布拉德斯,錢多斯公爵。不清楚他有多少援助,也不清楚具體交易發生在什麽時候,但在17年的30年代的某個時候,公爵去倫敦時,在紐伯裏壹家名叫Pelican的客棧停留過。後來在1870 8月出版的《筆記與問題》壹書中有報道。
晚飯後,客棧院子裏壹片轟動和興奮。有人解釋說:“壹個男人想賣掉他的妻子,他們用吊索把她帶到院子裏。”。“我們去看拍賣會吧,”公爵說。
壹進院子,他就被壹個女人的美麗和耐心迷住了。她耐心地等待擺脫她生病的丈夫,客棧的主人,他自己買了她。
他壹開始沒把她當老婆,因為他老婆還活著。然而,他確實教育了前女仆安妮·威爾斯,並把她作為他的情婦。不久後,當他自己的妻子和安妮的前夫去世後,他在1744娶了安妮。他們的婚姻顯然是幸福的,直到她自己在1759年去世。《紳士》雜誌1832版的壹篇文章總結了這個故事:
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她把全家人聚集在壹起,向他們講述了她的歷史,從中她學到了相信上帝的感人寓意。至於最悲慘的情況,她突然被養成了最有錢的人...
這並不總是壹種完全快樂的折磨。然而,在壹些已知的案例中,當丈夫發現妻子對他不忠時,她被出賣了。後來,她和壹個男人有了曖昧關系,他只是提出要買她,以避免整件事變得對所有涉案的人或涉案的法院都極其不愉快。
有些人認為這可能是為什麽現場的元素對女性來說相當羞辱。也許在這個傳統的早期,有些丈夫的妻子背叛了他們,或者只是讓他們的生活很痛苦,他們抓住機會在離開前打了她最後壹拳。
不僅在全鎮人面前被羞辱成動物,有時還加上了言語侮辱。以約瑟夫·湯姆森為例。據報道,他對她的小小推銷是這樣的:
先生們,我必須告訴妳們,我的妻子瑪麗安·湯姆森,或者叫威廉姆斯,我打算把他賣給出價最高最公平的人。先生們,我和她都想永遠分開。她對我來說只是壹條天生的蛇。我把她當成我的安慰,家人的寵愛,她卻成了我的折磨者,家人的詛咒,夜侵,魔鬼。先生們,當我說,願上帝把我們從煩人的妻子和嬉鬧的女人中拯救出來,我指的是發自內心的真理!避開它們,就像避開瘋狗、咆哮的獅子、手槍、霍亂病菌、埃特納火山或自然界其他任何瘟疫壹樣。既然我已經告訴了妳我妻子的陰暗面和缺點,那我就介紹壹下她的光明面,說明她的資質和善良。她可以看小說,可以看牛;她能笑能哭,就像妳渴了就喝壹杯啤酒。的確,先生們,她讓我想起了詩人對普通女性的評價:“上帝賦予了女性獨特的優雅,讓她們歡笑,哭泣,欺騙人類。”她會做黃油,會罵女仆;她會唱摩爾的旋律,會織褶邊和帽子;她不會調朗姆酒、杜松子酒或威士忌,但從長期的品鑒經驗來看,她是壹個品質很好的評判者。因此,我以50先令的價格向她提供了她所有的完美和不完美。
不完全是有效的促銷,大約壹個小時都沒有人出價,這可能是進壹步羞辱這樣壹個促銷的動機。不管怎樣,他後來降低了價格,最後從壹個叫亨利·米爾斯的人那裏得到了20先令和壹條狗。顯然,米爾斯和他的新妻子分手了。引用湯姆森的話來說,他“脾氣很好”。
每個人都這麽說,任何已知的敘事似乎都是關於夫妻雙方都同意分居並以拍賣作為離婚方式的人,但事實並非總是如此。比如我們在Winlock市場有壹個1830的案例。據悉,該女子的丈夫“變得害羞,試圖退出這個行業,但馬蒂沒有堅持。”好吧,把她的報紙對著厄爾·古德曼的臉說,“放了這個流氓。”。我會被賣掉的。“我想換個口味。”她後來被賣了2先令2便士。
在另壹個案例中,1766,南華克的壹個醉漢決定賣掉他的妻子,但後來後悔了這個決定。當他的妻子拒絕回到他身邊時,他自殺了...更多的是壹個有著美好結局的故事。1790年,壹個來自尼菲爾德的男人在壹家旅館裏,他決定為了半品脫杜松子酒賣掉他的妻子。然而,他後來會後悔失去了她,所以他付出了壹些不為人知的代價來重新得到她,為了完成這件事,她不得不同意這個安排。
另壹方面,似乎有壹些情況下,婦女似乎被拍賣違背她的意願。但是,不管花多少錢,按照傳統,在這些情況下,她總是可以選擇拒絕出售。當然,在某些情況下,如果這意味著回到壹個渴望擺脫她的丈夫身邊,這並不完全是壹個好的選擇。盡管如此,這可能在某種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麽很少有人知道女性似乎對整個事情都不滿意。如果壹個男人沒有被提前安排好,未來可能是不確定的,至少是壹個真正想要她的人,並且比鎮上其他單身漢更願意出價的人(在這些情況下,這是合法拍賣)。
回到這壹切的合法性,至少在公眾眼中,人們似乎認為這件事必須非常公開,有時甚至會在當地報紙上刊登,或者雇傭壹個小鎮推銷員在小鎮上走來走去,宣布拍賣和隨後的拍賣。這確保了周圍的每個人都知道,有關的丈夫不再對他的妻子負責,也不再對她的債務或其他義務負責,並宣布丈夫也同意取消他以前與妻子享有的任何權利,至少在公眾心目中是這樣,並且新的追求者不能因為娶了另壹個男人的妻子而受到刑事起訴。
為了獲得進壹步的法律保護,至少在他們看來,有些人甚至會起草壹份合同,比如1766 10 10月24日的合同:
這是今天仲夏諾頓教區的約翰·帕森斯達成的協議。在薩默塞特,服裝工人和約翰·塔克先生,來自同壹個地方的人,約翰·帕森斯夫婦,賣掉了約翰·塔克的妻子,安·帕森斯和約翰·帕森斯以6英鎊6先令的價格支付給約翰·帕森斯,並把他們轉移到約翰·塔克,約翰·帕森斯被稱為,被稱為安。約翰·帕森斯說:“我已經在上面寫的日期和年份上簽了名作為證據。”。約翰·帕森斯。
證人:威廉·奇弗斯。
雖然這些根本沒有法律約束力,但不管值多少錢,至少有壹個州代表,壹個窮法律專員,逼著老婆賣的案例。在這個案例中,他們強迫壹個亨利·庫克賣掉他的妻子和孩子,以防止艾文哈姆濟貧院不得不收留他的家人。這個女人最終以壹先令的價格被賣掉了。至少,事後婚宴是教區出錢的……所以只有99.9%的人在那人摔倒的時候殘忍地踢了他壹腳。如果妳想了解更多關於濟貧院的噩夢,妳壹定要看我們最喜歡的大腦食物節目播客,我們曾經做過的壹集——窮人孩子的大錘。
無論如何,也有已知的法院案例支持這樣的離婚,盡管它似乎總是由陪審團審理。例如,在1784中,壹位丈夫試圖聲稱他的前妻再次成為自己的妻子,但最終與這對新夫婦站在陪審團壹邊,盡管事實上沒有法律支持這壹立場。
另壹方面,法院反向處理的案件更多。比如1835的壹個女人,被老公拍賣,賣了15。交易金額表明此人可能相當有錢。但前夫去世後,她作為妻子繼續主張他的部分遺產。法院同意了。雖然他的家人反對,但他們指出了之前的拍賣,並表示她已經嫁給了壹個新的丈夫。
現在,妳可以想象,它的字面意思是牽著妳妻子的脖子、腰或胳膊,把她帶到市場,放在拍賣臺上。即使表面上看起來是雙方都想要的,但從外面看起來卻是非常不文明和野蠻的。因此,外國實體,尤其是在法國的,經常嘲笑他們在英國的鄰居。
從這個角度來看,以及對整個事情的普遍厭惡,即使在英國,拍賣妻子的做法也開始成為當局在19世紀中期開始打擊的事情。1869年的治安官指出:“在公共場合買賣妻子顯然是壹種可起訴的罪行...最近,許多出售丈夫的人和購買妻子的人被起訴,他們被判處6個月監禁..."
再比如,1844,壹個拍賣前妻的人,因為復婚受審,因為在國家看來,他還是被認為和前妻結婚了。威廉·亨利·摩爾爵士(Sir willaim henley Moore),壹位看似富有的法官,就這壹事實對他提出了警告,同時非常清楚地解釋了為什麽許多不太富裕的人被迫使用這種方法離婚,即使他們的妻子離開並與另壹個男人交往:
我會告訴妳該怎麽做;.....妳應該指示妳的律師對綁架妳妻子的人提起刑事訴訟。那要花妳壹百英鎊。當妳得到他的主要損害賠償的判決時(雖然實際上可能得不到),妳應該指示妳的代理人在教會法院起訴離婚。那妳就得多花200或者300英鎊。當妳以門薩和索洛的名義離婚時,妳應該在上議院法律顧問的幫助下出庭,以便獲得議會的私人法案,即《溫庫洛婚姻法》,以離婚,這將使妳能夠自由合法地與妳結婚的人結婚,而無需這種批準。這個法案在議會兩院的各個階段都可能遭到反對,妳永遠要花壹千或者壹千兩百英鎊。妳可能會告訴我,在這個世界上,妳從來沒有自己的壹千個屁;但是,囚犯,這沒什麽區別。作為坐在這裏的英國法官,我有責任告訴妳們,在這個國家,沒有法律適用於富人,也沒有法律適用於窮人。妳將被監禁壹天。由於妳從巡回審判開始就被拘留,妳可以自由離開。
最後,感謝大眾不得不采取極端手段,比如幹脆拋棄配偶,非法分居,像動物壹樣拍賣妻子,還有前面提到的陽痿審判,隨著1857婚姻訴訟法的通過,英國的離婚法終於修改了,終於至少允許了壹些普通人可以承受的離婚方式,尤其是在拋棄或者被遺棄的情況下。再加上法院對妻子拍賣的嚴厲打擊,這種做法在19年底或多或少完全消失了,盡管英國還有壹些更知名的案件壹直持續到1926,其中霍勒斯·克萊頓以10從前夫手中買了壹個女人,然後他打電話給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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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真的能訂到其他國家的老婆嗎?那時候,女人可以通過在法庭上做愛來和丈夫離婚。婚禮上有人提出異議是怎麽回事?這種做法從何而來?隊長真的可以合法結婚嗎?“事實還是虛構?”的優點是:
如果有人想知道,雖然只發生了幾個已知的案例,但有些丈夫被賣了。雖然作為整件事的壹部分,丈夫要公開宣布他對妻子不再負有義務,有關的女人要同意嫁給另壹個男人,並有權將她轉讓給他,但從實際角度來看,拍賣丈夫的意義不大。盡管如此,它還是發生了。比如考慮《政治家》雜誌3月報道的案例1814:
周六晚上,壹件相當不尋常的事情被提交給他的貴族,德羅海達的市長。壹個名叫瑪格麗特·柯林斯的女人向她的丈夫抱怨說,她丈夫把她留給了另壹個女人。丈夫在辯護中聲稱妻子非常暴躁,她在治安法官面前的行為充分證明了這壹點;她憤怒地提出以兩便士的價格把他賣給當時的監護人;她以三便士半的價格把他賣了,給了他;交完錢,就被收買了;他的妻子,那個賣家,憤怒地咬了他幾口;雖然他已經幾個月不屬於她了,但他還是留下了壹個可怕的印記(他出示了)買東西的女人被送去作證,確認了所有事實,確認了交易,並聲稱自己壹天比壹天滿意;她不相信有任何法律可以命令他和她分居,因為妻子把自己不滿意的丈夫賣給另壹個願意和他交往的女人的權利,應該和丈夫的權利是平等的,丈夫的出售權是被認可的,尤其是在雙方約定的情況下,比如現在的情況。這種充滿正義感和正義感的辯護讓原告非常惱火,以至於她不顧自己的貴族身份,朝對手的臉上飛去。如果它們不分開,她會用牙齒和指甲把它們弄碎...
同樣值得註意的是,至少有壹部分來到美國的英國殖民者延續了他們當地的傳統,比如《波士頓晚報》3月1736報道:
上周初,這個鎮上發生了壹件相當奇怪而罕見的奇遇。兩個男人約了壹個女人。每個人都聲稱她是他的妻子,但事實上,他們中的壹個人已經放棄了對她的權利。另壹個是15先令。這個貨幣只支付了十先令的壹部分,卻拒絕支付另外五先令,寧願離開那個女人也不願失去他的真心。但碰巧兩位紳士,他們是和平的朋友,慷慨地給了他半個克朗,使他能夠履行他的協議。債主欣然接受,謙恭地向女子敬禮,祝她幸福。我哥哥斯特林也為他的交易感到高興。
19世紀賣妻簡史:傳統流行文化研究,離婚之路,婚姻法1857澳大利亞法案19賣妻簡史,賣妻,賣妻,賣妻,賣妻,英國法律下的長期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