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2020年註冊會計師稅法知識:稅法原理

2020年註冊會計師稅法知識:稅法原理

#註意#簡介把工作當事業,把備考當工作考核,是壹種態度,不用擔心拿不到證。考試網註冊會計師考試頻道。祝大家順利備考!

內容導航

稅法原則

歸屬章節

第壹章稅法概論

知識點稅法原理

稅法原則

稅法原則反映了稅收活動的根本屬性,是稅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礎。稅法原則包括稅法基本原則(四、稅收法定原則為核心)和稅法適用原則(六)。

復習要求這部分內容容易在考試中提出。考生首先要關註稅法原則的兩大分類——基本原則和適用原則,然後了解具體原則在各種原則中的實際體現——明確分類;知道怎麽用。

稅法原則(四個基本、六個適宜):

四項基本原則:稅收法定原則、稅收公平原則、稅收效率原則和稅收實質原則。

六個適用原則:法律優先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新法優於舊法原則、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實體沿襲舊法、程序新原則、程序優於實體原則。

壹、稅法的基本原則

稅法基本原則是指導壹切稅收規範的根本原則,是壹切稅收活動,包括稅收立法、執法和司法都必須遵守的。

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基本原則的核心。(該知識點在2014和2017考過)

1.稅收法定原則

又稱稅收法定主義,是指稅法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必須由法律規定,稅法的各種構成要素必須且只能由法律明確。稅收法定主義貫穿於稅收立法和執法的各個領域,其內容包括稅收要素法定原則和稅收法定原則。

(1)稅收要素法定原則——從立法的角度

(壹)國家對其征收的任何稅,必須由法律具體確定後才能實施;

(二)國家規定的任何稅種的稅目要素的變化,按照有關法律執行;

(3)稅收的各種要素不僅要由法律具體規定,而且要盡可能明確。

(2)稅收法定原則——執法視角

(1)要求立法者在立法過程中明確規定各種稅收征收的法定程序,既能使納稅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節約社會成本,又能尊重和保護納稅義務人的程序性權利,促進其提高納稅意識;

要求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稅收征收過程中,按照稅收程序法和稅收實體法的規定,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充分尊重納稅人的權利。

2.稅收公平原則

壹般認為,稅收公平原則包括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即稅負必須按照納稅人的承受能力進行分配,承受能力相等,稅負相同;承受能力不同,稅負也不同。

稅收公平原則源於法律平等原則。強調“禁止不平等待遇”的法理。

比如在個人所得稅法中,對綜合所得實行累進稅率。收入越高,稅負越重,可以根據能力征稅,體現了稅法基本原則中的稅收公平原則。

3.稅收效率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經濟效率,二是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稅法的制定要有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系統的有效運行,後者要求提高稅收管理的效率。

4.實質性征稅原則

是指是否符合納稅要求要根據客觀事實來確定,納稅人的稅負要根據納稅人的真實承受能力來確定,而不是僅僅考慮相關的表象和形式。

比如,納稅人通過轉讓定價或者其他方式降低計稅依據的,稅務機關有權重新核定計稅依據,防止納稅人避稅、逃稅。這種處理體現了稅法基本原則中的實質課稅原則。

二、稅法適用原則

1.法律優先原則

其基本含義是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立法,可以進壹步推斷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優於稅收行政法規;當低效力稅法與高效力稅法發生沖突時,低效力稅法無效。

2.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新法實施後,人們之前的行為並不適用於新法,而只是遵循舊法。

例如,某納稅人2016年5月前為營業稅納稅人,全面“營改增”後成為增值稅納稅人。企業發現2016年3月有壹筆收入需要補繳,應按稅法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營業稅。

3.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

也稱後法優於前法原則,即新舊法律對同壹事項有不同規定時,新法優於舊法。

4.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

當兩部法律對同壹事項有壹般規定和特別規定時,特別規定的效力高於壹般規定。這壹原則打破了稅法效力層次的限制。特別法地位較低的稅法可能比普通法地位較高的稅法更有效。

比如企業所得稅公益捐贈的限額。

5.實體來自舊的原則,程序來自新的原則。

即實體法不具有溯及力,而程序法在壹定條件下具有壹定的溯及力。

實體法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相同。新法只是從新規定開始的時候開始實施,不溯及既往,是按照過去的舊規定執行的。

程序法2001年5月起實施的稅收征管法規定,企業在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必須向稅務機關申報。根據訴訟法續延原則,無論是20065438年5月之後成立的新企業還是之前成立的老企業繼續經營,無論是20065438年5月之後開立的銀行賬戶還是之前使用的銀行賬戶,都必須向稅務機關申報現有的用於經營的銀行賬戶。這體現了稅法適用原則中實體從舊、程序從新的原則。

6.程序優於實體的原則。

即在發生稅收糾紛時,程序法優於實體法,以保證國家稅權的實現。

比如,納稅人必須繳納爭議稅款,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才能受理納稅人的復議申請,體現了稅法適用原則中程序優於實體的原則。

  • 上一篇:簡易商鋪臨時租賃合同
  • 下一篇:金融詐騙取保候審的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