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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實施細則?

為進壹步規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提高投資效益,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標競爭環境,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89號令發布的《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國家七部委12號發布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

壹.壹般規則:

(1)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是指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經評審的投標價最低(個別費用除外)的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並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2)本辦法壹般適用於技術和性能標準壹般或招標人無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不適合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招標項目,應當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

(三)本辦法規定的招標項目,每個投標人不得超過7個。

(四)招標人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工程預算,並按招標文件規定的附表向招標人公布正式預算價格。

(五)投標人應加強內部管理,做好企業成本測算工作,及時了解市場價格信息動態,建立健全成本核算體系,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同時,應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增強自身市場競爭力,以適應招投標改革的需要。

二、工程正式預算價格確定程序:

(壹)招標人將招標文件、施工圖紙等資料分發給投標人和合格的工程預算編制單位。

(2)投標人如對招標人發出的招標文件和圖紙有任何疑問,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

(3)招標人應以書面形式回答投標人的問題,並將答疑紀要和由有資質單位編制的工程初步預算分發給所有投標人。

(四)投標人查看招標人出具的工程初步預算。如對初步預算有疑問,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調整意見。

(5)招標人和工程預算編制單位對投標人提出的調整意見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結果對初步工程預算進行調整,確定正式工程預算價格。

(六)招標人向投標人宣布項目的正式預算價格。

(七)投標人根據項目正式預算價格,結合企業經營情況和自身發展戰略自主報出項目投標價格。

三。評標程序:(1)初步評估

1、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全面審核,主要審查投標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以及投標報價的合理性是否符合招標文件中的有關規定。

2.列出招標文件中的主要偏差和次要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投標文件未能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或者投標文件中存在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應當判定為無效的情形。

細微偏差是指投標文件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但在某些地方有遺漏或不完整的技術信息和數據,而糾正這些遺漏或不完整不會對其他投標人造成不公平的結果。微小偏差不會影響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2)詳細審查:

1.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對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

2、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進行評審。技術評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商務部分的評審。

3.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低於所有投標報價的平均值5%以上,可能使其投標報價低於其單項成本的,應當重點對其投標報價進行評審,確認是否為無效投標。評標委員會可以根據投標人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事實,確認高於招標人預期價格(壹般低於項目正式預算價格4%)的投標為無效投標。

4.在評標過程中,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評標委員會可以認定其優惠條件或者節約成本措施不合理,並以此作為判定投標價格低於單項成本價的依據。

(1)未承諾報價不低於其成本價;

(2)變更項目正式預算中所列的定額子目和工程量;

(3)所報盈利預算存在重大遺漏或計算錯誤(微小偏差除外);

(4)節約成本措施、優惠條件、內容及理由未詳細列出,或內容不全、不完整、無說服力;

5]有其他重大不合理利潤的。

5.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投標文件進行認真評審,對投標報價進行必要的澄清、分析和比較,寫出詳細的評審意見,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多數意見作為評標委員會的評審結果。

6.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時,經評標委員會確認的最低投標價不低於其單項成本的,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如果評標委員會確認最低投標價低於其單項成本,評標委員會將依次評審下壹個投標人的投標價,直至確定排名靠前的中標候選人。

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時,商務標得分按評標委員會確認的不低於單項成本的最低投標價的最高分計算。與其他投標價格相比,每高出0.5%(含0.5%)扣0.5分,以此類推。

四。其他事項:

(壹)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其目的是通過價格競爭,促使投標人加強管理,降低成本,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盈利部分包括:綜合間接費可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所列項目和費率適當調整;對於固定單價中包含的人工、材料和機械,可適當調整直接費;投標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對非實物措施進行報價。

投標人在投標時不得降低標準收費;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勞動保險和勞動保險統籌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稅收;招標文件中有明確價格的甲供材料項目和獨立費用。

(2)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詳細的盈利說明,並根據招標人公布的正式工程預算中的相應子目編制本單位的盈利預算。本盈利預算是投標人詳細盈利說明的組成部分,在投標時放入招標文件的信封中。

(3)在招投標活動中以串通投標等非法手段謀取中標的單位,將由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違規行為將在有形建築市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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