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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守法的例子

案例1,15歲的初中生莊海,初壹就加入了* * *的團委,被選為班長。他工作認真負責,學習好,先後被評為三好學生和優秀團員。有壹天,我和父母告別後準備回家時,發現壹個初二學生在父母身後做鬼臉。這本來是壹件很小的事情。問壹問,說壹說就能解決問題,但莊海很生氣,認為這是對父母的侮辱。他和幾個同學上去教訓了他壹頓。本以為被教的人不會有事,沒想到卻導致學生招來壹群人報復。為了不甘示弱,又對報復者進行了壹次報復。在雙方的廝打中,莊海掏出隨身攜帶的刀捅了過去,造成壹死壹傷。法院判莊海故意傷害罪。在監獄裏,莊海回頭看著鐵欄和鐵門,感到無限的遺憾。

案例二:受社會高消費影響,某地四名初二學生經常去飯店吃飯,穿名牌,花錢大手大腳,遠遠超出父母的經濟承受能力。他們從電視視頻上看到搶錢很容易,就認為自己很勇敢。他們經常在晚上持刀闖入我們學校的宿舍威脅留學生,索要錢財。他們猖狂的時候,搶了壹個又壹個宿舍。同學們看到他們窗戶惡毒的樣子,也敢說出來。後來,他們在晚自習時強行搜查學生,導致部分學生註意力分散,不敢上學,對學生的身體健康、財產安全和教學秩序造成了危害。他們自己也覺得在學校的時候搶劫同學無所謂。最後當然也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

案例三:某市某職業中學發生學生搶劫、敲詐勒索、盜竊案件。65,438+065,438+0同學上了試用平臺。他們有的窮,但貪圖享受,愛擺闊,錢不夠,就拉幫結派,成了偷搶的“老大”。有的怕被欺負,找靠山,求保護,主動接近惡勢力,效仿抽煙喝酒,閑逛搶劫團夥成員;有的本來好好學習,老老實實,成了團夥搶劫敲詐的對象。當他們被幾個嘴巴打下來的時候,他們聚到了壹起,從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為什麽那麽多學生走上搶劫犯罪的道路?除了自身原因,學校無所作為,不良作風無孔不入,打架鬥毆不斷,以強淩弱,敲詐勒索司空見慣,成為犯罪團夥滋生猖獗的溫床。

案例四:16歲的朱曉和15歲的小李是高三的同學。他們通常稱自己為大惡霸。兩人都經濟困難,都羨慕穿名牌的富家子弟。壹天,壹個低年級學生穿著壹雙耐克鞋,在路上踢了朱曉壹塊石頭。朱曉很生氣,想教訓壹下這個小同學。小李看到壹雙新的耐克鞋,就說換壹雙穿上。那個小同學拒絕了,於是兩個人上去把他按在地上,朱曉踢了他的屁股。小同學只好把鞋子給了朱曉。小同學的父母報了案,朱曉和小李被叫到公安局。經查,朱曉、小李還多次向其他小同學勒索人民幣,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時壹次勒索人民幣17元。後因被害人要求,他們退還至7元,共計人民幣31元,學生家長反映強烈。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條例》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予以處理。

案例5:陳星和單鳳都是在校學生。壹天,陳月丹去壹所中學毆打龔誠,因為龔向另壹名學生勒索錢財。在學校門口,他們碰巧遇到了龔,壹個叫胡某的學生。陳上去就叫。打完電話,胡又要錢。龔只好同意交出70元錢,分給陳和胡。過了不到壹個月,陳就約了丹和王,商量現在中學正交學費可以敲詐或者搶學生的錢。後來,這三個人去了學校附近,遇到了壹個學生。陳上去要錢,被害人不服。陳等人壹起上前推搡並按住被害人的雙手,從其處搶走150元。幾天後,又邀約陳某、胡某、王某等4人,稱張某有錢,找拿錢時遭到拒絕,於是陳某等人踢了張某壹腳,張某被迫交出錢。他們甚至向學生要錢。壹個小學生被給了10元後哭了,他們還給6元。雖然這些學生只有16歲,過去也從未犯過此類罪行,但根據刑法的規定被判處刑罰。

有些話有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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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申請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壹)取得各類工程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建設、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工程建設、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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