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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1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預防雷電災害,減少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本項目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項目部的所有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均應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第三條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理實行“統壹規劃、集中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

1,在項目部的統壹領導下,分工負責,綜合協調,* * *配合做好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2、堅持預防為主,防災救災同時進行,做好災前預警、應急和災後重建工作。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成立防雷減災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丁旻任組長,劉峰、尹玉順任副組長,成員為、、王偉、羅利、、邱德軍、塗代興,負責本項目部防雷減災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

防雷減災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決定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2、決定雷電災害應急救援的重大問題,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和個人* * *配合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制定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加強雷電災害預警系統建設。

第五條防雷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主要職責是:

1,安全員:參與事故調查,協助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2.門衛:負責雷電災害現場的治安工作,做好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工作。

3.倉庫:負責應急物資的落實。

4.通訊員:組織急救隊在事故現場搶救傷員。

5.消防員:負責滅火,參與搶救和轉移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第三章雷電災害監測

第六加強雷電的監測和預試,不完善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落實到位。

第七條項目部接到市氣象局強雷雨天氣預警信息後,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審。如有可能發生雷電災害,應及時部署防範工作。各相關成員慶祝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啟動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的準備工作,以確保預案的實施。

第四章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和應急處置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況之壹時,啟動本預案:

1,市氣象局發布強雷雨預案,確認可能發生雷電事故。

2.項目部領導已確認發生了壹起重特大雷擊事故。

第九條。當項目部領導確認可能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立即召開防雷減災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分析部署;接到預警信息後,各相關部門和員工應迅速做好防禦工作。

第十條領導確認發生雷擊事故後,應當啟動下列應急處理程序。

1,項目部領導應立即向市防雷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並在第壹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在組織自救的同時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2、成立事故處理辦公室,統壹指揮搶險救災事故處理。及時實施滅火、醫療救援、人員疏散、治安、搶修、物資供應等應急對策。參與救援VI部,在組長的統壹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或推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擴大。

第五章救援計劃的終止和報告

第十壹條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終止時,由項目部防雷減災領導小組提出建議,報公司批準。

第十二條雷電災害事故報告。

較大以上雷電災害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向市防雷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壹般雷電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後4小時內上報公司防雷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六章善後處置

第十三條善後工作由組長負責,相關部門做好設備的恢復和維護工作。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2為避免和減少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提高我縣防雷減災水平,推進“平安天臺”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提供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浙江省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

壹、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建設“平安天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戰略部署,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大雷電災害防禦投入,消除雷電事故隱患,提高我縣雷電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在發生嚴重雷電事故時,能夠快速反應,有序施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危害,維護我縣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理

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實行“統壹規劃、歸口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

三、指揮機構和部門職責

(壹)縣人民政府加強對雷電災害防禦和救援工作的領導,成立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由蔡文信副縣長任組長,成員包括氣象、安監、公安、宣傳、財政、建設、經貿、民政、衛生、交通、教育、供電、工商、旅遊、皮棉、消防、文化廣電、質監、通信等單位和鄉鎮(。

(2)指揮機構的職責

雷電災害防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我縣雷電災害防禦日常工作,制定全縣防雷減災救援預案和防雷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報告制度和處理制度。組織實施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救援,督促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

(三)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氣象局:依法編制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雷電災害防禦規劃、雷電災害監測預警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系統並保證正常運行;按規定落實防雷工程措施,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監督檢查全縣建築和社會公共服務系統主體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定期檢測;依法應當對新建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進行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的;發布雷電災害天氣預報,參與雷電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處理。

安監局:將雷電災害防範納入安全管理責任制,作為安全生產考核內容落實;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設施、工程質量等防雷安全活動;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和報告制度;負責雷電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

公安局:負責維護救災期間社會秩序和交通秩序,協調組織群眾安全轉移疏散,負責雷電災區社會治安穩定;依法查處損壞防雷設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加強計算機網絡系統和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場所的防雷安全監管。

建設局:檢查新建建(構)築物防雷裝置設計審批和竣工驗收審批情況,查處建設項目違法建設和違規使用行為;做好本系統雷電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供電局:負責組織遭受雷擊的電力設施的搶修,保障通電工作;做好各類輸電設施和線路的各項防雷措施,確保人民生產生活安全;配合政府關閉不符合防雷安全、存在嚴重雷擊隱患的企業。

消防隊:負責滅火、救援和轉移周圍人員、保護和調查事故現場;研究了雷擊火災事故的特點及其預防措施。

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突擊隊對事故現場的傷員進行救治,並在搶險過程中提供各種醫療救援保障;負責醫院等醫療衛生機構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確保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暢通和災民疏散,及時修復事故現場受損交通設施。

財政局:負責落實公共防雷設施建設經費,依法將雷電災害防禦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增加政府對防雷減災的投入;負責雷電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專項經費,並及時安排救災補助資金。

民政局:負責核實災情,第壹時間向當地政府和上級報告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

質監局:協助氣象部門做好防雷產品準入制度,監督防雷產品質量,依法查處市場上不合格的防雷產品。

經貿局:主要負責直屬企業和主管行業的防雷安全工作;協助氣象部門對商場、市場的防雷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旅遊局:主要負責賓館、飯店等場所的雷電災害防範,協助氣象部門排查安全隱患;做好旅遊景區等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建(構)築物防雷安全管理。

教育局:主要負責監督全縣高校、中小學、幼兒園的防雷安全管理,嚴格按照國家規範落實教育設施(特別是計算機網絡系統)的防雷措施,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加強對師生的防雷安全教育,組織學生積極參與全社會防雷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普及。

文光新局:負責公共娛樂場所和文藝演出場所、文物市場、圖書館、文化館、藝術團體、博物館、影劇院、文物保護等單位的防雷安全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雷電災害防禦的宣傳教育工作。

工商局:負責吊銷嚴重不符合防雷安全條件要求的企業和市場的營業執照;加強流通領域防雷產品的監督管理。

宣傳體系:加強雷電災害的普及,傳播防雷減災的科學意識;負責宣傳報道搶險救災先進事跡和救災工作報道。

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做好或協助做好本系統雷電災害防禦和雷電事故應急救援及善後工作。

各鎮街:建立相應組織,做好轄區內雷電災害防禦和雷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聯絡員,及時報告雷電災害情況,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做好轄區內雷電災害評估和善後工作。

四、雷電災害事故分類

(1)特大雷電災害和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為嚴重雷電災害:

1.壹次雷電災害造成10人以上死亡;

2 .壹次雷電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

(2)重大雷電災害和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為重大雷電災害:

1.壹次雷擊事故造成3-9人死亡;

2.10多人在雷電災害事故中受重傷;

3.壹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54.38+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3)重大雷電災害和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為重大雷電災害:

1.壹次雷擊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壹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3-9人重傷;

3.壹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654.38+0萬元以下。

(4)壹般雷電災害和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為壹般雷電災害:

1.壹次雷擊事故造成1-2人重傷。

2.壹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

動詞 (verb的縮寫)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防禦

氣象部門應當加強對雷電的監測和研究,不斷提高雷電災害的預測預警能力。

雷電災害防禦規劃和實施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雷電災害分析;

(二)雷電災害防禦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三)雷電災害重點防禦區;

(四)雷電災害監測預警工程建設;

(五)雷電災害防禦措施等。

雷電災害預警信號的發布,按照《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試行)》(浙政辦發〔2005〕22號)的規定執行。

雷電季節前,防雷裝置的使用單位或所有者應組織或請專業人員對各種防雷設施進行全面的自查自改,確保符合相關規定。

當有閃電時,特別是當雷雨雲移近天空時,它聞到雷聲或看到閃電。應采取以下預防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壹)斷開電器和電子信息系統的電源和信號輸入輸出。

(2)停止(3)不要接電話或打手機。

(四)不使用水龍頭、花灑等噴淋設備。

(5)關好門窗,不要站在外墻窗戶前,不要觸摸天線、下水管道、金屬門窗、護欄等。

(6)遠離帶電設施、空曠和孤立的建築物、構築物和樹木。

六、雷電災害應急救援

(壹)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國務院、省、市、縣氣象主管機構發布雷暴預警,縣級人民政府確認可能發生重大雷暴事故;

2.縣人民政府確認發生了壹起重大、特大雷擊事故。

(2)應急救援程序

1.事故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或所轄鄉鎮(街道)領導應在第壹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立足自救或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1)雷擊造成人員傷亡、火災、爆炸時,應及時實施滅火、醫療救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治安、搶修、物資供應等應急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2)立即向當地政府和雷電災害防禦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災情;

(3)保護現場,確保通訊設備完好,內外、上下主要信息暢通。

2.雷電災害防禦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大、特大雷電災害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副組長、組長和縣政府報告,並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事故處理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為趕赴現場的黨政壹把手,對搶險救災事故處理實施統壹指揮。

3.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或推諉,並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擴大;

(1)立即組織搶救遇難人員,組織疏散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消除危險;

(2)迅速控制危險源,對危險源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查和監控,確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4.發生特大雷擊事故時,本預案與《天臺縣特大雷擊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實施。雷擊引起的火災事故指火災事故處置措施,爆炸事故指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七、雷電災害事故報告

(1)發生雷電事故時,當事人或發現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當地人民政府和雷電災害防禦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緊急情況下打電話給警察。發生人員傷亡、火災、爆炸時,應保護現場,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2)發生較大規模以上的雷電災害時,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壹小時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後果和采取的措施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雷電災害防禦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政府有關部門。縣防雷辦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縣政府和上壹級防雷辦報告。

(三)壹般雷電事故發生後十日內,事故單位或個人應將雷電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原因、教訓、防範措施、責任分析和處理情況等報告雷電災害防禦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有關重、特大雷電事故的新聞,必須經縣雷電災害防禦領導小組核實,並按有關文件報道。

八。補充條款

(壹)本預案管理單位為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年修訂壹次,必要時適時修訂。

(二)各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並報縣級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3為預防、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保障校園師生生命和校園設備財產安全,杜絕雷電災害造成的傷害事故,保障學校正常工作,制定本預案。

壹、指導思想

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確保我校師生的安全。

二、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機構

為加強雨季雷電災害的防範,加強領導,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特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群組長度:

副組長:

成員:

三。預防措施和措施

1,認真檢查已安裝的防雷設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建築物的防雷設施包括直擊雷(包括側雷)、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的防護。

直擊雷是指直接雷擊建築物地面以上的任何部分,產生電效應、熱效應和機械力。直擊雷的防護設施主要是保護建築物本身不受損害,減少雷擊時巨大雷電流沿建築物泄漏入大地時對建築空間的各種影響;雷電感應是指雷電放電時在附近導體上產生的靜電感應和電磁感應,可能引起金屬部件之間產生火花;雷電波侵入是指雷電對架空線路或金屬管道的作用,可能沿著這些管道侵入房屋,危及人身安全或損壞設備。鑒於以上,註意以下鏈接。

壹、建築物防雷:檢查防雷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完好,建築物本身是否與外部金屬物體連接。

二、室內防雷:關好門窗,遠離墻壁、管道和金屬物體,住在房間中央,不能赤腳接觸地面或地板;關掉所有電器,打有線電話。

三、室外防雷:遠離高樓、山頂、樹木、鐵塔等。,選擇幹燥低矮的地方,雙腳並攏蹲下,不要赤腳觸地;扔掉金屬物品(鑰匙、手機、刀具等。)妳隨身攜帶的;不能接無線電話。

3、開展防雷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師生對防雷安全的認識和防護能力。

四、學校采取的應急措施

1.加強安全防範宣傳教育,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利用專題講座、宣傳欄、班隊課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通過壹日活動、班會等時間段,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範和應急救助教育。

2.暴雨來臨時,學校安全管理員要迅速切斷校園主電源。

3.在戶外活動時,教師應立即組織學生迅速躲進有防雷設施保護的建築物內。

4.發生雷電時,教師要安撫學生情緒,冷靜觀察周圍環境並迅速采取應對措施,使學生雙腿並攏蹲下,頭放在膝蓋上,雙手緊握,不能跪下或躺下。

5、遇有重大問題,在及時處理的同時,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6、認真做好校園電路、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4為預防、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保障校園師生生命和校園設備財產安全,杜絕雷電災害引發的事故,本著“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原則,根據教育部、中國氣象局關於防禦氣象災害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以及陜西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細則和我校實際情況。

壹.組織結構

1,應急領導小組: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檢查校園防雷工作,掌握校園防雷工作動態情況,提出防範對策和措施,切實加強對防雷工作的領導。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機制。成立由校區主要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參加的防雷應急救援小組。發生事故時,下令啟動防雷應急預案,並根據上級指示和現場情況,及時決策、下達指令,組織指揮處置工作。

2.應急工作組

(1)預警信息組

職責:收集整理各類信息,關註氣象分析,及時掌握雷電災害信息,進行分析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雷電事故發生時,及時掌握防雷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並向上級和下級報告信息。

(2)現場處置組

職責:及時調查收集事件發生的原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並向領導小組匯報;疏散人員,清理現場,搶救傷員,盡可能減少損失,迅速控制事態蔓延;根據現場情況及時保護好各種證據。

(3)安全組

職責:負責看守事故現場,疏散人員和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醫療和公安部門進行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4)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確保處置現場車輛和人員的調動以及工具、設備和材料的供應。

二、安全註意事項

1,提高對校園防雷重要性的認識。將防雷工作納入校園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季節特點,積極研究防範措施,落實防雷工作計劃。

2、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師生抵禦雷擊損害的意識和防範能力。各校區要把防雷知識宣傳教育與校園其他安全教育結合起來,多形式、多角度、多層次加強對師生的防雷安全知識教育,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舉辦防雷知識講座,開展防雷知識咨詢,掌握雷電突發情況下的各種防範方法。全面提高師生的法制防雷、科學防雷、主動防雷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各校區要加強校園防雷工作人員的培訓,努力提高校園防雷能力。

3、認真做好防雷安全檢查工作。

(1)按規定安裝防雷設施,制定防雷裝置檢查維護制度,安排具有防雷和電氣知識的人員負責日常檢查維護。雷雨季節前後,應加強檢查,及時排除防雷裝置故障。

(2)自覺接受氣象部門防雷中心的檢測服務,取得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證書。新建建築物應當有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3)定期檢查校園校舍電路和圍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雷擊時校園校舍安全無隱患。

(4)對於校園內的圖書館、教室、機房、實驗室等部門和辦公室,做好定期檢查和防護,特別要註意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做好防雷工作。

(5)建立雷電隱患臺賬,拆除壹切不安全設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第三,應急措施

1.壹旦發生雷擊事故,發現者應立即向校園防雷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撥打110、119急救。發生人員傷亡、火災、爆炸時,應保護現場,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2.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和現場處置組應第壹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或救援:(1)雷電造成人員傷亡、火災、爆炸時,應及時實施滅火、醫療救護、人員疏散等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2)迅速控制危險源,對危險源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查和監控,確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3)立即向區教育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災情;(4)保護現場;(5)確保通訊設備完好,內外、上下主要信息聯系暢通。

3.當被雷電擊倒的人心臟活動和呼吸停止時,應采取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按摩進行搶救,同時盡快撥打120求助。

4.當計算機網絡因雷擊出現故障時,除了檢查在線設備的損壞程度外,還應對不處於工作狀態的網絡設備和計算機進行全面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

5.對於重大雷電事故,校園應在事故發生後盡快向區教育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後果及采取的措施。校園值班電話、校(園)長手機24小時開通,有效發出信息,上報信息。

6、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壹指揮下開展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

四、註意事項

1.事故發生後,要提前考慮救災過程中是否要斷電、斷氣、斷水,避免次生災害。

2、如雷擊損壞建築物,應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安全鑒定和評估。

3、當發生雷擊火災時,啟動相應的消防應急預案。

4.實行問責制。對不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或者在應急過程中不服從命令和安排,造成嚴重後果的,校園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分。因失職、瀆職或管理失控,造成不良影響的事故,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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