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最後,城鄉二元經濟發展結構的發展是社會不公的絆腳石。犧牲農村換取城市的二元經濟體制,是過去20年中國發展的主基調。用遠低於成本的農村生產要素換取了城市工業化的發展,推動了中國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正是這種犧牲農村的發展體制,我們帶來的配件成本開始壹步步顯現。如果“三農”問題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將對我們的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我們的社會能否穩定也是壹個問號。如何避免就是如何解決社會不公1,完善國家政治制度。鑒於各種尋租行為和腐敗對收入分配制度的影響,政府只有通過自身的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職能轉變,從資源配置的各個領域退出,才能從根本上避免行政權力轉化為收入不平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2.消除行業壟斷。針對行政壟斷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政府只有不斷消除對非自然壟斷行業的行政壟斷,引入競爭,積極推進市場化進程,才能打破壟斷利潤,使所有人處於收入分配的同壹起點,完善收入分配制度。3.實現社會發展的平等機會。要想改變機會不平等造成的人們收入的不平等,僅僅依靠沒有得到公平對待的人去呼籲,或者指望機會擁有者主動放棄壹些不平等的機會,都是不現實的。政府必須加大投入,推動各項制度的完善,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機會,這正是政府的職能。4.重視落後地區的經濟發展戰略。(1)首先,落後地區經濟發展體制創新是壹項長期的工作。特別是面對農村經濟,要積極進行農村稅費改革,大幅度降低農村稅費,發展農村經濟,進壹步實現農民增收的目標。同時加大落後地區的公共支出體系,通過補貼和救濟實現“先輸血,後造血”的發展思路。(2)其次,完善落後地區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財政補貼和商業化運作,多元化解決落後地區的基本社會保障。比如農村商業保險從私人產品到公共產品的創新轉型等等。(3)最後,要完善法律制度,保證國家決策的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有效實現,從根本上保證社會公平的可預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