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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對律師的整體評價如何?

我作為壹個宮廷人士來說說吧。

先說壹下自己的心理:羨慕所有律師,吐槽壹些律師,大概率不會選擇成為律師。

先說羨慕。律師的平均收入在當前社會屬於中上階層,靠技術吃飯。律師門檻高,是因為法律考試難,通過率低。拿到法律資格的職業證書,就相當於開啟了他們人生的新篇章。基本上,努力工作的律師客觀上能掙得更多。更重要的是,妳多勞多得。不像我們這些體制內的人,工資、津貼、補貼都是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執行的,只能拿個比較體面的工資。另外,律師相對自由,至少在資深的時候,有選擇委托人的權利,有選擇假期的自由,有選擇生活節奏的資本。這些都是我們羨慕的地方。

再來說說吐槽。但目前壹些律師重視社交,忽視業務,煽動當事人與法庭對抗,誤導當事人。這是我們最受詬病的地方,涉及到律師職業道德的問題。即使律師提供訴訟服務,本質上也是服務行業,但作為依法治國全過程的參與者,律師應該肩負起建立法律公平正義的責任,不應該站在法庭的對立面,而應該引導當事人討論事實,平息矛盾,用法律解決問題。

最後,我有很大概率不會選擇成為律師。第壹,律師需要不斷開拓新的社交圈,有了資源才能獲得人氣,才有案源,這就意味著他們必須花時間拓展與外界的聯系,這與個人性格偏好有很大關系。第二,律師相對來說,至少目前來說,他們的社會地位還配不上他們的高收入,他們也很忙,各種出差,各種調查取證,就是腦力勞動也是體力勞動。

我個人認為,現階段社會對律師的評價是不壹樣的,這與少數律師所體現的社會屬性有關。壹粒老鼠屎壞了壹鍋湯,這是任何行業都會出現的現象。對於樓主來說,做好自己最重要,其次是選擇就業方向。在民商事、刑事、知識產權等不同領域,遇到的人和事是完全不同的。妳越專業,妳的社會評價就會越高。

最後,希望樓主堅守初心,做法治進程的守護者。

總的來說,律師的社會形象是扭曲的。在公權力面前,律師只是裝飾品,必要的時候陳列在桌子上,更多時候被視為麻煩制造者。在公眾面前,律師還停留在吃原告、吃被告的層面,最多只是不得已時的救命稻草。但是律師總是把自己看得很重,時不時發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議。在外人看來,他們更像是閨房怨妻,出不了廳,更上不了臺面。

人的生存權大於債權!無良律師絕不會想到這壹點!當經濟關系影響到壹個人的生存權,顯然是把人逼入絕境。壹旦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人自殺,有人鋌而走險,有人魚死網破。其實法律的精神根本不是壹個冷冰冰的錢字,而是律師只是圍繞壹個錢字迫害陷入困境的人!

說實話,我也是壹個破產的企業家,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妻兒兩地分居,靠國家救濟生活!壹些銀行信用卡和訴訟律師也試圖迫害我,殺死我,但我比當事人反應更迅速,果斷向政府部門求助,及時遏制了我活不下去的苗頭。

我覺得國家層面應該給陷入絕境的債務人壹個生存保障,不要讓訴訟人侵犯生命權!有錢的話,還是懶的那種。沒錢,真的不是懶,是弱!訴訟,醒醒吧!

社會對律師的整體評價如何?筆者接觸過很多律師,和很多律師交過朋友。

在我個人看來,律師和其他職業壹樣,永遠不會因為是律師就變成好人,更不用說不會因為是律師就變成壞人。壹般來說,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左、右、上、中、下四個層次,律師也不例外。換句話說,在律師中,有優秀的,好的,壹般的,差的,黑的。

當然,輿論對律師的評價似乎很低。其實很多都是誤解。

第壹個原因是因為收費。中國人從努力開始,大多喜歡免費,但其實免費不壹定好。只要他們收費,差評就來了。比如我遇到壹個客戶,免費咨詢了十幾個律師,然後咨詢了我十幾個晚上和周末,最後走的時候問我要了壹包打印紙。在他眼裏,收費的律師都是壞人,所以他說大部分律師都是壞人,都想收費。

第二個原因是因為輸贏。中國人自古以來都是能打勝仗的,訴訟也不例外。其實每壹場官司,都是壹方贏,另壹方必然輸。怎麽可能都贏?贏的壹方基本滿意,輸的壹方不從自身找原因,不明白少輸是另壹種贏。它壹直認為出錢的律師是無能的。舉個例子,我遇到壹個當事人交通事故死亡,律師極力爭取勝訴,讓對方要求賠償654.38+0萬+刑事諒解654.38+0.5萬,壹次性賠償80萬結案,出具刑事諒解。結果客戶說,希望30萬就能解決問題,請個律師也要幾萬,還不如不請。

第三個原因是律師本人。有些律師真的很黑。

比如2019,某律師因詐騙罪被淄博市臨淄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300萬元,並責令退還委托人12萬元。經法院查明,該律師接刑事辯護案件,最初簽訂收費合同654.38+0.5萬元,後以被司法機關依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為由,騙取委托人600萬元,以修改犯罪嫌疑人涉嫌挪用資金案涉及的審計報告為由,騙取委托人600萬元。

有些律師擅長炒作。

比如律師在火車上遇到列車員,要求出示身份證,那就更真實了。他要求對方出示法律依據,直到列車員和警察出面,問題才得到解決。這位律師精通法律研究。他以後在銀行存錢,在小區租房,需要市公安局陪同嗎?

我不太了解律師。作為壹個普通人,感覺社會對律師的整體評價應該是低的,感覺自己就是富人的代言人。

我請了濟南郭堯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為我的壹起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案二審收費22000元。他們受理案件前後的態度完全不同,在受理案件前表現出了自信。他們壹旦收到錢,往往微信不接電話,對客戶極不負責。他們沒有發現庭審筆錄和壹審法院視頻的不壹致,直接導致二審敗訴。

更有意思的是,二審結束後,律師讓我趕緊和對方調解。如果我能調解,我為什麽要在妳身上花錢?

並對我說:如果我要再審,讓我繼續交費。我能繼續按妳的水平給妳付錢嗎?風吹走了我的錢嗎?

後來在壹個不是律師的朋友(普通公民)的幫助下,我的案子在發現判決書和庭審筆錄有很多錯誤後,在再審程序中勝訴。

從我的經驗來看,自己打官司總比請壹個不負責任程度低的律師好。

壹天,我坐在出租車上打電話。司機壹聽我是律師,忍不住說:“妳們律師賺錢容易嗎?壞人好人都在找妳的。”

也許在大師看來,律師是壹個令人羨慕卻不被尊重的職業。

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感覺社會對律師行業的整體評價還是比較好的。應該是正面形象。

法治建設需要律師的參與,律師在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方面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律師承擔著法律援助的職能,為很多付不起律師費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辯護全覆蓋,每個村都有法律顧問的工作,律師也發揮著巨大的作用,代替政府履行社會職能。

律師在社會上有好惡。

在政府看來,符合政府的意圖,政府當然喜歡他,比如法律援助的事情,政府喜歡他;當壹件事情不符合政府意誌的時候,政府是不會喜歡他的,比如律師代理行政訴訟。

公安部門對律師也是又愛又恨。律師跟他們合作,他們就喜歡律師。如果他們認為律師反對他們,他們就不喜歡律師。

社會上的人需要的時候喜歡律師,不需要的時候不喜歡律師。但是,有困難的時候,連律師都可以幫忙。

我覺得社會上絕大多數律師都是依法執業的。不可否認,違法亂紀的律師是極少數。每年都有律師被判刑,律師執照被吊銷。

我討厭律師團隊裏的害群之馬。我國正在整頓律師隊伍,情況正在逐步好轉。

目前只能說還不錯。

很多人羨慕律師,但並不尊重律師。

法治社會,律師很重要。沒有律師,很多事情根本無法進行,現代國家需要律師的作用。

如果妳對比壹下歐美律師,妳會發現他們的社會地位很高,法學和醫學的學費最貴,畢業後收入也最高。美國總統要給聯邦法院的法官三分。但在中國,律師只是壹個普通的職業,收入可能會高壹點,但也很有限。中國的律師從未登上過財富榜。

經常看到律師事務所的客戶向律師鞠躬,這是最觸動我的。那壹刻,律師的心其實是軟的。

但是妳看網上,很多人都在攻擊律師。比如我們是訴訟律師,說我們只收錢不做事,說我們吃原告吃被告,等等。我們不聽自己的辯解,也不能叫醒壹個裝睡的人。

可以說,律師的整體社會地位和社會形象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首先,在國家走向法治和權利時代的過程中,在法治和權利時代下,律師無疑占據著決定性的特殊地位,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鄧小平同誌預見性地強調,沒有這個法制就不可能擴大律師隊伍!應該看到,由於少數律師違反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以及其他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國律師的社會地位仍然較低,壹些當事人對律師的總體評價較低。但近年來,隨著法治的推進,律師的執業紀律得到加強,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律師職業的價值越來越被認可,國家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也越來越充分。律師整體社會地位明顯提高,社會整體評價越來越好。這是好事。正如學者所言,“法治社會離不開壹批高素質、負責任的律師。只有理論家和立法者的熱情,沒有高素質的律師團隊的支持,這些美好的想法將難以實現——這就像蓋房子壹樣。如果只有設計師而沒有建築師,那麽所謂的高樓永遠都是紙上的空中樓閣。”如果我們沒有優秀的律師,更不用說權利時代的到來和法治國家的實現會怎樣?因此,重視律師獨特而重要的作用,大力支持律師工作,進壹步提高律師素質和政治社會地位,完善律師法律制度,就顯得迫切而又極其重要。

法治和權利的時代是美好的。我們可以斷言,在走向法治和時代的過程中,律師因為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必將成為追求美、展示美、傳播美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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