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村土地承包地如何劃分
壹是明確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立”原則。所謂“三權分置”,就是將原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拆分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與土地集體所有權共同構成農村土地的所有權組合。“三權分置”解放了經營權,把不願意或者沒有能力從事農業經營的農民從土地中解放出來,讓這部分土地重新煥發了價值。
二是耕地承包期滿後,再延續30年,確保農村土地在承包關系上的穩定和長期穩定。對於自主經營的農民來說,更長的承包期可以更放心地增加土地的投入,無論是農田水利建設還是設施大棚建設的投入,都會提高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對於已經流轉或者準備流轉土地的農民來說,相當於直接加租30年。另外,如果要用土地經營權貸款,土地承包期的延長也會大大提高土地的價值和銀行信貸額度。
三是調整承包農田草地必須經23名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關於農民關心的“撥地”“調地”問題,這次修改明確堅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不得幹擾再分配的原則。確需調整承包耕地、草原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二、農村土地承包方如何分配補償款?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農村土地以家庭承包形式承包經營權,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本質特征是以本集體經濟組織部門的農戶家庭為單位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所以這種形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只能屬於農民家庭,而不能屬於某個家庭成員。農民是承包土地的主體。既然農村土地的承包主體是“戶”而不是單個“人”,那麽,把“農民”依據法律和合同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作為登記在冊人員在訂立合同時的認識,是錯誤的。
無論是當時納入土地分配的成員,還是後來新增的家庭成員,只要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都平等享有承包經營權。“增人不增地”並不意味著新增人口沒有土地,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毫無疑問地肯定,農民中新增人口與土地承包時的原有人口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減人不減地”是指承包期內農民人口減少,剩余人口仍享有已承包到戶土地的承包權。發包方不得因農民人口減少而收回承包到戶的土地。
現在土地拆遷補償,該補償應該作為家庭的財產。如果需要認定特定的人,應當按照該戶現有人口平均分攤。
三、處理家庭承包糾紛的方法有哪些?
第五條合同中關於承包地收回和調整的約定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應當認定該約定無效。
第六條因發包方違法收回、調整承包地,或因承包方收回、拋荒承包地而發生的糾紛,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發包方未將承包地單獨發包,承包方請求返還承包地的,應予支持;
(二)發包方將承包地轉包給第三人,承包方以發包方、第三人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承包地無效、返還承包地並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承包人放棄耕種或荒地的,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前款第(二)項第三人請求受益人對其在承包土地上的合理投資給予補償的,應予支持。
第七條合同約定或者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承包期短於《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期限,承包方請求延續的,應予支持。
第八條承包方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條規定,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或者對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發包方請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九條發包方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收回承包地前,承包方已經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或者租賃的形式轉讓給第三方,轉讓期限未滿的。因征收轉讓價款發生的糾紛,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承包人已壹次性收取轉讓價款,發包人請求承包人返還剩余轉讓期限的轉讓價款的,應予支持;
(二)轉讓價款分期支付,發包人請求第三人按照轉讓合同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的,應予支持。
第十條承包方返還承包地不符合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程序的,不視為自願返還。
第十壹條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流轉價格、流轉期限等主要內容相同的條件下主張優先權的,應當予以支持。下列情況除外:
(壹)未在書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內要求優先權的;
(二)未經書面公示,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在開始使用承包地後兩個月內未提出優先請求權的。
第十二條發包方強迫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第三方,承包方請求確認與第三方簽訂的流轉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發包方依法阻止承包方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方請求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擅自轉讓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是,雇主不能給出不同意或延遲聲明的理由。
第十四條承包方依法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方僅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未報備案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第十五條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或者清償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當事人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十六條因承包人不收取轉讓價款或者向對方支付費用的約定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達成壹致,履行仍顯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變更的客觀情況,遵循公平原則處理。
第十七條當事人對轉包、出租土地的轉讓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參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辦理。除當事人或者林地承包經營者另有約定外,承包地應當在農作物收獲期結束後或者下壹個耕作期開始前返還。
對方當事人請求承包方對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投入給予相應補償的,應予支持。
第十八條發包方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擅自截留、扣壓承包收益或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承包方請求返還的,應予支持。
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個人主張抵銷的,不予支持。
以上為大家介紹了農村土地承包地如何分割的相關內容。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農村土地承包是可以按人口來承包的,就是把所有承包土地的面積按照總人口來平均,然後按照每戶人口來確定承包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