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可以在自動駕駛汽車上看電視。
日前,英國通過了壹項修改交通法規的計劃,英國司機可以在自動駕駛過程中通過汽車內置屏幕觀看電視和電影。如果車輛在自動駕駛過程中發生事故,將由保險公司而非個人承擔責任。假設駕駛員停留在壹條車道上,車速小於60 km/h,駕駛員必須做好準備,在必要時收回對車輛的控制權。當汽車處於自動駕駛模式時,保險公司會對事故負責,司機不負責。但是使用手機仍然是非法的。
事實上,我們對英國會通過這項修正案有壹定的期望。今年1月,英國法律監管機構提出,自動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內駕駛員和乘客無需承擔任何責任,責任方為自動駕駛技術研發企業或車企,由他們承擔交通事故的法律責任。法律監管機構認為,如果自動駕駛汽車存在自身技術失誤導致交通事故,車主應該受到法律保護,這也包括超速、闖紅燈等違法行為。
這樣的提議有利於提升公眾對自動駕駛汽車的接受度。該提案的重點是確保安全和問責制,同時鼓勵創新和發展。這對自動駕駛的落地非常重要,明確責任,讓車企和消費者明確各自的責任。這次是允許在自動駕駛過程中看汽車的電視和電影。如果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的規定會進壹步提升公眾對自動駕駛的接受度,但也會給車企和保險公司帶來新的挑戰。在壹定的風險和巨額賠償的可能性下,可能會讓保險公司強制車企禁用此類功能。目前,英國的道路上沒有經過批準的自動駕駛車輛。這些措施是政府為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的早期部署而采取的臨時措施。雖然有法律法規,但是如果車企在這種情況下掐滅問題的可能性,那將是對車主權利的壹種損害。這樣的法律可能會使汽車公司逐漸傾向於保守以規避風險。
歐洲國家對汽車的壹系列政策法規壹般都會對整個汽車市場產生影響,所以他們的政策也是有導向的。2020年,歐盟政府投票修訂《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1968),建議增加自動駕駛汽車事故責任劃分。據歐盟交通專員預測,到2030年,歐盟將全面實現真正的自動駕駛社會,而已經脫歐的英國步伐似乎要慢壹些。德國的自動駕駛車輛已經上路,英國還在進行前期立法工作。
奔馳:在德國,L3事故我負責。
德國作為汽車的發源地,自動駕駛的試點實施也走在前列。去年5月,德國聯邦議院通過了自動駕駛法草案。該法律草案於7月生效。根據這部法律,從2022年開始,德國將允許自動駕駛汽車(L4級)在公共道路上的指定區域行駛。德國也因此成為世界上第壹個允許無人車參與日常交通並在全國範圍內應用的國家。但需要註意的是,並不是我們理解的L4乘用車,而是以下車輛:
在德國,距離我們經常看到的L4級車輛上路還有壹段時間,但奔馳的L3級自動駕駛車輛已經被允許在德國上路行駛,並在預定的道路路線上以低於40英裏/小時(約64公裏/小時)的速度行駛。在這個速度下,自動駕駛技術將完全控制汽車的速度、轉向和制動。我打消了大家在德國的無限速高速公路上以200-300公裏的時速自動駕駛的想法。
至於責任的劃分,奔馳在今年3月23日表示,當配備Drive Pilot的奔馳汽車的駕駛員開啟車輛的高級駕駛輔助系統時,奔馳將對汽車的運行承擔法律責任。這意味著只要Drive Pilot處於主動狀態的車發生車禍,奔馳就要承擔相關責任。
奔馳可以站出來制止責任,遵循德國2017通過的《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根據“黑匣子”數據記錄,在手動駕駛階段發生事故,由駕駛員承擔責任;如果發生在系統運行階段,或者因系統故障造成事故,由汽車生產企業承擔責任。
同時,為了符合上述規定,奔馳也給出了補充條款:駕駛Drive Pilot後,駕駛員可以不用看前方路況,甚至可以玩手機、看電影。但限制性條件規定,當輔助駕駛員察覺到異常時,會提示駕駛員接管。如果司機不接手,後果由司機承擔。也就是說,雖然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後駕駛員可以稍微放松壹點,但還是要隨時接管車輛,否則責任還是要由駕駛員承擔。只有當系統在接管時沒有提醒司機發生事故,奔馳才能承擔責任。
在現階段,這樣的補充條款是必要的。之前看了那麽多文章的朋友應該也很清楚,雖然方案那麽多,硬件配置也挺多,但還是不可能做到萬無壹失。人機駕駛是這個階段的主基調。只有到了L4到L5階段,方向盤駕駛位取消,去掉了人類參與駕駛的成分,車企或者保險公司才會無條件擔保其責任。
美國各州的自動駕駛法律各不相同。
被稱為人類文明“燈塔”的美國,在自動駕駛領域,就像美國各州對刑事犯罪的法定量刑標準差異很大壹樣,各州在自動駕駛領域的法律也大相徑庭:有的州允許真正的無人駕駛在開放道路上行駛;壹些州要求超過500萬美元的保險;有些州要求自動駕駛車輛發生事故,車輛自己報警;在壹些州,自動駕駛車輛不再受普通車輛法律的約束。如果總結壹下,還是有壹定的參考意義的,但是各州的法律不壹樣,沒有統壹性,執行起來會充滿弊端。
對我國來說:西學東漸是壹個計劃。
中國作為自動駕駛領域起步早、投入大、技術數據紮實的國家,經過多年的路測和技術驗證,高度自主的頭部企業技術成熟度明顯提升,正處於商業化探索階段。目前在我國自動駕駛領域,相關法律法規主要由駕駛員管理,自動駕駛技術的壹些發展已經走在了立法的前面。
雖然2021年3月,公安部發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明確了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道路測試和通行的相關要求,以及違章和事故責任分擔的規定。
具有自動駕駛功能和手動直接運行模式的汽車進行道路測試或者在道路上通行時,應當實時記錄行駛數據;駕駛員應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和周圍環境,並做好隨時接管車輛的準備。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的,應當依法認定駕駛人和自動駕駛系統開發單位的責任,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確定損害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我們目前遵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是傳統機動車階段的法律支撐。自動駕駛和傳統機動車最大的區別在於汽車是由人主導還是由機器主導。現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都是基於人類駕駛員的駕駛行為和駕駛過錯。自動駕駛取代人工駕駛後,現有的責任劃分需要進壹步細化。
我們不妨借鑒已有立法的國家的自動駕駛相關法律法規,提前做好鋪墊,提前為科技發展和交通規劃指明方向,劃清界限。這是目前的壹個重點,特別是對於自動駕駛事故的責任劃清界限。在現行交通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增加了智能駕駛汽車受系統控制時認定交通事故的相關法律規定,明確智能系統的責任由生產者(車企或軟件開發商)承擔。同時將智能駕駛汽車的產品責任險加入強制保險範圍,解決目前責任劃分不清的問題,保證技術發展與社會利益的結合。
面對中國復雜的交通環境,自動駕駛和其他領域的法律法規鋪開的方式壹樣,都是壹個從小規模試點到大規模的過程。我們不妨從壹些省市或者壹些自動駕駛測試地區的新法規開始試點,就像進行自動駕駛測試壹樣。隨著自動駕駛範圍的擴大,法律法規的適用範圍也隨之擴大,最終實現整體效果的最大化。
目前,中國的自動駕駛事故壹般發生在L2級別的輔助駕駛階段,這是人機駕駛的初級階段。在這個階段,需要更新更詳細的法律法規。隨著黑匣子和雲數據技術的普及,在該領域率先劃分事故責任是壹個很好的起點。在這個領域裏,人和機器還是分離的,需求與日俱增,需要法律法規來約束。
今年兩會上,自動駕駛立法話題不斷。可見這壹方面對於企業和流量參與者來說都是非常迫切的問題。法律要有前瞻性,當務之急是細化現行法律規定,讓自動駕駛領域的問題有法可依。自動駕駛+電動化,繼續雙劍合璧,讓中國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繼續保持第壹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