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公安工作的群眾路線是指公安工作壹切為了群眾、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路線。是公安工作中服務群眾、保護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依靠群眾的理論、原則、制度和方法的總稱。群眾工作有以下五個特點:1。工作對象的普遍性。2.工作內容的復雜性。3.工作時間的隨機性。4.工作方法的多樣性。5.雙向工作結果。意義:人民群眾是公安工作最廣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信息來源,是對各種違法犯罪現象施加壓力的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時的力量。人民群眾在應對各種犯罪和治安問題上的智慧和力量,是公安工作取之不盡的社會資源。長期的公安實踐證明,群眾工作的質量直接影響公安工作的效率和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公安工作在貫徹群眾路線中遇到了新情況、新變化、新問題,削弱了群眾基礎,影響和制約了公安工作的長遠發展。因此,夯實群眾基礎,提高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建立適應公安工作需要、符合時代特征的“警察熱愛人民、人民擁護警察、警察服務人民、人民幫助警察”的新型警民關系,對公安工作的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公安機關堅持群眾路線實踐的意義主要有三個方面:壹是增進群眾對公安機關及其幹警的了解。只有深入群眾,與群眾保持密切聯系,多與群眾見面,多與群眾溝通,才能讓群眾認識和了解公安機關的地位、性質和作用,了解公安民警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所付出的巨大代價和犧牲,他們的功過、酸甜苦辣,才能展現在群眾面前。第二,我們可以得到人民的大力支持。這種支持對公安工作的成敗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人民群眾接觸現實、了解現實,具有無限的智慧和主動性,是公安工作的力量源泉。實踐證明,沒有群眾的積極參與,“人民民主專政”就會成為壹句空話。三是能有效提高公安工作質量和幹警素質。在群眾的監督下,公安工作可以少走彎路,少犯錯誤,既規範又有活力。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是我國公安機關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長期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立警為公、執法為民,不斷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滿足群眾之所需,為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贏得了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評。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歷史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明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遇到了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提出了許多新期待、新要求。新形勢新任務對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要求我們人民警察切實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使命,必須繼承和發揚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專業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新途徑。第二,公安群眾工作的理論和實踐基礎。人民群眾也是警察工作最廣泛、最直接、最敏感、最基層的信息來源,是對各種違法犯罪現象施加壓力的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時的力量。人民群眾在處理各種犯罪和治安問題上的智慧和力量是警察工作取之不盡的社會資源。(1)群眾觀點是我們黨的基本政治觀點,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根本工作路線,群眾工作是我們黨的重要基礎工作,群眾利益是我們黨的根本立場和唯壹宗旨。胡錦濤總書記明確要求,公安機關要切實提高維護國家安全、駕馭社會治安、處置突發事件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這“四個能力”涵蓋了整個公安工作,是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黨和人民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提出的總要求。這“四種能力”的提高,離不開廣大群眾的支持。(2)人民警察的性質、職責和權力體現在群眾工作中。人民警察的職責和權力是相輔相成的,有權力就有責任。在現代社會,權力和責任是統壹的。職責是權力使用的最基本要求,是權力使用者存在的基礎。如果權力得不到約束,就會對人民造成損害。權力和義務是壹個行為的兩個方面,它們是統壹的。放棄職權,不依法行使職權,就是不履行義務或失職,將被追究法律責任。職責沒有權力就會失去支點,權力沒有職責就會變味。處理好職責與權力的關系,第壹,要強化職責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人民警察履行職責的最高體現。人民警察所做的壹切工作都是對人民負責,為人民服務。這也是人民警察職責的體現。二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法律已經成為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和公務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要求對公務員依法行政。牢固樹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工作作風,對違法違規行為繩之以法、絕不姑息。三是秉公用權。權力是法律和人民賦予的。這種權力只能為人民服務。第四,警察要有過硬的政治素質、法律素質和文化素質,廣泛閱讀,擴大知識面。三、當前群眾工作的特點做群眾工作實際上是在為群眾做思想工作。我們黨形成了許多好的傳統,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創造了壹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對當前和今後的群眾工作仍有很大的指導和借鑒意義。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壹步深入,出現了新的情況和問題,利益關系更加復雜,社會矛盾逐步增多,群眾思想工作出現了新的特點。(壹)、群眾的多樣化。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制的完善,形成了多元化的群眾主體,既有工人,也有管理者;既有全民職工,也有企事業單位職工;既有在校學生,也有社會青年;有青年工人,有退休的老工人,有家屬子女,還有大量的農民工。(2)群眾工作的復雜性和交織性。新時期群眾思想工作主要圍繞經濟問題,以經濟利益為中心。人民在政治、思想、經濟、文化生活中的矛盾和糾紛相互交織,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突出和復雜。增加了公安機關做群眾工作的難度。(3)意識形態上的對立。警民關系應該是魚水關系,應該是思想壹致,感情和諧。但由於有的民警對群眾感情不深,很少深入實際和基層,不願意做群眾工作;有些人不了解群眾的心理、群眾的意願、群眾的語言,工作方法簡單,態度生硬,作風粗暴,做不了群眾工作,導致警民之間產生難以逾越的思想鴻溝,產生對抗思想。(4)群眾工作的艱巨性。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民主法制建設的加強,群眾思想工作主體的文化水平提高了,法律意識和民主意識增強了,但道德素質沒有提高,反而下降了。有些人懂得用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卻往往不習慣用道德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言行。(5)群眾工作方法的滯後。群眾思想工作方法是壹門藝術,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驗的積累而不斷完善的。但是,目前群眾思想工作的現有方法還遠遠不夠,壹些好的方法還沒有很好地總結和采用。有些警察至今沒有改變簡單粗暴的工作方法,有時還強行命令,教人罵人,脅迫人。這些過時的工作方法已經不能適應新時期做群眾思想工作的要求,還可能引發新的矛盾,挑起事端,形成對抗,甚至把自己推上被告席。第四,提高民警群眾工作能力的實用方法。群眾工作的新特點表明,學習和做好群眾思想工作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近年來,社會矛盾越來越多,處理起來越來越困難。因群眾思想工作不到位引發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上訪事件不斷。實踐表明,做好新時期群眾工作,了解群眾是前提,取信於民是基礎,科學方法是保證。警察掌握有效的工作方法尤為重要。思想工作方法的對錯,決定了群眾思想工作效果的好壞。比如同樣的事情,處理得當,就會很容易甚至事半功倍;如果方法不正確,不僅會影響工作效果,甚至會好心辦壞事,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可見,掌握正確的方法是做好群眾工作最重要的環節。(1)“不辯”與實事求是的思維方法。爭論與否,不是主觀思維範圍內可以解決的問題,而是要“用事實說話”。警察處理治安糾紛時,當事人可以就處理方法和意見進行辯論,不要就已經查明的事實進行辯論。這樣既能及時處理問題,也便於解決矛盾。(3)聽取群眾意見。很多時候,只有雙方都堅持己見,不肯讓步,才會發生糾紛。我們的警察在處理此類案件時要善於分析是非,找出雙方爭議的焦點和當事人的過錯、缺點和不足。在辦理過程中,警察要堂堂正正,善於“聽”和“看清楚”。明朝大將戚繼光說:“做官不難,難在聽言;聽不難,看清楚難。”人不可能是無所不知的人。人的思想和別人不壹樣,思維方式當然不壹樣。所以當當事人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或者反駁意見的時候,我們警察不要壹副居高臨下的樣子。我們不妨聽聽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用合理的觀點來解釋,爭議自然可以通過傾聽來解決。(4)以誠感人“誠”是壹個人的人格表現,是壹種激勵他人的魅力。有真誠的人說老實話,做老老實實的事,沒什麽好隱瞞的,也沒什麽好隱瞞的。他們心中的真誠總會說服別人,因為真正的真誠可以消除隔閡,促進人際關系向和諧的方向發展。俗話說“真誠使石頭開”,也就是說“真誠”的力量可以貫穿石頭,何況人心。當群眾遇到危險,找到警察時,我們警察要用“真誠”去幫助他們,解除他們心中的疑慮,讓他們感受到警察是有愛心的貼心人。從而堅定我們的信心,堅持我們警察的壹貫立場,更加努力地創造壹個和平與和諧的環境。(5)剛柔相濟的方法。就是堅持教育和懲罰相結合。所謂軟,就是說服教育群眾,耐心細致地做思想政治工作。所謂剛性,就是對壹些不講道理、落後的人違法亂紀采取相應的強硬措施。應該肯定,我們絕大多數人是好的,是比較好的。他們大多數擁護黨的領導,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但也有極少數人不是不知道黨的政策,而是知道該怎麽做,不自覺履行義務,反而極力抵制,刁難他們。對於這樣的人和事,首先要做好思想工作,盡量用說服教育的方式解決問題,達到“剛柔並濟”的目的。但是,不能完全靠說服教育。說服教育不是萬能的。對拒不改變教育、拒不履行應盡義務,甚至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少數人,要敢於與之對抗,進行必要的處理,給予應有的懲罰。(六)“善治”法則善治是使公眾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善治的本質特征是政府和公民合作管理公共生活。即可以公開陳述理由,基於事實逐案協商。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陽光調解。我們正在處理交通事故造成的輕傷案件。要充分體現公平正義、溝通團結的理念,給當事人更多的協商空間,只用少量的法律強制來促進雙方矛盾的解決。比如:(1)群眾遇到報案:壹般來說,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尊嚴,首先想到的是公安機關。他壹直認為公安局是講道理講道理的地方,是支持好人的地方,不管妳是不是在職。這種情況下,妳首先要熱情接待,不管是不是妳的事。倒壹杯水,請對方坐下,問為什麽。如果是妳負責的範圍內,壹定要詳細詢問,並做好記錄。不歸妳管,就不要拒絕接待或者推脫。耐心聽對方陳述,然後告訴他怎麽做。如果方便的話,親自帶領他去找負責的同事,壹定會讓對方對妳的感激加倍。(2)群眾因誤會起哄、圍攻、毆打警察,可能妳和妳的同事壹定程度上都遇到過這種情況。當我們履行職責時,有些人總是態度強硬。人越噓,妳越堅持;越是有人想圍攻,妳卻不得不去應付;群眾敢打我,我就敢打妳。事實上,這種處理問題的方式並不十分明智。壹般情況下,群眾起哄、圍攻、毆打警察有幾個原因:壹是警察沒有做好解釋工作,群眾不理解、誤解;二是問題處理結果被認為不公平,群眾不滿意;三是警察自身行為不端,態度生硬,言語難聽,群眾反感;第四,有人故意煽動不明真相的人;第五,地方保護主義或者家族保護主義。明白了以上五個原因,就不太難處理了。如果有人在妳履行職責時故意挑釁或詰問不明真相的人,妳壹定要頭腦清醒,克制自己的感情。要講明情況,宣傳法律,以情動人,因勢利導,贏得群眾的同情和支持。必要時,可在圍觀群眾散去後處理。實踐證明,這種瞬間冷處理的方法在很多情況下是壹種優越的策略;當人被圍攻時,處理起來比以前的情況要困難得多。除了保持冷靜,還要反思自己的工作方法是否有失偏頗,態度是否生硬,訓斥是否導致矛盾激化。如果屬於以上錯誤,要勇於承認,主動向群眾道歉,爭取理解。只要妳心平氣和,以理服人,動之以情,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被群眾毆打的情況多發生在以下兩種情況:壹是警察本身語言粗暴,態度傲慢,激怒了群眾;第二,地方保護主義和親友保護主義。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壹方面對群眾的激動表示同情和理解,另壹方面明確法律的嚴肅性和毆打警察的法律責任。如果對方不顧再三勸說,繼續毆打警察,此時妳要做的就是保護好自己的武器;第二,不要還手;第三,必要時鳴槍警告;四、及時向外圍同事匯報,請求解圍。需要註意的是,壹些地方公安機關在處理群眾圍攻、毆打警察事件時,采取了安撫的態度,事後對主要責任人不予處理,無形中助長了不良作風,傷害了民警的感情。這是不能接受的,但卻是現在大部分地區公安機關領導最常用的方法。(3)當妳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如果妳被國家官員和軍警人員違法亂紀,妳應該冷靜地批評教育:“妳是黨的幹部,是國家官員,妳應該自覺地遵守法律。現在,妳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希望妳能自我批評,寫檢查,接受處分。”(4)辦案中,人說情送禮,不該拿的不拿,不該拿的不拿,想拿就拿,收了就收,陷入“國家安全,公安部門壹半”的陷阱。基層基礎工作是整個公安工作的基礎,群眾工作是基礎的基礎。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是專門機關和群眾相結合。公安機關既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機關,也是群眾工作機關。我們人民警察必須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堅定不移地依靠群眾,堅持不懈地加強群眾工作,不斷深化與人民群眾的友誼,努力構建和諧警民關系,進壹步提高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永遠做人民的貼心人。群眾路線是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線,堅持專項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是公安工作的優良傳統。當前,基層公安機關“群眾工作難做”的現象比較突出,嚴重制約了公安工作的發展。如何提高基層公安民警的群眾工作能力,聚焦群眾工作,已成為新時期新形勢下公安機關面臨的壹個迫切問題。壹年來,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統壹部署,我院開展了公安民警“大走訪”活動。全體幹警深入基層、現實、群眾,走進農村、社區、企業、家庭,送平安、送法律、送溫暖,聽民聲、訪民情、察民情、排民憂、解民難,受到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歡迎和好評。實踐證明,愛民“大走訪”實踐增進了公安民警與人民群眾的感情,拉近了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距離,建立健全了訪民長效機制,有效提高了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帶來了許多深刻啟示。主要方法如下:1。明白什麽是群眾工作,也叫群眾路線,就是堅持壹切為了群眾、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路線。公安機關的群眾工作是黨和政府的群眾路線在公安工作中的體現。走群眾路線是我國公安工作最明顯的特點和優勢。二、公安機關做群眾工作主要包括七個方面:壹是研究群眾。我們幹警深入轄區和下管段,了解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收集群眾意願,掌握這些第壹手資料,不斷研究改進工作。這就是研究群眾。二是保護群眾。我們打擊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支持人民。這是為了保護人民。三是爭取群眾。通過宣傳公安工作,宣傳公安機關的好人好事,讓群眾理解和支持公安。這是為了爭取群眾。四是幫助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根本宗旨。有困難的時候報警是我們的信任和依靠。我們必須盡力幫助他們解決問題。五是組織群眾。“警力是有限的,人民的力量是無窮的。”如何發動群眾,組織群眾支持和參與公安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內容。六是教育群眾。現階段,雖然公民法制教育廣泛開展,但人民的法律意識仍然不強。我們公安民警作為執法主體之壹,應該結合日常工作,承擔起對群眾進行法制教育的義務。七是研究做群眾工作的方法。群眾工作是壹門藝術,要講究方法。我們要做好群眾工作,首先要研究和學習做好群眾工作的方法。三、做群眾工作的方法我覺得要註意以下幾點:第壹,要帶著“真情實感”去做。思想上要尊重群眾,感情上要貼近群眾,對群眾要有真摯的感情。人民警察來自人民,對待人民群眾的感情問題是我們做好壹切工作的前提。只有在思想上與人民融為壹體,才能真正以人民的利益為出發點來思考問題,做事情。公安民警對群眾充滿感情,會時刻把群眾的安危考慮在內,盡最大努力解決他們的困難。幫助群眾不能有個人目的。二是用“正義”去做。首先要文明公正執法。執法不公、不作為、不文明的問題,是當前群眾反映最大、最多的問題。群眾深惡痛絕,公安機關的形象和威信受到嚴重損害。要取信於民,贏得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就必須遵紀守法,嚴格執法,糾正違法,清正廉潔,秉公辦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是公安機關做群眾工作的第壹要務。三是用“知識”去做。群眾工作是壹門科學,也是壹門藝術,它的對象範圍極其廣泛和復雜,要求民警不僅要懂方針、政策、法律和業務,還要懂人情世故,綜合素質強,知識面廣。所以做好群眾工作,首先要加強學習,豐富知識積累,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只有讓群眾覺得妳比他優秀,比他有“見識”,他們才會全心全意聽妳的。四是用“腳”來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最基本的群眾工作方法,這就要求每個人都要兩腳張開,“知萬家情”,深入群眾。只有平時“走千家萬戶,訪千家萬戶”,才能做到信息精神、信息準確,有效服務於現實鬥爭。如果警察平時不見人,不理群眾,只有有事求才上門,群眾就會對警察產生隔閡和戒備,以為警察來了就不好了,不配合甚至回避,我們的工作就難以開展。五是用“和平”來做。當我們做群眾工作時,我們應該註重和諧與和平。群眾有樸素的感情和安居樂業的美好願望,但只有在專門機構的組織下,才能匯聚起巨大的能量。因此,要圍繞“事件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目標,用壹切可行的方法動員和組織群眾參與社會治安,使有限的警力在無限的民力中得到延伸,群眾的平安需求得到滿足,實現公安工作與群眾工作的雙贏。六是用“耐心”去做。做群眾工作需要耐心,尤其是在價值觀多元化、群眾思想日益復雜的今天。做群眾工作,必須樹立“攻堅不怕困難,解決問題不怕麻煩”的思想。如果我們失敗壹次,我們就會失敗兩次,如果我們失敗兩次,我們就會失敗三次、四次甚至更多次。如果壹種方法不行,就換其他方法。只要我們帶著誠意、耐心、真心去做,我相信沒有做不成或者做不好的群眾工作。井岡山市公安局茨坪派出所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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