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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監察局是做什麽的?

監管局的全稱是市場監管局,市場監管局的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並經批準後組織實施。

(二)制定和實施提高整體質量水平、標準化和計量工作的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和指導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

(三)按規定組織和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四)負責對從事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單位和個人、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依法承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活動的責任。

(五)依法承擔監管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市場交易(包括網絡商品等虛擬交易)及相關服務行為的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組織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和監管體系建設;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帶頭打擊傳銷違法行為;承擔酒類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按規定處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調查食品安全案件。

(七)承擔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責任。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對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八)實施質量振興計劃,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推進重大工程裝備質量監督制度的實施;監督和管理質量體系和產品質量認證。

(九)承擔產品和商品質量監督責任;管理產品和商品質量安全的強制檢驗、風險監測、監督抽查;依法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的仲裁、檢驗和鑒定

(十)按規定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糾紛。

(十壹)承擔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責任,查處合同違法行為;依法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登記,依法監督拍賣。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規範和監督商品數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計量檢定機構、計量器具校準機構、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等依法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

(十三)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和頒布特區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的標準化工作;指導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並監督標準的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十四)承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責任;依法對特種設備登記進行監督管理,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產品質量事故、特種設備事故及相關應急救援。

(十五)承擔知識產權保護責任;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組織實施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擔商標、特殊標誌和著作權保護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和指導版權貿易活動、版權集體管理和代理工作。

(十六)建立知識產權預警、維權援助機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推廣工作;開展知識產權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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