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有時被稱為家庭關系法,是關於夫妻之間和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權利和義務,法律或合同在春天從這些關系中運作,已婚人士和子女的身份。還涉及父母權利的終止、對子女的忽視和虐待、采納日益規範的家庭生活等領域。
和它的壹些關註,影響家庭以外的單位,包括避孕、墮胎、未婚同居者和權利。這是壹部傳統的國家法律,盡管稅收和社會福利在聯邦立法和其他領域可能有很大影響,近年來聯邦憲法中出現了重要問題。法律英語的影響在殖民時期,各地的家庭法都有很大的變化,各州的立法也有很大的變化,雖然已經同意在有限的地區采用統壹的法律。在許多地區,它是壹個獨立的家庭管理或家庭關系法庭,由在家庭問題上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組成。
美國的婚姻基本上是壹種創造雙方同意的配偶的關系。各國都提供法律規定的發行許可證和壹些需要結婚的儀式。在正式同意之前,正式的神職人員或政府官員。常見的限制與婚姻當事人的年齡和血緣程度有關,這表明了他們與精神能力之間的相關性。有時候是為了繞過限制去另壹個國家,沒有這種限制,因為在結婚狀態下有效的慶祝活動在其他國家通常會被認為是有效的。
婚姻關系的破裂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宣告無效,法院認定當事人之間從未有過有效婚姻,離婚,法院命令解除婚姻關系,壹般讓雙方自由結婚。離婚比較常見。在殖民時期,離婚壹般是立法的。革命後,法律的最終制定意味著所有國家都以廣泛的方式取代司法離婚理由。所有這些原因都需要表明配偶的某些嚴重過失、典型的遺棄、虐待或通奸等部位。其次,20世紀的壓力導致了更容易離婚的離婚行為。在婚姻合作的建立中,失敗的要求,“移民”或離婚的起源,其中壹個或兩個配偶前往更慷慨的離婚管轄區是理所當然的。因此,許多州的運動不需要證明是錯誤的,因為離婚很寬松。更加溫和的新離婚法允許雙方同意離婚。在紐約,它補充道,“兩年的分離之地。更極端的法律允許離婚的例子,像加州,足以說明夫妻壹方存在不可調和的分歧,導致婚姻破裂。盡管最近降低發生率的嘗試提供了方便的離婚調解、咨詢服務和對手特征,但通過盡量減少訴訟,美國的離婚率仍然是最高的。
法律越來越多地將註意力轉向應對的權利,而不是維護他們的婚姻關系。傳統上,根據英國法律,已婚女性最容易受到各種法律障礙的影響,慢慢長大,認為丈夫和妻子是同壹個人,當局管著丈夫。比如妻子所有的個人財產和控制她房產的丈夫在婚姻中。19世紀初,壹個已婚女人的財產行為導致了整個美國的解放。妻子的權利授予了她的私有財產權,幫助她克服了程序上的障礙,與她的力量達成了明確的契約,在某些州,告訴她正確的行動,甚至傷害了她的丈夫。這種制度的獨立性質還是傾向於支持丈夫離婚的。然而,在大多數州,法院現在擁有廣泛的權利。他們來自從國家到國家的不同層面,所有的財產都是在配偶離婚時分配的。在為數不多的八個州中,配偶系統地受制於相同的財產。
相似的重要性由責任支撐。夫妻壹方在生活上可以獲得單獨的贍養判令,婚姻和義務的贍養已經被航天所抵押。Act.6法律實施在離婚中,贍養義務可能會取代壹次性協議,那麽合同將變得毫無價值,或者法院命令的贍養費將定期支付。贍養費,無論是在離婚後的訴訟中,都是可以準予的,是壹種合理的替代理論;要麽代替贍養義務,要麽放在解除婚姻關系中。第七,缺乏壹些標誌法律程序的基本問題,見面婚姻關系,在有爭議的離婚案件中,通常是贍養的問題,而不是維持婚姻關系本身處於核心的爭議。
除了婚姻和家庭法,它還涵蓋許多其他學科,如兒童監護、探視、兒童保護、護理、國家發起的父母權利的終止和收養。
關於自然家庭法的演變,壹句簡短的話是恰當的。“家庭”的法律定義改變了社會的文化規範和慣例。但是,法律對社會行為的改變總是起著追趕的作用。美國有350萬未婚夫婦,他們現在控制著其他孩子。如今,許多孩子都在撫養他們的親生父母。幾乎所有的美國兒童都是非婚生的,即未婚母親,但是單親父母的比例稍大壹些。
30年來,非婚生子女獲得了平等的權利。雖然聯邦政府的失敗是壹個>,但是婦女們什麽也沒有,只是完蛋了。對兒童權利的新強調美國最高法院徹底摧毀了年齡限制父母特權的概念。墮胎仍然是合法的,而且可能會繼續如此。另壹方面,新的懷孕方式包括人工授精和“代孕母親的體外受精和胚胎移植”,這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倫理和法律問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理想的答案。
共同監護席卷了整個法庭。祖父母有權探望他們的孫子和父母,可能會因為拒絕探望而受到懲罰。國內有暴力沖突的國家對辛普森審判的關註過度了。11丈夫被起訴強奸——具有不確定性——以及多方面的配偶反轉不成文法則:丈夫殺死妻子被原諒,妻子有“停止”虐待丈夫不系安全帶的理由。
最高法院強調,婚姻是壹項“基本人權”13,但新的個人生活方式和增加的機會充分降低了職業女性的重要性,同性伴侶仍被排除在外,這可能很快會成功實現她們對合法婚姻的追求。異性婚姻(同性同居在很多國家仍是犯罪),通奸或同性私通也能產生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伴侶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