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謹防被別人提到“撤三”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準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為了防止那些為了“註冊商標”而註冊商標的行為,《商標法》專門設置了“撤三”的規定,目的是防止“浪費”,使商標真正得到合理使用。所以妳拿到商標後,壹定要盡快使用,保留相關使用證據,防止被人“撤銷”。
二、及時變更,與註冊主體壹致。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壹款規定“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使用期間,擅自變更註冊商標、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我們在使用商標標識時,無論是文字商標還是圖形商標,都要保證與當時核準註冊的商標標識壹致。我們只能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不能自己改變商標的內容和字體。
同時,如果商標的權屬、名稱或地址等註冊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辦理商標變更,否則可能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比如公司地址變更後商標受到質疑,商標局會給公司郵寄回復通知,因為公司沒有變更地址,無法收到通知,最終導致商標被註銷,得不償失。
第三,商標許可授權應謹慎
商標所有人可以將自己的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但必須符合標準,簽訂書面協議,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四。註冊商標的版權
如果圖形商標屬於原創性很強的藝術品,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版權保護作品的原創性,防止他人抄襲、剽竊作品獲取商業利益。
五、對於帶商標的包裝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加強保護。
如果商標用在產品的外包裝上,還可以在外包裝上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產品外觀的獨特設計,防止他人通過假冒產品外觀混淆消費者。
6.盡量不要使用未註冊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如果沒有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務範圍內使用註冊商標,假冒註冊商標是違法的,很容易被商標局撤銷。
七、及時續保,以免功虧壹簣。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第壹款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作為企業無形資產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保護品牌的有力法律武器。商標註冊不是壹勞永逸的,領證後的維護管理也很重要。對於申請人來說,未雨綢繆比亡羊補牢更有利。如有其他關於商標的問題,歡迎咨詢快創通了解。快創通提供商標註冊、版權登記、軟件申請、專利運營、項目申報等全方位知識產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