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堅持法治。法治是法治的關鍵。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以同樣的意誌維護黨和人民的權威,維護憲法法律尊嚴就是以同樣的意誌捍衛黨和人民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同樣意誌的實現。各級領導幹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守法,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用說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枉法裁判。
完善黨領導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和工作機制,健全工作機制和程序,確保黨確定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統壹領導、統壹部署和統籌協調。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充分發揮政策法律各自優勢,促進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互動。黨委要定期聽取政法機關工作匯報,在促進公正司法、維護法律權威方面作出表率。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依法治國第壹責任人的職責。各級黨委要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依法治國中發揮積極作用。
人大、政府、CPPCC、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委的決策部署。各級人大、政府、CPPCC、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決查處違法執法、違法用權行為。
政法委是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必須長期堅持。各級黨委政法委要以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營造公正司法環境為重點,帶頭依法辦事,確保憲法法律正確統壹實施。政法機關黨組織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向黨委報告制度。加強政法機關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保障作用和黨員在法治建設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二)加強黨內法規建設。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全黨必須嚴格遵守。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加大黨內法規審查解釋力度,形成完備的黨內法規體系。註重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落實管黨治黨、從嚴管理,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規。
黨紀是黨內的規矩。黨規黨紀嚴於國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章黨規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堅決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對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苗頭性問題要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防止違紀違法。
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形成嚴格的長效機制。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各項規章制度,重點整治各種特權行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都堅決依紀依法懲處,絕不手軟。
(三)提高黨員幹部的法治思維和能力。黨員幹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守法能力和依法辦事能力是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觀念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幹部,要進行批評教育,不改的要調離領導崗位。
(四)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增強基層幹部法治意識和法治為民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加強基層法制機構建設,壯大基層法制隊伍,建立法治重心下移、力量下沈的工作機制,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促進基層法治幹部活動。
(五)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依法治軍的核心和根本要求。圍繞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著力全面加強軍隊革命化、現代化、規範化建設,創新發展依法治軍理論和實踐,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
在法治軌道上積極穩妥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深化軍隊領導指揮體制、力量結構和政策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
完善適應現代軍隊建設和作戰要求的軍事法規體系,嚴格規範軍事法規制定權限和程序,將所有軍事規範性文件納入審查範圍,完善審查制度,增強軍事法規的科學性、針對性和適用性。
堅持從嚴治軍鐵律,加大軍事法規執行力度,明確執法責任,完善執法體制,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嚴格責任追究,推動依法治國落到實處。
完善軍事法制,建立健全領導機關法制機構。改革軍事司法體制機制,完善統壹領導下的軍事審判和檢察制度,維護國防利益,保障軍人合法權益,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建立軍事法律顧問制度,在各級領導機關設立軍事法律顧問,完善重大決策和軍事行動法律顧問保障體系。改革軍隊紀檢監察體制。
強化官兵法治觀念和素養,把法律知識學習納入軍隊院校教育體系、幹部理論學習和部隊教育訓練體系,列為軍隊院校學員必修課和部隊官兵必修訓練內容。完善軍事法律人才培養機制。加強軍事法治理論研究。
(六)維護“壹國兩制”實踐,依法推進祖國統壹。堅持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全面準確貫徹“壹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實施基本法的相關制度和機制,依法行使中央權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 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內地與香港、澳門經貿關系發展和各領域交流合作,防範和反對對外開放。
運用法治手段鞏固深化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完善涉臺法律法規,依法規範和維護兩岸人民關系,促進兩岸交流合作。運用法律手段捍衛壹個中國原則,反對“臺獨”,增進維護壹個中國框架的共識,促進祖國和平統壹。
依法保護港澳臺同胞的權益。加強內地與港澳、內地與臺灣省的執法司法合作,打擊跨境違法犯罪活動。
(七)加強涉外法律工作。適應對外開放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推動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依法處理涉外經濟社會事務,提升我國在國際法律事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我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加強涉外法律服務,維護中國公民和法人在海外和外國公民和法人在中國的合法權益,依法維護華僑權益。深化司法領域國際合作,完善我國司法協助制度,擴大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逃、遣返和引渡力度。積極參與執法安全國際合作,打擊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販毒和跨國有組織犯罪。
各級黨委要全面準確貫徹落實本決定精神,完善黨委統壹領導、各方分工負責的落實機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