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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對地區和全球供應鏈安全的促進作用及其啟示

文數字絲綢之路安全智庫/蘇州信息安全法律研究院、安交通大學朱、

作為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覆蓋約22億人口和15個國家,將有效加強成員國之間的實體經濟聯系,增加亞太地區的市場規模,促進新冠肺炎疫情後的區域經濟復蘇。同時,RCEP也是對利用關稅等措施設置貿易壁壘的保護主義思潮的有力反擊,是抵禦貿易緊張和疫情沖擊的中堅力量。基於全球供應鏈在這壹過程中的重要作用,RCEP明確表達了促進地區和國際供應鏈順暢和安全的立場,並在貿易、投資和爭端解決方面做出了相關規定,向世界展示了減少全球化放緩的努力和積極信息。正如首席中國經濟學家Robin Xing及其團隊在6月5438+01的壹份報告中所說,RCEP可能有助於加快其他貿易協定的談判,如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和中歐雙邊投資協定。在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65438+5月RCEP簽署後不久,中歐雙邊投資協定也於65438年2月30日公布。

RCEP成員不僅包括東盟成員國、中國等亞洲國家,還包括澳新等西方國家,其內容包容性很強。國際社會充分肯定了RCEP在促進區域和國際供應鏈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該協議的成功對於中國確保數字經濟發展所需的國際ICT供應鏈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1.促進區域和全球供應鏈是基本原則和目標。

1.促進參與總則中定義的區域和全球供應鏈的原則

在《RCEP》的開頭,該協議的目標與序言中的供應鏈保護緊密相連,並表達了以自身特色促進參與區域和全球供應鏈的原則。《協定》序言明確指出,為“擴大和深化本地區經濟壹體化,促進經濟增長和公平的經濟發展”,實現RCEP“加強締約各方間的經濟夥伴關系,以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提高各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普遍福利”的宗旨,《協定》“尋求建立明確和互利的規則,以便利貿易和投資,包括參與區域和全球供應鏈”。

根據《RCEP》全文,其推動參與地區和全球供應鏈的原則包括並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壹,RCEP肯定了暢通的地區和全球供應鏈在促進貿易和投資、為地區經濟發展做出貢獻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必要通過推動供應鏈來深化本地區的經濟壹體化,這明確表達了成員國對“去全球化”的拒絕。其次,協議主要通過明確規則的方式保障供應鏈,即基於規則治理,以互惠互利的方式促進區域和全球供應鏈的參與。第三,RCEP采取基於法治的法律現實主義,即協定不單純追求平等,而是充分承認國家間的差異,幫助最不發達國家。因此,RCEP的序言還特別指出,要幫助最不發達國家參與本協定,包括擴大這些最不發達國家的“貿易和投資機會,參與區域和全球供應鏈”。

2.以強化區域和全球供應鏈環境為具體環節目標。

除了序言中確定的促進參與區域和全球供應鏈的原則外,RCEP在供應鏈關鍵跨國環節的相關規定中,直接將加強全球和區域供應鏈環境寫入“第四章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的目標,該章第2 (5)條規定,必須“促進締約方之間的貿易,包括通過加強區域和全球供應鏈環境。”

為了促進成員國海關實現這壹目標,該協定規定在其關稅領土內壹致地實施和適用海關法律法規,並要求締約各方海關以非歧視性和可獲取的方式在互聯網上迅速公布以下信息,以便政府、貿易商和其他利益方知曉;設立咨詢點以提供合理的咨詢,要求各締約方確保其海關程序和做法是可預測的、壹致的和透明的,通過包括貨物快速清關在內的措施促進貿易,並為經認證的經營者提供貿易便利化措施。此外,RCEP海關程序還設置了預裁定制度、貨物到達後48小時內放行制度和信息提交制度、風險管理制度、措施和聯絡點制度;並通過各種海關合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供應鏈斷裂風險,促進區域乃至全球供應鏈暢通。

第二,註重確保貿易環節中區域和國際供應鏈的安全

要維護和促進地區和國際供應鏈的暢通和安全,就必須反對任意設置貿易壁壘的保護主義。面對疫情影響造成的供應鏈斷裂風險和美國以安全問題為借口擾亂全球供應鏈,RCEP重點規範貨物貿易便利措施,明確可以采取的非關稅措施,防止利用關稅等措施設置貿易壁壘,鞏固地區和全球供應鏈安全,抵禦供應鏈各種風險的影響。

首先,RCEP采取反貿易壁壘措施,確保供應鏈暢通。主要措施包括:(1)通過給予最惠國待遇或給予“原產商品”優惠關稅待遇,大幅降低成員國之間的關稅。(2)通過具體規定非關稅壁壘來避免非關稅壁壘成為區域供應鏈的風險。(3)逐步取消關稅。RCEP成員國之間的服務貿易和外國直接投資的開放程度明顯高於此前的“10+1”自由貿易協定。貨物貿易零關稅將覆蓋90%左右,關稅將在20年內逐步取消,各簽約國可按自己的節奏實施。

第二,RCEP通過貿易規則的透明度和壹致性以及向不發達國家提供援助,有效地加強了成員國之間的實際經濟聯系。今天,中國是唯壹經濟正增長的主要經濟體。RCEP加強國際貿易將增加成員國對中國的出口,從而促進中國經濟增長對該地區其他國家的溢出效應,為新冠肺炎疫情後的地區經濟復蘇註入新的動力。此外,該協議還將同步受中美脫鉤影響的區域成員的供應鏈問題,從而有助於重建區域供應鏈,減少該區域對美國和歐盟市場的依賴。

第三,RCEP還將取代該地區的壹些雙邊貿易協定,其單壹規則將取代復雜的監管網絡,並為貿易和海關程序提供壹套“最佳實踐”規則,從而有助於供應鏈的恢復和發展。以原產地規則為例,這壹地區有27個自由貿易協定和44個雙邊投資協定。RCEP原產地規則的統壹和標準化將便利貿易和投資,並促進區域價值鏈的發展。過去,在印尼生產的含有澳大利亞零件的產品可能會根據其他地方的原產地規則被征收關稅,但新的RCEP框架將消除這種復雜性,並鼓勵制造商和零售商在貿易區內尋找供應商和合作夥伴。這將進壹步降低該區域的供應鏈成本,其可替代性將進壹步提高。

第三,全面推進從投資到產權保護的區域和國際供應鏈安全

區域和國際供應鏈的暢通,要求供應鏈中的企業、供應商、銷售商乃至最終消費者根據區域和全球消費者的需求快速響應,從而實現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暢通。因此,供應鏈的保障除了降低各種關稅和非關稅貿易壁壘外,還需要平衡外資、技術保護和安全之間的關系。RCEP涵蓋範圍廣泛,包括投資及其安全例外、知識產權和未公開信息保護、電子商務和網絡安全等,從而全面促進地區和國際供應鏈的暢通。

在投資環節,由於有效的供應鏈網絡會加快融資和使用效率,因此順暢的供應鏈和保護投資環境是相輔相成的。《RCEP》第十章“投資”規定了成員國之間的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並進壹步規定了投資待遇、資本轉移自由、損失補償、征收和履約禁止要求。特別是在業績禁止要求中,規定“向其境內的人轉讓特定技術、生產工藝或者其他專有知識”不是強制性的;不得強迫其“僅從締約方領土向特定區域市場或世界市場供應投資生產的貨物”為了平衡安全與投資促進之間的關系,安全例外條款第15條明確規定:“盡管有安全例外條款第17章第13條的規定,但本章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要求締約方提供或允許獲取任何其披露被確定為違背其基本安全利益的信息;或阻止締約壹方為下列目的采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1)履行其維護或恢復國際和平或安全的義務;或(2)保護自己的根本安全利益。”

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RCEP明確將知識產權保護目標與深化經濟壹體化和合作聯系起來,以“減少貿易和投資的扭曲和障礙”,從而在促進技術發展和供應鏈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例如,在本章第7條“國民待遇”中,《協定》規定,締約方可在司法和旅行程序方面請求國民待遇的例外,但這種規定是“為確保遵守與本章不相抵觸的法律法規所必需的;它的實施方式並不構成對貿易的變相限制。”此外,著眼於本地區國家發展的實際,RCEP規定了最不發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過渡期和技術援助。本章第十三節“過渡期和技術援助”給予特定締約方五年或五年以下的過渡期,並向其提供技術援助,以減少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對最不發達國家的負面影響,從而確保其供應鏈的安全。

在電子商務方面,隨著信息化和無紙化成為經濟全球化的壹大趨勢,電子商務已經成為全球供應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RCEP電子商務》第12章將“促進締約方之間的電子商務以及電子商務在全球範圍內的更廣泛使用;致力於為電子商務的使用創造壹個信任和自信的環境;加強各方在發展電子商務方面的合作。具體內容包括成員國在電子商務方面的合作,規範和承認無紙貿易、電子認證和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確保相關貿易便利化。RCEP還通過在線消費者保護、監管未經請求的商業電子信息、網絡安全合作和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平衡數據安全與商業合作之間的關系。

就全球經濟發展而言,RCEP的簽署正處於關鍵時刻。由於疫情的影響,全球的跨國公司都在重新思考投資策略。RCEP的壹體化和區域化為跨國公司提供了壹個有吸引力的選擇,並提高了該地區各國的經濟地位。RCEP包括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和技術合作,將支持中國和其他國家在市場準入方面的競爭優勢,包括在互聯網平臺和通信技術領域的優勢。這些優勢的結合將進壹步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改變壹直將西方國家視為最終貿易目的地的全球貿易結構和價值鏈,促進這壹地區供應鏈的優化整合。

第四,RCEP爭端預防和解決機制保證了供應鏈的安全

區域和全球供應鏈是分散在各個國家的從原材料供應商到最終消費者的利益整合,這個過程中的風險是多方面的。除了從貿易角度將供應鏈風險降至最低,RCEP還建立了各種爭端預防和解決機制,以確保供應鏈安全。

RCEP爭端預防和解決機制的框架主要有三層:

第壹個層次是通過采用壹致的實踐或合作推廣最佳實踐來防止爭端或沖突。就壹致性而言,如第四章"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所規定的,目標是確保每個締約方適用海關法律和法規的可預測性、壹致性和透明度,要求每個締約方確保在其關境內壹致實施和適用其海關法律和法規。在第十九章“爭端解決”中,要求實施情況審議專家組的報告列出壹方為履行其義務所采取的措施是否與本協定的內容壹致。就最佳做法而言,RCEP促進海關合作、電子商務合作和網絡安全合作方面的“最佳做法”交流和信息共享,以提高有效性、統壹性和壹致性。

第二層次是通過協商等溝通渠道初步解決糾紛。在所有涉及的領域,RCEP都建立了磋商渠道,以預防和解決相應的爭端。例如,在第四章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中,第20條專門規定了“磋商和聯絡點”制度,規定“壹締約方可在任何時候請求與另壹締約方就本章的實施和執行中出現的重大海關事項進行磋商,同時提供與該事項有關的細節”,“如果此種磋商不能解決該事項,請求磋商的締約方可將該事項提交貨物委員會。”在第七章“貿易救濟”中,第六條專門規定了磋商機制:“任何締約方均可就第十九章第三條(範圍)第壹款所述的任何事項請求與另壹締約方進行磋商。被告應適當考慮檢察官提出的協商請求,並應為這種協商提供充分的機會。”

第三個層次是建立裁決程序,通過上訴解決爭端。RCEP爭端預防和解決機制的主要特點是充分保證所有成員國的平等地位,以合法性和發展為目標導向,尊重各國不同的發展情況,強調訴訟前的溝通和談判。《協定》第19章專門規定了爭端解決制度,詳細規定了爭端解決地點的選擇、協商、斡旋、調解或調停、專家組的設立、起訴程序、時間表、投訴、聽證、程序的中止和終止、最後報告的執行、執行情況的審查、補償和中止減讓或其他義務,以及對最不發達國家締約方的特殊和差別待遇。

顯然,RCEP的爭端解決條款仍然強調成員之間的協商和溝通,並對不發達地區和國家給予特殊待遇。除了上述協商是關於爭端解決的第19章的壹部分之外,在關於電子商務的壹章中,關於爭端解決的第17條明確規定:“如果各方對本章的解釋和適用有任何分歧,有關各方應首先本著誠意進行談判,並盡最大努力達成相互滿意的解決辦法。”此外,“任何締約方不得就本章引起的任何事項訴諸第19章(爭端解決)中的爭端解決辦法。”對最不發達地區和國家的特殊和差別待遇是RCEP倡導“事實正義”的表現。在“爭端解決”壹章中,第18條專門規定了“最不發達國家締約方的特殊和差別待遇”,其中規定:“在確定涉及最不發達國家締約方的爭端的原因時以及在爭端解決程序的所有階段,應特別考慮最不發達國家締約方的特殊情況。為此,締約方在本程序下提出涉及最不發達國家締約方的事項時應保持適當克制。”第十七章,壹般條款和例外,也規定了《懷唐伊條約》第十六條,該條規定:"本協定的任何內容都不得阻止新西蘭采取它認為必要的措施,在本協定所涵蓋的事項上給予毛利人更多的優惠待遇,包括履行它在《懷唐伊條約》下的義務。因此,“締約雙方同意,本協定的爭端解決條款不適用於對《懷唐伊條約》的解釋,包括對該條約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的性質的解釋。”這些保護性條款無疑將促進最不發達地區和國家與本地區其他國家的合作,促進它們的發展。從長遠來看,它滿足了區域和全球供應鏈的豐富和完整的需求。

結論:未來仍面臨挑戰

毫無疑問,RCEP帶來的國際利益是多方面的,有助於發展因新冠肺炎疫情中斷的供應鏈和中美脫鉤,支持地區和世界經濟復蘇。然而,我們在欣喜的同時,也應該看到,隨著地區和國際供應鏈越來越受到地緣政治的影響,它們所面臨的風險將變得更加復雜。近年來,美國在高科技領域對中國“斷供”,將中國排除在ICT核心技術的供應鏈之外。印度最終退出了RCEP談判,並與RCEP的另外兩個國家(日、澳)啟動了彈性供應鏈倡議(RSCI)。RSCI的目標是建立壹個靈活的供應鏈,它打算獨立於中國。RSCI也在尋求更多東南亞國家的加入,旨在將大部分地區供應鏈從中國分離出去。如果這些國家也加入RSCI,這將影響RCEP目標的實現,並改變RCEP已經達成的平衡。因此,在研究RCEP成功的同時,也要看到RCEP面臨的挑戰,從外交、戰略、法律制定等多方面積極應對,以促進和確保區域和國際供應鏈的長期暢通和安全。

(本文發表於《中國信息安全雜誌》第2期,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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