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糾正妳的錯誤說法——什麽是“法外之地”?!實習律師工資低,但也不至於低到違法!據我所知,見習律師是有報酬的,沒有報酬的屬於證書停發,這是違規行為,也是我們見習律師考核委員會關註的重點。壹旦發現是證書暫停,將不予通過!
至於工資低,這個很正常。實習律師基本什麽都不懂,需要有五年以上執業經驗的律師。按照以前的規定,他們要交老師的費用。現在他們完全免費教,還妳錢。妳認為妳仍然被虐待嗎?妳拿高薪也不是不可能。我給妳壹個案例。妳能獨自完成它嗎?能不能做的漂亮點,讓客戶滿意?如果什麽都做不了,卻要求高薪,這算不算無理要求?
至於妳說的“法外之地”,是指工資低到違法!妳知道最低工資是多少嗎?只有低於最低工資才是違法的,否則只要雙方都接受就是合法的。
其次,妳要清楚地了解見習律師制度的本質。為什麽會有見習律師制度?妳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嗎?很多人認為,讀了法學本科或者研究生,然後通過法學考試,就可以取得律師資格。其實根本不是這麽回事。就算是法學博士,沒有經過實踐檢驗,在老律師眼裏也就是個小學生。法學博士的優勢只在於理解力更強,上手速度更快。
律師和醫生是壹樣的。除了紮實的理論基礎,他們還必須有實踐經驗,而且實踐經驗越多越好!這就是為什麽說“律師越老越香”,因為在當事人眼裏,律師越老越有經驗。當然,這種說法並不嚴謹。其實要看律師的案件積累。有些律師雖然年紀大了,但是入行晚,辦理的案件數量可能還不如入行早的年輕律師。
沒有實踐經驗的律師,無論在校成績多優秀,法學考試成績多高,名校畢業多厲害,在最初的幾個案件中也是兩眼壹抹黑,因為實踐中的很多案件甚至書本上都沒有提到過,很多案件與實踐相去甚遠。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律協專門設立了見習律師制度。默認情況下,剛通過法律考試的人不會有正式執業的能力,必須經過認真的學徒期。
見習律師制度的設計主要是對委托人負責,當然也是對律師行業負責,避免壹個壹無所知的新手貽誤辦案,給委托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嚴重損害律師行業的形象。
客觀評價實習律師的能力。作為實習律師考核委員會的主考官,我每期要面試15到19名實習律師。可以說,絕對壹部分見習律師專業能力欠缺,回答問題不夠準確,有的甚至錯誤百出。拋開面試時的緊張,作為獨立律師執業還是不盡如人意。當然,大部分見習律師都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拿到證書後不能馬上獨立執業,需要做律師助理,在有經驗的律師指導下繼續熟悉律師業務。
希望各位見習律師認清自己的不足,不要盲目的認為考過法學就了不起了,可以立馬要求高薪高收入。其實對於律師來說,通過法律考試只是萬裏長征的第壹步。通過法律考試,只意味著妳進入了法律職業的第壹道門檻,還有無數的考驗和困難等著妳。在執業三年的年輕律師中,有20%因為收入低、期望值低而轉行,這也是為什麽很多人把律師行業想象的太美好了!我想,只要通過法語考試,我就可以輕松“拿下白付梅,走向人生巔峰”!
結論我給見習律師的建議是:不要關註薪酬,要關註律所本身。律所靠譜嗎?導師靠譜嗎?能學到真本事嗎?能讓自己得到很大的鍛煉和進步嗎?對我來說,如果在律師實習期間有壹個好的律師細心指導,我真的不用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