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權責壹致原則。
3、授權原則。
4.有限授權原則。
5.授權監管原則。
1.授權有什麽好處?
1,明確組織成員之間的關系。
2、使領導者能夠騰出時間來處理領導活動中最重要的問題。
3.為領導提供培養和鍛煉工作能力的機會,有利於不斷充實各級領導。
4、可以提高決策的效率。
5、可以提高企業組織成員的士氣。
二、使用委托書的意義和作用是什麽?
1,有利於正常的審判工作。
在審判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身體有缺陷的人。他們有的無訴訟行為能力,有的喪失訴訟行為能力;有的雖有訴訟行為能力,但因年老、患病、緊急外出、臥病在床等原因不能親自出庭。或者認為自己不懂法,或者認為自己出庭時沒有搞清楚原因,或者法律知識不全。這些情況需要寫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理訴訟。這樣既能使審判工作正常進行,又能使事實更加清楚,理由更加充分,案件實質更加透徹,有利於審判工作的開展,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
2、有利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采用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授權的範圍出庭,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必要時,兩人也可以代理壹個原告或壹個被告,有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民事代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下人民之間的團結互助關系。
公民因無行為能力、疾病、年老、身體缺陷、缺乏專業知識或者因緊急情況外出等原因不能或者不方便參加民事活動時,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法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代理活動,這對預防民事糾紛、方便民事疏通具有積極意義。
3.授權方式有哪些?
1,掌握授權權限和時間信號。
2.選擇適當的授權人員。
3.采取相應的授權形式。
4.謹防“反授權”。
授權程序是:事先與下屬討論公司的目標、目的、工作標準和工作職責。明確規定下屬和組織中其他經理的職責,並不時討論和檢查控制。指定下屬向上級報告的次數。下屬遇到無法處理的問題,應該向上級尋求幫助。獎勵和懲罰。
授權是完成目標責任的基礎。權力跟著負責的人走,權力的使用是盡職的需要。只有權責對應或統壹,責任人才能有效實現目標。
法律依據:
行政程序法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1)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行政機關拒絕行政許可申請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其他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行政機關拒絕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或者拒絕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自主經營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非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10)認為行政機關未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社會保險津貼的;
(11)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不按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12)認為行政機關侵犯了人身權、財產權等其他合法權利。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